论人生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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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章字数 20,905 更新时间 2026-06-03 15:18:13
死亡是给予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和它的美神,苏格拉底之所以说哲学的定义是“死亡的准备”,即是为此。诚然,如果没有死亡的问题,恐怕哲学也就不成其为哲学了。
动物的生存不知有死亡,每个动物,只意识着自己的无限,直接享受种族的完全不灭。至于人类,因为具备理性,必然产生对死亡的恐惧。但一般而言,自然界中不论任何灾祸都有它的治疗法,至少有它的补偿。由于对死亡的认识所带来的反省致使人类获得形而上学的见解,并由此得到一种慰藉,反观动物则无此必要,也无此能力。所有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主要针对这种目的而发,以帮助人们培养反省的理性,作为对死亡观念的解毒剂。各种宗教和哲学达到这种目的的程度,虽然千差万别互有不同,然而,它们的确远较其他方面更能给予人平静面对死亡的力量。婆罗门教或佛教认为:一切生灭,与认识的本体无关。此即所谓“梵”。他们并教导人们以“梵”观察自己。就此点而言,实此一般解释“人是从无而生”“在出生之后始而为”,比有的西方思想高明得多。因而,在印度可发现实行安乐死和轻视死亡的人,这在欧洲人的眼中简直是难以理解的事。因为欧洲人太早就把一些根据薄弱的概念强迫灌输进人们脑中,致使人们永远无法接受更正确、更合适的概念,这实在是很危险的事。其结果,就像现在英吉利某些堕落者和德意志新黑格尔派学生一样否定一切,陷入绝对形而下的见解,高喊着:“吃吧!喝吧!死后什么也享受不到了!”也
许他们就是因为这点才被称为兽欲主义吧!
然而,由于死亡的种种教训,却使一般人-至少欧洲人,徘徊于死亡是“绝对性破灭”和“完全不灭”的两种对立见解之间。这两者都有错误,但我们也很难找出合乎中庸之道的见解,因此,不如让它们自行消灭,另寻更高明的见地吧!
我们先从实际的经验谈起。-首先,我们不能否定下列事实:由于自然的意识,不仅使人对个人的死亡产生莫大的恐惧,即使对家族之死也哀恸逾恒。而后者显然并非由于本身的损失,而是出于同情心,为死者的遭遇之大不幸而悲哀。在这种场合下,如果不流几滴眼泪,表示一些悲叹之情,就要被指责为铁石心肠、不近人情。若复仇之心达到极点,所能加诸敌人的最大灾祸,就是把敌人置于死地。-人类的见解虽因时代场所的不同,经常有所变迁,唯独“自然的声音”,却不拘任何角落,始终不变。从上述看来,自然之声显然在表示“死亡是最大的灾祸”,死亡意味着毁灭,以及生存的无价值。死亡的恐惧实际是超然独立于一切认识之上的,动物虽不了解死亡是怎么回事,但对它仍有着本能的恐惧。所有的生物最终都带着这种恐惧离开世界。这是动物的天性,正如他们为自我的保存时时怀着顾虑一般,而对本身的破灭常生恐惧。因此动物遭遇切身的危险时,不但对其本身,连其子女亦加以小心翼翼地守护,不仅为了逃避痛苦,更是因为对死亡的恐惧。动物为何要逃窜、颤抖、隐匿?无非动物的生存意志使它们力图延迟死亡而已。人类的天性亦同,死亡是威胁人类的最大灾祸;我们最大的恐惧来自对死的忧虑;最能吸引我们关心的是他人生命的危险;而我们所看到的最可怕的场面则是执行死刑。但我要特别强调,人类所表现出的对生命的无限执着,并非由认识力和理智所产生;它们反将眷恋生存认为是最愚蠢不过的事,因为生命的客观价值是非常不确定的-最少它会使人怀疑存在究竟是否比非存在好。经验和理智必定会告诉我们,后者实胜于前者。若打开坟墓,试问那些死者是否还想重返人世,相信他们必定会摇头拒绝。
从柏拉图对话录的《自辩》篇中,可以看出苏格拉底也有类似见解,即连笑口常开的伏尔泰也不得不说道:“生固可喜,但“无'亦佳。”又说:“我不知道永恒的生命在何处,但现在的生命却是最恶劣的玩笑。”并且,人生在世,只是短短几十年,比之他不生存的无限时间,儿乎可说等于零。因此,若稍加反省,为这短暂的时间而太过忧愁,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濒临危险而大感恐惧,或创作一些把主题放在死亡的恐怖上而使人感到惶恐悚惧的悲剧,实在是莫大的愚蠢。
人类对于生命的强烈执着,是盲目而不合理的。这种强烈的执着充其量旨在说明,求生意志就是我们的全部本质。因此,对意志而言,不管生命如何痛苦、如何短暂、如何不确实,总把它当作至高无上的瑰宝;同时,也说明了意志本身原本就是盲目、没有认识力的。-反之,认识力却可暴露生命的无价值,而反抗对生命的执着,进而克服对死亡的恐惧。-所以通常当认识力获胜,得以泰然自若地迎接死神时,那些人就可以被我们推崇为伟大而高尚的人。若认识力在与盲目求生意志的对抗中败下阵来,而一心一意眷恋生命,对于死亡的逼近极力抵抗,最后终以绝望的心情迎接死亡,则我们对这样的人必表轻蔑。(但后者这类人,也只不过是表现着自我和自然根源中的本质而已。)在这里,我们不禁要提出疑问:为什么对于生命有无限执着的人,以及尽一切方法延长寿命的人,反而被大家卑视轻贱呢?还有,如果生命真是大慈大悲的诸神所赠予的礼物,我们应衷心地感谢才是,为什么所有宗教皆认为眷恋生命与宗教有所抵触?为什么轻视生命反而被认为是伟大高尚?-总之,从以上这些考察,我们可以获得以下四点结论:
(一)求生意志是人类最内在的本质。(二)意志本身没有认识力,它是盲目的。(三)认识是无关本来意志的附带原理。(四)在认识与意志的战斗中,我们一般偏于前者,赞扬认识的胜利。
既然“死亡”“非存在”如此令人恐惧,那么,按理对于“尚未存在”的事情,人们也该会有恐惧之心。因为,死后的非存在和生前
