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部落为何“忌讳”处女 据《现代原始民族》一书中记载,在澳大利亚的某些原始部落中,有一种奇怪的习俗,那就是忌讳与处女结婚。
当然,这里所说的“忌讳”,并非是处女不能结婚,而是部落里的女孩在结婚的庆典中,会被部落中有身份的人领到屋内,用石块或其他物器刺破处女膜后,这位女孩方可与新郎同房,这两位青年人才可算得上真正的夫妻。
在这个过程中,新郎没有获得新娘“童贞”的权力。
对于这种习俗,现代人颇不理解。世界各地的学者也对此产生了兴趣并展开了讨论。
心理学之父弗洛伊德曾分析说,女性的内心深处都有一种对童贞的珍重,一旦失去童贞,不仅对童贞产生惋惜与追忆之情,而且还会因此而迁怒于夺走她童贞的人。丈夫作为将要与之生活一辈子的人,当然要避免成为妻子恼怒的对象。所以在新婚庆典上,由他人来完成刺破处女膜这一“程序”,是对新郎有益处的。
也有的学者认为,这个习俗反映了当地人对处女流血的一种恐惧心理。原始人在日常生活中,常有喝动物血或敌人血的情况,血会激发起他们的杀敌欲望。处女流血的情况应该避免让新郎看到,所以才有了这个习俗的流传。、 还有的学者认为,这是原始人的群婚生活时代的一种残存与衍化。这种习俗,是当地人对古代群婚生活的一种追忆与再现,也是向群婚习俗的告别仪式。因此,这个习俗里含有人类婚姻状态不断进步的深刻含义。
处女的童贞不由新郎获取的习俗,在世界上其它地方、其它民族中,也存在着。据称,在爱斯基摩人的某些部落中,巫师承担着刺破新娘处女膜的责任;在中世纪,欧洲的某些领主拥有新娘的初夜权等。
不管“处女禁忌”的习俗,到底寓含着怎样的意义,在现代人看来,它依旧是个难以理喻的谜团。
中国古代的“纳妾”之谜 在中国的汉朝,有一个颇受汉武帝信赖的官吏,名叫东方朔,东方朔才思敏捷,能言善辩,被汉武帝倚为重臣,不长时间便由侍中郎,疾升为博士、待诏金马门等要职,而且经常领到汉武帝的赐银。有一天,汉武帝命东方朔陪自己吃饭,并当宴赐给他美食佳肴,东方朔谢过皇恩之后,并没有食用,而是揣在怀中,要告退回家。汉武帝颇为不悦,其他陪着皇帝吃饭的大臣们也纷纷谴责东方朔有失礼仪,而东方朔却坦然一笑,道:“陛下,臣是想用这些美味再去娶几个侍妾回来。”汉武帝素知东方朔诙谐有趣,便笑问: “你一共有多少妻妾呀?”东方朔摇摇头: “妻仅一个,妾却无法计算。”汉武帝纳闷地问:“莫非你也要当皇帝不成?”东方朔道: “臣不敢,臣只是把每个妾娶回家只留一年,而后再寻新人,如此而已。”汉武帝大笑不止,挥手命东方朔退下了。
从上面这个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纳妾现象在中国古代是颇为常见的,就像人们要吃饭睡觉一样,纳妾被人们视为极为正常的、普通的、而且也极为普遍的一种现象。生活在那个时期的男人,只要你有能力,只要你有足够的财产,便可以随心所欲地把无数个女人娶进家门,如果日子久了,看不上这些小妾了,还可以一张体书把女人赶出家门,再娶新欢。而生活在那个时期的女人,却必须要恪守“在家从父,出嫁从夫”的古训,惟丈夫是从,不许忤逆丈夫一丝一毫。 、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就是典型的一夫多妻制。是一个丈夫娶若干妻子一起生活。特点是夫妻之间不平等,妻妾之间也不平等,妾往往处于家庭的最底层。在《释名》中有对妾的解释: “妾,接也,以贱见接幸也。”妾也被称之为: “次妻”、“旁妻”、“副妻”、“侧室”、 “外室”、 “小妻”、 “小妇”等。在民间还将妾称之为:“小老婆”、“姨太太”。
中国古代的纳妾制度起源很早,是随着原始社会的夫权制的产生而出现的。如我国的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就出现了丈夫与妻妾合葬的现象。
中国有句古话: “三宫、六院、七十二妃”。说的就是中国皇帝的纳妾现象。传说周文王就有后妃24人。秦始皇灭六国后,曾将原六国宫中与各地挑选出来的佳丽上千人,全部收入阿房宫中。到了汉朝,汉元帝宠幸3000,东汉桓帝蓄美5000 c,难怪一代美女王昭君进宫三年亦无人得识。到了晋炎帝时,后宫美女竟然超过了1万。隋炀帝的后宫虽然只有5000人,加上各地的行宫,宫女人数也超过l万。最高记录的保持者还要数唐明皇李隆基,当时从都城皇宫到各地行宫的宫女人数竞达4万之众,一年只有365天,一个人活上100岁,生命也只能有36500天。这4万宫女即使累死李隆基,也不可能全部宠幸一遍。