的非存在,应该不会有所差别,我们在出生前,不知已经经过多少世代,但我们绝不会对它悲伤,那么,死后的非存在,又有什么值得悲伤的?我们的生存,不过是漫长无阻的生存中之一刹那,死后和生前并无不同,因此实在大可不必为此感觉痛苦难耐。若说对于生存的渴望,是因“现在的生存非常愉快”而产生,可正如前所述,事实并不尽然。一般说来,经验越多,反而对非存在的失乐园怀有更多憧憬。还有,在所谓灵魂不灭的希望中,我们不也是常常企盼着所谓“更好的世界”吗?-凡此种种,皆足可证明“现世”并没有多么美好。-话虽如此,世人却很热衷于谈论有关我们死后的状态问题:一般书是借论述家常闲话触及这方面的,可说比谈生前状态问题的还要多出几千倍。这两者虽然都是我们的切身问题,谈论原无可厚非,但若过分偏于一端,则难免钻入牛角尖。不幸,几乎所有的世人都犯这毛病。其实,这两者是可以互相推证的,解答其一也可查究另一面。现在,我们权且站在纯粹经验的立场,假定我过去全然不曾存在,如此,我们可进而推论,在我不存在时的无限时间,必是处于非常习惯而愉快的状态;那么对于我们死后不存在的无限时间引以为慰。因为死后的无限时间和出生前的无限时间,并没有两样,毫无值得恐惧之处。同时,证明死后继续存在(如“轮回”)的一切,同样也可适用于生前,可以证明生前的存在。印度人或佛教徒,对于这一点,即有着脉络一贯的解释。如上所述,人既已不存在,一切与我们生存无关的时间,无论是过去或未来,对我们而言,都不重要,为它悲伤,实在毫无来由。
反之,若把这些时间性的观察,完全置之度外,认为非存在是灾祸,其本身也是不合理的。因为一切所谓的善善恶恶,都是对生存的预想,连意识也如此。但意识在生命结束之时,便告停止,在睡眠或晕倒的状态下也同样停息。我们都知道若没有意识,也就根本不会有灾祸了。总之,灾祸的发生是一瞬间的事情。伊壁鸠鲁从这种见地做出他研究死亡问题的结论,他说:“死是与我们无关的事情。”并加
注释说:因为我们存在时死亡不会降临,等到死神光临时,我们就又不存在了。即使丧失些什么,也不算是灾祸。因此,不存在和业已不存在的两者即应视为相同,无须惦挂在心。因而,从认识的立场来看,绝不致产生恐惧死亡的理由。再者因意识中有着认识作用,所以对意识而言,死亡亦非灾祸。实际说来,一切生物对于死亡的恐惧和嫌恶,纯粹都是从盲目的意志中产生的,那是因为生物有求生意志,这种意志的本质有着需求生命和生存的冲动。此时的意志,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始终将本身与现象视为同一,它误以为“死亡”是自己的终结,因而尽其全力以抵抗之。至于意志是否有必然恐惧死亡的理由,我将在后文再详细分析。
生命,不论对任何人来说都没什么特别值得珍惜的,我们之所以那样畏惧死亡,并不是由于生命的终结,毋宁是因为有机体的破灭。因为,实际上有机体就是以身体作为意志的表现,但我们只有在病痛和衰老的灾祸中,才能感觉到这种破灭。反之,对主观而言,死亡仅是脑髓停止活动、意识消失的一刹那间而已,继之而来的是有机体诸器官停止活动的情形,究其实不过是死后附带的现象。因而,若从主观来看,死亡仅与意识有着关联。意识的消失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点我们可以由沉睡的状态作某种程度的判断。有过晕倒经验的人,更可有深刻的了解。大体言之,晕倒的过程,并不是逐步而来,亦非以梦为媒介的。在意识还清醒时,首先是视力消失,接着迅即陷入完全无意识的状态,这时的感觉绝不会不愉快。的确,如果把睡眠比喻为死亡的兄弟,那么晕倒就是死亡的孪生兄弟。“横死”或“暴毙”想来也不会痛苦,因为受重伤时,通常最初都没感觉,过一阵后,发现到伤口才开始有疼痛的感觉。以此推测,若是立即致命的重伤,当意识还没发现到它时,业已一命呜呼了。当然,若受伤很久以后才致死,那就和一般重病没有两样。其他,如因溺水、瓦斯中毒、自缢等,足以使意识瞬即消失的,都没有痛苦。最后,谈到自然死亡,因衰老而慢慢地死亡,通常那是在不知不觉间生命徐徐消逝的。因为人
一到老年,对于亲热和欲望的感受逐渐减低,以至消失,可说已没有足以刺激其感情的东西;想象力渐次衰弱,一切心像模模糊糊,所有印象消逝得无影无踪,事事俱丧失其意义,总之一切皆已褪色,只觉岁月匆匆飞逝。老人的蹒跚脚步,或蹲在角隅休息的身子,不过是他昔日的影子、他的幽灵而已,这里面又还有什么值得死亡去破坏的东西呢?就这样,有一天,终于长睡不醒,像梦幻一般-那种梦,就是哈姆雷特在他的独白中所寻觅的梦境。想想,我们现在正是在做那种梦啊!
还有一点必须附带说明的,生活机能的维持虽也有着某种形而上的根据,但那不是不须努力的。有机体每晚皆对它屈服,脑髓作用因而为之停顿下来,各种分泌、呼吸、脉搏及热能之产生等也因而减低。就此看来,若是生活机能完全停止的话,推动它的那股力量,大概一定会感到不可思议的安心。自然死亡者的面孔大都显出满足安详的表情,或许就是因此之故。总之,在临死的一刹那,大致和噩梦觉醒时的那一瞬间相类似。
从以上的结论,可知不管死亡如何令人恐惧,其实它本身并不是灾祸,甚至我们往往还可在各种死因上找到你所渴望的东西。当生存中或自己的努力遭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或为不治之症和难以消解的忧愁所烦恼时,大自然就是现成的最后避难所,它早已为我们敞开,让我们回归自然的怀抱中。生存,就像是大自然颁布的“财产委任状”(造化在适当的时机引诱我们从自然的怀抱投向生存状态,但仍随时欢迎我们回去。当然,那也是经过肉体或道德方面的一番战斗之后,才有这种行动。)大凡人就是这样轻率而欢天喜地地来到这烦恼多、乐趣少的生存中,然后,又拼命挣扎着想回到原来的场所。-印度人为他们的死神雅玛塑成两种面孔,一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脸庞,另一种则是神色愉快的脸孔。何以若此?这可以从我以上所作的观察中,获得某种程度的说明。
我们仍从经验的立场,以观察尸体作为说明。众所周知,尸体已
停止知觉、感受性、血液循环、恢复作用等现象。虽然我一直无法查明,这些现象为什么会停止、如何停止等问题,但我们可以推断,从前推动人体活动的那一股力量,如今业已离去。那股力量究竟是什么?若说它是意识-一般理性所谓的“灵魂”的话,显然是不当且错误的。因为以我向来的看法而言,意识并不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毋宁说还是它的所产物,是其结果的表现物。总之,意识会因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健康情形、睡眠、觉醒、晕倒等不同的状态而呈现或强或弱的现象。
说它不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而是其结果的表现,通常它只限于有机体存在时才能发生作用,一旦有机体死亡,它的作用也随之停止。我又发现,意识的完全错乱(即疯狂),虽会随着诸种活动力的低下或衰弱,使生命陷入危险的境域,然而他(精神错乱的人)的感受性和肌肉力量却反而增强;只要没有其他原因加诸他身上,他的寿命不但不会缩短,反而会延长。-同时,我又发现个体性是一切有机体的特性,同时它也是意识的特性。我虽然完全不了解这种个体性,但至少知道自然界的个别现象都是由一种普遍性的力量在无限相同的现象中推动着。-再者,我们也不能因为如今有机体的生命已停止了,以此推动它活动的那股力量也归于乌有。-那就像纺车虽已停止不动,但我们却不能因此推测纺织女郎亦已死亡一样。它也像钟摆再度回复它的重心,然后静止一样。乍看虽已停止活动,但不能认为重力已消失,重力依然在无数的现象中活动着。诚然,或许有人会反对我以上的比喻,认为在这种场合下,重力并没有能力停止这个钟摆的活动,只是我们肉眼看不到而已(钟摆仍永远在摆动之中)。有这种主张的人,不妨回头观察一下电气,当放电之后,电气实际上已停止其活动。我之所以引用此例,不过是想表示即使最下等的自然力中,也有永远性和普遍性。我们切不可被那些短暂无常的现象所迷惑,更不必以为生命已停止,赋予生命的原理即已根绝,而认定死亡是人类完全的破灭。虽说现在已没有人有那么强的腕力能拉起三千年
前奥狄塞的那把弓,但一个有正确理解力的人,总不致认为那一把弓强劲的活动力已完全根绝。由此推论,当可知,以前使那业已消灭的生命活动的那一股力量,与如今欣欣向荣的生命中活动的力量是相同的,这种思想,才比较切近真理。不错,我们的确知道,被因果的锁链所束缚的东西,是会破灭的,因为那仅是状态和形式而已。但另有两种东西与这些因果变化无关,一是物质,另一是自然力,这两者都是一切变化的前提。至少,我们若要进行深一层的探究,认识一下赋予我们生命的基本因素到底是何物,必须在最初把它假设为自然力,同时还要假设它和形式、状态的变化完全无关。这些形式或状态,由于原因和结果的束缚,而时有改变,它们必须受存在的生成和消灭因素所支配。从这一点,也足可证明我们的真正本质是不灭的。当然只凭这些,还不能证明我们死后生命的持续与否,更不能期待从上述证明中得到些什么慰藉。虽则如此,但这点往往很重要,连认为死亡是绝对的破灭因而产生恐惧的人,也无法对之轻视。生命最深奥的基本因素是不会被死亡所拘束的。
物质也同于自然力,并未参与因果所引导的无间断的状态变化,它以绝对的固执性,保证人类的不灭性,因此连一般愚夫蠢妇,脑海中也有本身不灭的信念。或许有人要说:“哪里?物质如尘灰,怎么可说固守着物质的自然状态,就可当作人类本质不灭的证据?”-错了!你们知否这些尘灰是何物?知道它们是由什么制造而成?你们在轻蔑它之前,对这些应该要有所了解。如今,那些被当作尘灰或躺在那里的物质,如溶解于水中立刻变为发出金属光辉的结晶体,如施以电气的压力,甚至可发生电光。不仅如此,物质可自行变成动物或植物,从那神秘的怀抱中发生生命-因为人类的肤浅而时刻担心着不知是否会消失的那种生命。但是,以这样的物质当作永恒,是否太无谓呢?并不,我敢下断言,唯有物质的这种固执性,纵使不过是比喻,甚至不过是影绘,却正可证明我们真正本质的不灭性。只有这些纯粹无形的物质-不是知觉所能感触到的,才正可作为思考永恒性
事物的经验基础。-这些物质是物自体(即意志)的直接反映,同时,它们以时间不灭性的姿态再现意志真正的永恒性。
我们已曾述及,自然之声是毫不虚伪的。但诸位切不可将上述见解与“物质不灭”相提并论。一般从逻辑所产生的论点,虽不致有绝对的错误,但大抵是片面不完全的,例如,伊壁鸠鲁的彻底唯物论以及与之相反的英国哲学家柏格莱的绝对观念论,皆为极端片面的见解。这些学说固有“真”的一面,但必须附带某些特定的条件,才能显现出它的真理。若从更高的立场去观察,则可发现它仅是相对的真理,甚至是错误百出的。所以,唯有站在最高的立场,才能获知绝对的真理。我上述的见解,应是极不成熟的,但从古老的唯物论中所主张的物质(或谓影像)不灭,已显现出人类真正本质的不灭性;再从更高一层的绝对物理学立场,显现出自然力的普遍性和永恒性-生命力为一种自然力。因此,上述不成熟的见解,实际也蕴含着生物不会由于死亡而蒙受绝对破灭的主张,而认为生物是在全自然之中或者和全自然共同存续。
现在我们且换个角度,试观察死亡与全体自然究竟有何关系。以下我们仍以经验的根据来讨论这个问题。
无可否认的,生死的决定应是最令人紧张、关心、恐惧的一场豪赌,因为在我们眼中,它关乎一切的一切。但永远坦率正直、绝不虚伪的自然,以及圣婆伽梵歌中的昆瑟孥,却向我们表示:个体的生死根本无足轻重,不管动物或人类,他只把他们的生命委之于极琐细的偶然,毫无介人之意。只要我们的脚步在无意识中稍不留意,就可决定昆虫的生死;蜗牛不论如何防御、逃避,或施展隐匿、欺骗的手段,但任何人都可轻而易举地将它捕获;再看看在张开的网中悠游浮沉的鱼,欲逃无门,无法作逃走的打算;还有,在老鹰头顶上飞翔的鸟,在草丛中被狼所看准的羊,它们都毫无戒心地漫步着,竟不知威胁自己生存的危险已迫在眼前。就这样,自然非但把这些构造巧妙得难以形容的有机体强烈的贪欲,并且将它们毁灭在极盲目的偶然,或
愚者的反复无常,或小孩子的恶作剧之中。自然极明显地表示-他以简洁的神论口吻说出,并未多加注释-这些个体的破灭与他毫无040关联,既无意义,也不值得怜惜,并且,在这种场合,原因或结果都不是重要的问题。但万物之母所以一任其子民处于无数恐怖危险的境遇中、丝毫不加保护,乃是因他知道他们虽毁灭,但仍可安全回到自然的怀抱中;它们的死不过是一种游戏而已。自然对待人类与动物相同,他的话也可应用在人类身上,个人的生死对于自然根本不成其为问题,因为我们本身等于自然。仔细想想,我们的确应该同意自然的话,同样不必以生死为念。-附带必须说明的一点是,自然之所以对个体生命漠不关心,是因为这种现象的破灭丝毫不影响其真正的本质。
但是,更进一步讲,正如现在所观察的一般,生死问题不仅是被极细微的偶然所左右,并且一般有机体的存在,短暂无常,不论动物或人类也许今天诞生明天就消灭,出生和死亡迅速地交替着。同时但另一方面,那些远为低级的无机物却有非常漫长的生命过程,尤其是绝对性无形式的物质(无生物),连我们的先天性都可看出它们无限长的持续。-遗物何以厚彼而薄此?我相信他本来的意旨是这样的:这种秩序只是表面的现象,这种不断的生灭只是相对性的,绝不会波及事物的根底;不仅如此,一切事物真实的内在本质,虽是我们肉眼所看不到的神秘东西,但他向我们保证:其本质绝不会因生灭而有所影响。至于谈到这些是如何发生的,我们既看不到,当然也无从理解,因而只有把它当作一种戏法。因为,最不完全、最低级的无机物,都可不受任何事态的影响继续存在,然而具有最完全、最复杂,并且巧妙得无由解答的组织的生物,却经常除旧更新,短时间后必归于乌有,而把自己的场所让给从而进入生存之中的新同类。-显而易见,这是很不合理的现象,它绝不可能是事物的真实秩序,它所秘而不宣之处一定很多。说得确实一点,那是由于我们的智慧被限制。
总之,我们必须要能了解,生与死、个体的存在与非存在,两者
虽是对立的,但那仅是相对性的,更非自然之心声。它之所以使我们产生错觉,皆因自然实在无法表现事物的本质和世界的真正秩序。-绕着大弯说了一大堆,相信诸位心里必定会涌起我刚才所述的那种直接而直观的信念了。当然,如果他是个平庸至极的人,他的精神力和动物的智慧无大差别,只限于能认识个体的话,则属例外。只要有稍高的能力的人,可以看出个体之中的普遍相,可以看出其理念的人,便该有某种程度的那种信心。而且,这种信心是直接的,因而也不会有差错。实际上,那些以为死亡是本身的破灭而过分恐惧的人,多半只是一些观念狭隘的人;至于极优秀卓越的人,便可完全免除这种恐惧心。柏拉图把他的哲学基础放在观念论的认识上(即在个体中看出他们的普遍相)这是很正确的。然而,我刚才所述的那种直接从自然的理解所产生的信念,在“吠陀经”奥义书中,作者的心胸却是根深蒂固,出乎常人所想象之外的。因为从他们所说的无数言辞中,能把那种信念强烈地迫近到我们胸中来,令人不得不以为他们的精神之所以能直接受到这种启发,是因为这些贤哲在时间上比较接近人类的根源,能够明显地理解深刻的事物本质。印度那种阴郁神秘的自然背景,对于他们的理解,的确是有所帮助。-但是,我们也可以从康德的伟大精神所形成的彻底反省中,达到和他们相同的结果。反省告诉我们,那迅速流转而为我们的智力所能理解的现象,并非事物的真相,也不是事物的终极本质,而不过是它的现象而已。若再进一层说明的话,那不过是因为智慧原本就是由意志赋予动机,当意志追逐它的琐碎目的时,指定智慧要为它服务而已。
我们再客观地观察自然现象-假若我现在想杀死一只动物,不管是狗、鸟、青蛙或昆虫,这时,它们大概万万想不到,它们的生命原动力会在我的恶作剧或不慎的行为下归于乌有。在所有的瞬间中,以无限多样的姿态,满载着自然力和生命欲而诞生的数百万种动物,它们也绝对想不到在生殖行为之前,是完全无有的,它们是从无中创造出新生命。-再说,一个动物从我的眼前消失,它将往何处去?
不知道。另一个动物出现,它又是从何而来?我也不知道。这两个具备着相同性质、相同性格和体型的动物,唯一不同的只是物质,它们把这些物质不断地丢弃,而产生新的生命,使其自身的生命得以更新。-就此看来,已消失的东西和代之而起的生命,其本质应该完全相同,只不过稍微有了变化,生存形式稍微更新而已,因此,我们不妨说死亡的种族,不过犹如睡眠的个人而已-这种假定是很合理的。
不论在哪里都无例外,自然的纯粹象征是圆形,因为圆形是循环的图式。这实是自然界中最普遍的形式,上自天体的运行,下至有机体的生生死死,万物之中的所行所为,只有这种图式,在时间和其内容不断的流动中,才可能产生一种现实存在,即眼前的自然。
我们不妨观察一下秋天时昆虫的小宇宙,有的为了漫长的冬眠,预先准备自己的床铺;有的变成蛹以度过冬天,到春天时,才觉醒自己业已返老还童已是完全之身才作起茧来;更有许多昆虫像被死神的手腕抱住似的休息,只为了他日从它们的卵中产生新的种子,专心一意仔仔细细地整顿适合卵生存的场所。-这些都是自然的伟大不朽的法则,他告诉我们,死亡和睡眠之前根本上并无任何区别,对于生命并无任何危害。昆虫的预备巢穴或营筑自己的小房子,在那里产卵,把翌年春天即将出世的幼虫的食物安排妥当,然后,静待死亡的来临。-这正如人们在前一天晚上为翌晨所要用的衣物或食物而张罗、忧虑,或是准备,然后,才能安心地就寝一般。同时,昆虫的秋死春生,也和人类的就寝和起床一样,如果这种秋死春生和它的自体或真正本质不同的话,那么它根本就不会发生。
我们做这样的观察之后,再回到我们本身和我们的种族,若瞻望遥远的未来,人们脑中难免升起:此后将有数百万的个人以异样的风俗习惯而表现,他们究竟从何而来?他们如今又在哪里-难道有一种巨大无比的“虚无”,隐匿着那些后代人?这也许是唯一的答案-如果你无视本质问题的话。但你所恐惧的虚无深渊究竟在哪里?
至此、你应该领悟、万物都有它的本质。以树木为例,那是树木内部有着神秘的发芽力、这种力量通过胚芽、每一代都完全相同、尽管树叶生生灭灭,它仍继续存在。所以说:“人间世代,犹如树木的交替。”现在在我周围嗡嗡作响的苍蝇、夜晚进入睡眠,明天还嗡嗡飞旋、或者、晚上死去,但等到春天它的卵又会生出另一只苍蝇。苍蝇在早上可再现、到春天仍会再现,冬天和夜晚对于苍蝇又有何区别?-布达哈所著生理学一书中这样写道:“尼基曾连续作六天的观察,他发现在浸剂中的润虫类,上午十时以前还看不到,十二时以后就发现它们在水中乱动乱窜了。而一到夜晚它们便死亡,但到第二天清晨它们又产生新的一代了。”
就这样,万物只有一瞬间的逗留,又匆匆走向死亡。植物和昆虫在夏天结束它们的生涯,动物和人类则在若干年后死亡。死亡始终不倦怠、不松懈地进行它的破坏。尽管如此,万物似又毫无所损、照常地生存,仿佛不灭般的存在于各自的场所。植物经常一片绿油油,百花竞妍;昆虫嗡嗡作响;动物和人类不拘任何时候永远朝气蓬勃;已经很久不结果实的樱桃,一到夏天又鲜红圆润地呈现在我们眼前。有的民族虽然不时改变它的名称,但仍以不灭的个体延续着,不仅如此,历史虽是经常叙说不同的故事,但通常它的行动和苦恼则是相同的。总之,历史有如万花筒,每当回转时,都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形状,而实则不论何时我们所看到的都是相同的东西。因此,这样的生灭并不影响事物的真正本质;同时,这种本质的存续与生灭毫无瓜葛,因而它是不灭的。生存和一切的欲望,在现实中无间断而无限地涌现着,因此,从蚊子以至大象,在一切动物中,即使我们随意抽取一段时间来观察,它们皆保持着一定的数量,虽然它们已经过几千次的更新,虽然它们不知道在自己之前生存或在后来生存的同类,但出现的永远是相同之物。种族常存,只有他是不减的,而个体也意识到他和自己为同一之物而快乐地生存。求生的意志表现在无限的现在中,因为“无限的现在”,乃是种族生命的形式。因而种族是不会衰
老、永远年轻的。死亡种族,犹如个体的睡眠,或者是眼睛的一瞬。印度诸神化身为人的姿态时,即知悉个中的奥秘。一到夜晚世界似平已消灭,实则却一瞬也不停止它的存在。同理,人类和动物看起来似乎是由于死亡而告消灭,但其真正的本质仍不间断地延续着;出生与死亡,迅快地交替着,而意志永远地客观化-即本质不变的理念,却像出现在瀑布上的彩虹一般,是确立不动的。这是时间性的不朽,为此,死亡和消灭经过数千年后,一切皆已消失净尽,但自然所表现的内在本质,仍丝毫无损。所以,我们经常快活地叫着:“不管海枯石烂,我们永不分离。”
对于这个游戏,我们应该把那些曾衷心地说“此生已不虚度”的人除外。但对此我不准备详加叙述,这里只特别提醒读者一件事情:出生的痛苦和死亡的难捱,这两者本是求生意志本身为走向客观化及通往生存的不变条件;只有在这两个条件之下,我们的本质本身才能不参与时间的经过或种族的死灭,而存在于永远的“现在”中,享受求生意志的真实果实。
“现在”的基础,不论就其内容,或材料而言,通过所有的时间,本来是相同的。我们之所以不能直接认识这种同一性,正是因为时间限制了我们的智慧形式,使我们对未来的事情产生错觉,须待到来时,才能察觉这种错觉。我们的智慧的本质形式,之所以会有这种错觉,乃是因为它并不是为理解事物的本质而生,它只要能理解动机即可。
归纳以上的观察,诸位或许已能理解伊里亚学派所说的“无所谓生灭,全体并未变动”的真正意义了。巴门尼底斯和梅利索斯之所以否定生灭,是因为他们深信万物是不动的。同时,普鲁塔克为我们保存的恩匹多克里斯的优美语句,也很明显地说出了这些现象:“认为存在的东西是由生至灭,以至归于零的人,是个欠缺深沉思虑的愚者。一个贤者,绝不会在我们短暂的生存期间-此称之为生命-为善善恶恶烦恼,更不会以为我们在生前和死后皆属乌有。”
此外,狄德罗在《宿命论者杰克》一书中,有一节常为人所疏忽的文字,在这里大有一记的价值。“一座广大的城堡入口处写着:“我不属于任何人,而属于全世界,你在进入这里之前、在这里之际、离开此地之后,都在我的怀抱中。”
诚然,人类由“生殖”凭空而来,“死亡”也不妨说是归于乌有。若能真正体会这种“虚无”,也算颇具兴味了。因为这种经验性的“无”绝不是绝对性的“无”。换言之,只须具备普通的洞察力,便足以理解:这种“无”不论在任何意义下,都不是真正的一无所有。或者,从经验也可以看出,那是双亲的所有性质再现于子女身上,也就是“击败了死亡”。
尽管永无休止的时间洪流攫夺了它的全部内容,存在于现实的却始终是确定不动而永远相同的东西,就此而言,我们若能以纯客观的态度来观察生命的直接进行,将很清楚地看出:在所谓时间的车轮中心,有个“永远的现在”。-若是有人能与天地同寿得以一眼观察到人类的全盘经过,他将看到,出生和死亡只是一种不间断的摆动,两者轮流交替,而不是陆续从“无”产生新个体,然后归之于“无”。种族永远是实在的东西,它正如我们眼中所看到的火花在轮中的迅速旋转,弹簧在三角形中的迅速摆动,棉花在纺锤中的摆动一般,出生和死亡只是它的摆动而已。
在在庭院里游戏的猫,和三百年前在那里跳跃嬉游的猫,是相同的一只,的确会被认定是疯子、但若坚信今天的猫和三百年前的猫,根本上完全相异,那就更像疯子了。诸位不妨仔细认真地观察任何一种高等脊椎动物,当可看出,这些动物的理念(种族)的永恒性,是表现于个体的有限性之中。只有通过个体,种族这一个集合名词才有意义。就某种意义言之,在时空之中所表现的个别存在,当然是真实的,但“实在性”是隶属于理念,只有它才是事物不变的形式,个别的存在只是在显示“实在性”而已。柏拉图深悉于此,所以,理念成为他的根本思想、他的哲学中心。对这一点必须要有所理解,才会有深入一般哲学的能力。
哗哗飞溅的瀑布,像闪电一般迅速地转变,但横架于飞瀑之间的彩虹,却始终确定不动。同样,一切的理念-即一切动物的种族,亦无视于个体不间断的转变。求生意志原本扎根于此、表现于此,所以,对意志而言。真正重要的只是理念(种族)的持续,生物的生生死死,正像飞溅的瀑布,而理念的形态,正如横架飞瀑之上牢固不动的彩虹,所以,柏拉图看出,只有理念(种族)才是真正的存在,个体只是不断地生灭。唯其能深深意识到本身的不灭,不管动物或人类。才能平心静气。心安理得地面对不知何时降临的个体毁灭,所以,两眼之中呈现着不受死亡的影响及其侵犯的种族的安详。若说人类会具有这种安详的话,该不是由于不明确而易变的教条吧!正如以上所述。我们不论观察任何动物,都可了解死亡并不妨碍“生命核心”-意志的发现;这或许是因为一切动物都蕴藏某种难以测度的神秘吧!诸位且试观察你所饲养的狗,它们活得多么安详!多么有生气!这只狗的先世,必已经历数千只狗的死亡,但这几千只狗的死,并不影响狗的理念,它的理念也不因它们的死,而产生丝毫的紊乱。所以,这只狗就像不知有末日来临似的,生气蓬勃地生存着,它的两眼,散发出不灭的真理-原型的光辉。那么,数千年以来死亡的是什么呢?那不是狗,狗仍丝毫无损地呈现在眼前,死去的仅是它的影
子;出现在被时间所束缚的我们的认识中的,不过是它的影像而已。我们怎可相信,时时都生存着、填满一切时间的东西,竟会消灭呢?-当然,这些事情也可由经验方面来说明,也就是说死亡若是个体的毁灭的话,一个由生殖产生的个体便会代之而生。
康德以他主观的见解,认为时间的形成先于我们的理解,所以不属于物自体,此虽带消极性,却也是一项伟大的真理。如今,我再以客观的方法,努力寻求以显示它积极的一面。要物自体只有和时间结合,才能显示出来它无关乎生灭;再者,如果时间的生灭现象,没有永恒的核心的话,恐怕也无从周而复始、生生灭灭了。永恒是不以任何直观为基础的概念,它意指超越时间的生存。但正如普罗提诺说“时间是永恒性的复制品”,时间只是永恒的影像。同理,我们的生存也只是本质的影像。因为时间是我们认识的一种形式,所以这个本质一定存在于永恒之中,但也由于这个形式,我们才认为我们的本质及一切事物的本质是无常的、有限的、会破灭的。
作为物自体的意志,最充分的客观化是其各阶段中的(柏拉图式的)理念。然而,本质的诸种理念,只有在特别优惠的条件下(即无上智慧的关照中)才偶尔呈现。对于个体的认识而言,在时间中,理念是采取种族的形式而表现。理念在时间之洪流中变成对全种族的关照。种族是物自体(则求生意志)最直接的客观化,一切动物以及人类最内在的本质,乃是在于种族中。求生意志强烈活动的根源也在于种族中,而决不是在个体内。相反地,直接的意识,则只存在于个体中,因而,个体总以为自己与种族相异。为此,我们才会恐惧死亡。求生意志所表现的关系于个体的是饥饿和死亡的忧虑;关系于子孙的则是性欲以及对于子孙之情。同时,造化并未具有个体所特有的妄想,它只密切注意种族的维持,对个体的破灭,则表冷淡。因为对造化而言,个体仅为手段,种族才是目的。为此,造化所加诸个体的恩赐,只是尽力而已。再者,它们的生存极短暂,且不断地遭遇被动,当此之际,它们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求其节约,加诸种族的,
则为大量浪费,其间差距极为显著。我们且举后者的例子,如树木、鱼、虾、白蚁等每一个体年均可产生数百万以上的胚种,而对于它们自身的力量或器官,则往往不甚周全,只有经过不断地努力,才勉能维持它的生存,因此,某些动物一旦残废或衰老,通常只有饿死。有时,如果在缺少了一种器官的场合下又将如何呢?如果可以节约的话,有的会变态,有的甚至免掉该器官,例如,许多幼虫没有眼睛,就是如此。那些可怜的动物,在树叶中摸索着,因为没有触角,在触到物体之前,四分之三的身体总是在空中晃来晃去的,经常连身旁的食物也错过了。然而,这就是自然界的节约法则。我们甚至可以在“大自然从不制造任何无益或多余的东西”的语句下,另加一句:“大自然从不浪费任何东西。”-与此相同的自然倾向,表现在以下诸点:个体的年龄如越适合生殖,则他的自然治愈力越强,创伤和疾病较易康复,这种治愈力随着生殖力的衰弱而减退,生殖力消失后,则极微弱。因为,在自然的眼中看来,此时的个体已毫无用处了。
试回顾从水螅以至人类的各阶段生物,以及伴随他们的意识等级,我们诚然可发现这可惊的金字塔,由于个体不断地死亡,的确是在动摇着,但由于生殖的维系,通过无限的时间,种族仍可持续不坠。所以,正如前面所说明的,虽然客观的种族表现着不灭,但其主观仅是生物的自我意识而已。再者,它们的生存极短暂,且不断地遭遇破坏,但每当此际,它们就似乎以不可解的方法,再从无中生出有来,生出新的个体。
归根结底,一切客观性的东西(即外在的存续)不外乎是主观性(即内在)的不灭表现,同时,前者若不是借自于后者,必将一无所有。其中道理至为明显,因为客观性必须借助于主观性的表现才能存在;主观性是本质,而客观性是现象。以上秩序决不能颠倒错置,因为一切事物的根源,必是为了事物的本身,且必定存在于主观性的东西中,而不存在于客观性的东西中,即不是为他物、不存在于
他者的意识中。因而,哲学的出发点,是本质性、必然性、主观性,即观念性的东西。若从客观性的东西出发,则流于唯物论了!
我们常会涌起这样的感觉:一切实在的根源,在于我们的内部中。换句话说,凡人都有着“本质不灭”的意识,这种不会因死亡而破坏的深刻信念,也可由人们在临死时无法避免的良心自责证明出,任何人的心灵深处无不具备它。这种信念完全是以我们的根源性和永恒性的意识为基础的。所以,斯宾诺莎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能感觉着、经验着我们是永恒的。”总之,凡是有理性的人,只要不认为本身是起源,而能超越时间去思索,就会了解自己是不灭的。认为自己是从无中产生出来的人,势必也要以为自己会再回到乌有中去。
有几句古代格言,实可作为生物不灭说最确实的根据。“万物并不是从无中所产生,同时,也不是复归于乌有。”所以,瑞士科学家巴拉塞斯曾说过一句很确切的话:“我们的灵魂是从某物所产生,因此不会回归于乌有-就因为他是从某物所产生的!”他已隐约指出真实的根据。但对于那些认为人类的出生是“绝对”起点的人而言,就无法不认为死亡是人类绝对的终结了,于是两者意味相同。因此只有认为自己非“出生”的人,才会认为自己不死。所谓出生,若按其本质及含义言之,实亦包括死亡,那是向两个方向伸出的同一条线。如果前者是从真正的无所发生,那么后者也是真正的灭亡。但实际上,唯其我们的真正本质是永恒的,我们才可以承认它的不灭,所谓不灭,并不是时间性的。如果假定人类乃是从无中所产生,当然也只有假定死亡是它绝对的终结了。这一种观点,和旧约所持的理论完全相符。因为,万物是从无中所创出来的理论,与不灭说大相径庭。新约的基督教也有不灭说,但它的精神是属于印度化的,也许它的起源也来自印度,而以埃及为媒介注入基督教中。但是那种印度的智慧,虽接上迦南之地的犹太支干,但与不灭说并不调和。这正如意志自由论之不调和于意志决定论一样。
不是根本的、独创性的东西,或者,不是由同一块木料所做成的家具,它总是显得有点别扭。婆罗门教或佛教的论点就能够与不爽说前后衔接,脉络一贯。他们认为,死后的持续也连带着生前的生存,生物是为偿还前世的罪孽而有生命。在哥鲁·布尔克的《印度哲学史》中的一节写道:昆耶婆虽认为婆伽麓派的一部分稍涉异端,但他所强调反对的是,如果灵魂是“产生”出来的话-亦即有“开始”的话,那就非永远的了。乌布哈姆在《佛教教义》中更有如下的叙述:“堕于地狱者,是受最重惩罚的人,因为他们不信任佛陀的证言。而坂依“一切生物始于母胎,而止于死亡”的异端教义。”
把自己的生存解释为偶然现象的人,当然不免对因死亡而丧失生存的权利而感到无比的恐惧;若能洞察大体的人,尚可了解其中心有某种根源必然性,而不相信我们的生存只限于短暂的一刹那。试想,在我们“实存”的过去,既已经过无限的时间,发生无限的变化,在我们的背后,亦有着无限的时间,以此推测,我们不能不说,我们实是生存于所有的时间中-现在、过去和未来。因为,若“时间”的力量能引导我们的“实存”走向破灭,我们应早已破灭。我们更可说,“实存”是一种固有的本质,一旦形成这种状态,即永远屹立不坠,不受破坏。它正如阳光,虽在黑夜消失,或偶受云雨、暴风的遮挡,但黑夜过去,阳光复现,云破雨霁,阳光仍普照大地,它是永恒的,不可能归于乌有。基督教告诉人们“万物复归”,印度人认为嵋于梵天不断地反复而创造世界,希腊哲学家亦有类似的说法。这些教训都可显示出存在与非存在的巨大秘密,即它在客观构成无限的时间,主观方面形成一个“点”-不能分割、经常现存的现在。康德的不灭说亦曾明白地说明:时间是观念性的,物自体才是唯一的实在性。但有谁能了解此中的道理呢?
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即“出生”并非我们生存的开始,可升起这样的信念:必有某种东西非死亡所能破坏的。但那并不是个体,个体只在表现种族的一种差别,它借着生殖而产生,具有父
母的性质,故属于有限的东西。个体不复记忆生前的生存,死后也无法带去今生的生存记忆,然而人的自我仍留存于意识之中,“自我”常存着与个体性结合的欲望,更希望能与自己的生存永远结合在一起,故当个体性不存在时,即意气消沉。因为,意识具有这样的特性,所以,要求死后的无限持续的人,恐怕只有牺牲生前无限的过去,才可望获得了。所以他对生前的生存没有记忆,在他的认识中,意识是与出生同时开始的,以为他本为乌有,而由出生带来他的生存。这样一来,就得以生前无限的时间去买取死后的无限生存了。所以,我们必须把意识的生存,当作另一回事,才能不介意死亡的问题。
我们的本质可区分为“认识”和“意欲”两部分,即可了解“我”实际是很暧昧的词汇。有人认为“死亡是“我'的完全终止”,有的见解则较乐观,“正如“我'只是无限世界中的一小点,“我'的个人现象亦为“我'的真正本质的极微小部分”。仔细探究,“我”实际是意识中的死角,因它正如网膜上视神经所穿入的盲点一般,并无感光作用,也如我们的眼睛,能够看到一切,唯独看不到自己。此正与产生认识力的脑髓作用完全相应,我们的认识能力完全外向,其目的仅在保存自我,即为搜寻食物、捕获猎物而活动。因此,各人所知悉的,只有表现于外在直观中的本身个体而已。如果他了解透彻的话,反而会对这副臭皮囊付之以冷笑,甚至舍弃自己的个体性:“即使丧失这个个体性,与我又有何碍?因为我的本质中仍可产生无数个个体性”。
置身于另一个世界、而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本质毫无变化,结果还是相同的。
客观物必须依存于主观物,其结局也以此为基础。“生命之梦”以人体器官为组织、以智慧为形式,不断地编织下去、等到人的全体根本组织消灭时,梦,终于觉醒了。真正的做梦,醒来时,人还是存在着;而担心死亡后一切皆将终止的人,却犹如没有梦的人而还强要他做梦一样。个人意识由于死亡而终止,然而,又是什么使他还能燃起对永恒生命的热爱呢?他所希求的究竟是什么呢?细察人类意识活动的大部分内容、不、几乎是全部内容,可以知道,那不外乎是由于他对世界的怜悯和对自我的执着(或者为了别人,或者为了自己)、他的目的无非求得活得“不虚此生”而已-所以,古人往往在死者的墓碑上刻着“无愧此生”或“愉快安息”的字样,其中实在是有着无比深刻的含义。
那些为了自我的执着(为了一己的欢乐)的人且不谈,为了对世界的怜悯的人,则是与世间的“来世责罚”或“精神不朽”相关联的,他们希望在死后获得赐福或获得永远的尊敬。而这正是以“德行”为手段,以“利己主义”为目的的一种做法(它的本质还是自私的)。然而也正由于这种做法,人类的仁爱精神-如对敌人的宽恕、冒险救难的行为以及不为人知的善行等-才得以永久维系不坠。
其实,所谓“开始”“终止”或“永存”,其意义纯系借自时间而得,是以时间为前提才能通用的概念。但时间并不能带来绝对的生存,亦非存在的方法,它只是用以认识我们及其他事物之生存的一种认识形式。因此,“停止”“永存”等概念唯有在这种认识力的范畴-即发现于现象世界中的事物-才能适用,而非关乎事物的本质。
经验的认识固然明白显示着:“死亡”是时间性生存的终止。然面仍然必须知道一切经验的认识以及所有卷入生灭过程的物质,实际仅是现象而已,它们并非物自体。那么,对于死后究竟能否持续的问
题,应该作何解答呢?我们只有这样说:“生前若不曾存在的话,死后也不会存在;若某些东西非“出生'所能制造出来的话,死亡亦无法加以破坏。”
斯宾诺莎说得对:“我们可以感觉或经验到“永恒'。”试看我们对最遥远的儿时记忆是何等新鲜!任何人必曾有过这样的感觉:我们本身中必有某种绝对不灭、不能破灭、不会衰老、不会与时俱逝、永远执一不变的东西。但那到底是什么呢?恐怕任谁也无法明确指出。但显而易见,那并不是意识,意识隶属于有机体,它与有机体同时消灭;亦非肉体,肉体是意志的产物或影像,也是属于现象之一。如此逐步搜求,我们或可依稀找出答案,它应是那层于意识之上,为意识与肉体共同的意志。意识与死亡同时消失,但产生及维持意识的物质,并未消失;生命虽已逝去,但表现于其中的生命原理,并未消失。它就是永恒不灭的意志,人类一切形而上的、不灭的、永恒的东西,皆存在于意志之中。
在现象世界中,由于认识形式的限制-即由于“个体化原理”之时、空的分隔-人类的个体看来是必会趋于破灭的,然而实际上却不断地有其他新个体代之而起,种族的不灭,即为个体不灭的象征。因为对生存的本质(意志)而言,个体与种族之间并无任何区别,而是一体的两面。在此,我必须特别强调:现象与本质二者是无从比较的,换句话说,表象世界的法则完全不适用于物自体(意志)的法则,甚至可以说两者根本对立。兹以死亡的反面-动物存在的发生(生殖行为)为例略加说明,读者或可了然于怀。生殖行为是意志最直接和最大的满足,但它只是盲目冲动之下的肉欲工作,在通过了意志的自我意识下,轻易地形成有机体。然而,表象世界的有机体,构造却极尽巧妙、极端复杂和无比精密。按理,造物者应该尽其可能地去照顾和监护这些个体,但事实正好相反,他却是漫不经心地任其破坏。从以上的对照,我们不难了解现象与物自体间的差异所在,进而可以察知,我们真正的本质,并不因死亡而有所破坏。
我在本文开头即曾说明,我们对于生命的眷恋-不,应该是对死亡的恐惧-并非从认识所产生,而是直接根源于意志,这是没有认识力的盲目求生意志。正如我们的肉欲完全是基于幻想的冲动,而被诱进生存的圈套中一样、对死亡的恐惧亦纯属幻想的恐惧。意志之所以恐惧死亡、是因它肉眼所见、意志本质仅表现于个体的现象,因此、那正如我们在镜中的影像一般、镜子破碎、影像即告消失、而使意志产生它与现象同时消灭的错觉-所以、尽管哲学家们从认识的立场找出许多合适的理由、反复说明、“死亡并无任何危害”、但仍无济于事、因为它是盲目的意志。
意志是永恒不灭的、所有的宗教和哲学、只赐予善良的意志(善心)酬报-在“永恒的世界中”。而对其他-如卓越的智慧等,却从未有过类似的承诺。
附带说明、形成我们本质的意志、其性质很单纯、它只有意欲而无认识:认识的主体-智慧、则是意志客观化所产生的附属现象-因为、意志知道自己的无力和盲目、根据自然的意旨、智慧的产生是为了协助意志,以作为它的引导者和守护者-认识必须依附于有机体的肉体、有机体又以肉体为基础、所以、在某种意义下、有机体也许可以解释为“意志与智慧的结合”。智慧虽是意志的产物、但它与意志却站在对立及旁观者的地位;不过、它所认识的只是在某一段时间中之经验的、片断的、属于连续性刺激和行动中的意志而已。动物的意志也可获得智慧,然而它的作用更小,仅在追求自己的目的时,作为照明之用-本质之为物,对智慧而言始终是一个谜,因为它所看到的只是个体不断地产生和破灭,它永远不能了解本质的超越时间性。不过,我们也许可以这么说:对于死亡的恐惧,或多或少是缘于个体的意志不愿脱离原来的智慧。
绝大部分的死亡恐惧不外乎是“自我已消灭,而世界依然存在”的错误幻觉所致。这实在是一种很可笑的心理,世界伴随意志,原如影之附身一般,世界唯有在这个主体的表象中才能存在,这个世界的
真正主人就是意志,它赋予了一切生物的生存,它是无所不在的。如今,这个世界的主人却因个体化原理所形成的妄想所困扰而绝望,以为自己行将死灭,踏入永远乌有的深渊,岂非可笑至极?事实上,正确的答案应是:“世界虽消灭,而自我的内在核心却永远长存。”
只要意志不实行否定,我们死后仍存留着另一完全不同的生存。死亡于物自体(意志),犹如个体睡眠,意志由于这种“死亡的睡眠”,而获得其别的智慧和新的意识,于是,这个新的智慧和意识以新鲜生物的姿态再度登场。如果记忆和个体性永远存留于同一意志中的话,意志将感到非常难耐,因为它只有无穷无尽地继续着相同的行动和苦恼。
但我们的智慧因受时间形式的限制,并不了解物自体的问题,因此、上述情况就被宗教解释为“轮回”。-现在,我们如果再引出“性格(意志)遗传自父亲,智慧遗传自母亲”的论点,加以参证的话、即可了然所谓“轮回”与我上述的见解,非常吻合。即人类的意志虽具有各自的个体性,但在死亡之后,借着生殖而从母亲那儿获得新的智慧,于是脱离原来的个体性,成为新存在。这个存在业已不复记忆前世的生存、因为记忆能力的根源-智慧,属于一种形式,是会消失的。借此、这种状况、与其名之为“轮回”,不如说“再生亡”较为贴切-根据哈地的《佛教手引》及柯宾的《佛教纲要》等书的记载,皆说明佛教的教义与上述的见解原是一致的,但对大部分佛教徒而言,因为这种教义太过深奥难解,故而以较浅易单纯的轮回说取而代之。
此外,从经验的根据,也可证实这种再生,换句话说,新生物的诞生与活力消失的死亡之间,实有着极密切的关系。据舒努雷《瘟疫史》中所述,十四世纪时,鼠疫症曾一度流行于世界各地,死者无以胜数,使世界人口大为减少,但之后即呈现异乎寻常的多产现象,而且双胞胎非常多。据说,还有此时期所降生的孩童,竟无一人长着完全相同的齿列,这岂非很不可思议的事情?又,德国医学家卡斯培曾
撰有《关于人类寿命》一书,该书作如下两点结论:(一)出生率对于寿命和死亡率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出生率与死亡率往往相一056致,即按相同的比率增减。这是作者从许多国家和地区,搜集许多例证后所确立的原则,其精确性想来应毋庸置疑。-虽然,某个个体自己业已死亡,多产的是与自己毫不相关的另一对夫妇,但其间因果实不可说只是形而下的关系。这件事说明了,每一个体皆含着“不灭之芽”,经过“死亡”后再被赎取回来,于是产生新生命,这就是它的本质。如果能沟通出两者之间(不灭之芽与新生命)桥梁的话,也许,生物生死之谜即可迎刃而解。
众所周知,“轮回”是婆罗门教和佛教的中心教义,实际上它的起源极古老,也在很早就取得大多数人的信仰。大概除犹太教及它的两个分支外,儿乎所有的宗教,皆有轮回之说。基督教主张,人们在赎回他的完全人格后,即可在能自我认识的另一世界中相会。而其他宗教则认为这种相会在现世已进行着-只是我们无法分辨。也就是说,借轮回或再生的生命循环,在来生时,我们仍可和亲戚朋友共同生活;不论是伙伴抑或敌人,在来生时我们与他们仍只有类似的关系和感情。-当然,这时的再认,只是一种朦胧的预感,而非明晰的意识。
轮回的信仰,实际可说是人类自然的信念所产生,它深植于世界各个角落的一般民众和贤者的脑海中。绝大多数亚洲人自己不在话下,同时它也为埃及和希腊人所信奉。希腊哲学家曾说:“一般希腊人皆信灵魂不灭之说,即灵魂可以从一个人的身体移到另一人之中。”此外,如北欧、印第安族、黑人及澳大利亚,也有此信仰的痕迹可寻。它又是督伊德敌派的基础;印度境内的一支回教,也信仰轮回,因而禁止一切肉食。此外,一般异敌,轮回信仰均极根深蒂固。毕达哥拉斯、柏拉图等大哲,更将它纳入他们的学术体系中。里希田堡在《自传》中也说道:“我始终丢不开”我在出生前即已有过死亡'的思想。”休姆在《灵魂不灭论》也特别强调:“在这种学说中,轮回是哲学唯一值得倾听的东西。”-只有犹太教和它的两个支派,持相反的意见,因为
他们认为人类是从“无”中创造出来的。虽然他们凭着火和剑,在欧洲及亚洲的部分地区驱逐了这足以慰藉人类的古老信仰,但它究竟能持续到何时呢?从宗教史来看,我们实不难判定它的命运。
死亡,也许可以解释为“求生意志中的利己心,在自然的进行中所受到的大惩戒”,或者是“对人类生存的一种惩罚”。就后者而言,死神将说道:你们是不正当行为(指生殖)的产物,应是根本的错误,所以应该消灭。因此死神借“死亡”辛苦地解开由生殖欲望所作的结,让意志备受打击,以彰神。就前者而言,意志中的利己心,总妄想着自己是存在于一个个体中,一切的实体只局限于自己。因此,死亡便以暴力破坏此一个体,使意志在失望之余唤醒它的迷误。其实,意志的本质是永远不灭的,个体的损失仅是表面的损失而已,以后它仍将继续存在于其他的个体中。所以,一个最善良的人,“自他”的区别最小,也不会把“他人”当作绝对非我的人;反之,恶人对他人之区别则甚大,且是绝对性的。死亡是否被视为人类的破灭,其程度的多寡,可依此区别而定。
如果能够善用机会的话,“死亡”实是意志的一大转机。因为在生存中的人类意志并不是自由的,一个人的行为是以性格为基础,而性格是不会改变的,其所行所为完全隶属于必然性。如果他继续生存的话,只有反复相同的行为,而各自的记忆中必定存留着若干的不满。所以,他必须舍弃现在的一切,然后再从本质之芽萌生新的东西。因此,死亡就是意志挣脱原有的羁绊和重获自由的时候。吠陀常言:“解开心灵之结,则一切疑惑俱除,其“业'亦失。”死亡是从褊狭的个体性解脱出来的瞬间,而使真正根源性的自由得以再度显现。由此,瞬间也许可以视之为“回复原状”。很多死者的颜面-尤其善人-之所以呈现安详、平和之态,其原因即在此。看破此玄机的人更可欣然、自发地迎接死亡,摒弃或否定求生意志。因为他们了解,我们的肉身只是一具臭皮囊而已;在他们眼中看来,我们的生存即是“空”。佛教信仰将此境界称为“寂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