宋代以后,帝王们的后宫妃妾开始减少,再也没有一个帝王挑战“万人”的记录。这并非说明帝王们不再好色,而是他们较以前的帝王们更务实了。据纪晓岚记载:明代熹宗在天启元年派人到天下各地选拔了5000名年少美女进京面试,第一关为检验形体,只有1000人过关,有4000名佳丽被淘汰,第二关检验“私处”,结果只有300人过关,第三关进宫“实习”,一个月后,只有50人被封妃嫔。方能得到皇帝的宠幸。
到了袁世凯时,纳妾之风愈演愈烈,袁世凯不仅一人拥有妻妾16人,这其中还有姐妹和姑侄。
除了帝王广纳天下美色之外,中国古代的民间也是纳妾成风。‘如《红楼梦》中的平儿、香菱都属于小妾。
“举杯邀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样的佳句已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是一位一夫多妻制度的“执行”者。李白性情豪放,风流倜傥,洒脱不群,酒色二品最为钟情,据考证,李白不仅娶妻四次,而且小妾多得难以计算。李白也在自己的诗句中充分表现过,如“余亦如流萍,随波乐休明。自有两少妾,双骑骏马行”等。
在明代的法律上还明文规定:凡男子年满40而无后嗣者,得纳妾。这是因为中国有所谓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古训,娶上几个小老婆,都是为了给祖宗延续香火。这也给中国古代男子纳妾找到了一个很好的注脚,使纳妾变成了一种堂而皇之的行为。难怪当大清军队兵临扬州城下时,大将军史可法的夫人还极力劝说丈夫临阵纳妾,以免因膝下无子,断了史家的香火。在史夫人的大义凛然被天下传为美谈的同时,更助长了男人们纳妾的合理性。
当然,纳妾现象只是体现在富裕人家及官宦人家的,贫苦百姓一日三餐尚无着落,又何谈三妻四妾、“双骑骏马行”呢?在封建统治时代,一边是“朱门酒肉臭”,妻妾成群,而另一边则是“路有冻死骨”,一生无力娶妻,孤独而亡。说到底,纳妾制度是君主专制制度的附庸品而已。
在我们今天看来,纳妾制度是极不公平的,是对女性极为残酷的,是不人道的,是用无数女性的血泪写就的。
但是,自纳妾制形成以来,却盛行数千年,根深蒂固,绵延不绝,这又是为什么呢?从根本而言,纳妾制其实是一种原始社会形态,在很久很久以前,男人出门狩猎,女人在家驻守,猎到食物后,要先让男人吃饱,剩下的女人才可以吃。君主专制制度的产生则令纳妾现象更为制度化、普通化,皇帝可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百姓也可以三妻四妾。夫权统治是封建社会的相应产物和特征,纳妾制度正是符合了封建帝王专制的需要,才得以延续下来,直至新中国成立,纳妾制度才被废除。
莫奇印第安人习俗之谜 如果一个匆匆路过的旅客来到秘鲁北部接近海岸的威鲁河流域,似乎只会看到一大片干旱贫瘠、尘土飞扬的土地。不过这个寸草不生的流域,却隐藏着2000年前在这里生息的一个民族某些令人惊异的史实。这些人显然对人类行为较不寻常的方面,例如以活人献祭、变态性欲和各式各样的体形扭曲、身体残缺等,颇有偏嗜。
我们称这个流域的史前时代居民为莫奇人或莫奇卡人,他们属一个印第安部族,比印加人早1000多年兴起。
全盛时期的势力范围北至厄瓜多尔边境,南及今大秘鲁首都利马以北的内被纳河河谷。从迄今发现遗物包括不少独特的陪葬陶器看来,他们显然文化发达,在性和宗教方面持有极奇怪的观念。
虽然过去100年问,在秘鲁各地发现了不少莫奇人的文物,但要到1946年,哥伦比亚大学两位考古学家斯特朗和埃文斯发掘威鲁河流域遗址以后,莫奇陶器及其文化背景才逐渐为世人所知。斯特朗和埃文斯发掘到一座埋了五具尸骸的集体墓葬,死者中有两个女人、一个男孩、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身份可能是战士兼祭司的老人。发掘这座古墓揭露了许多莫奇人对死亡和死后再生的看法。例如,从两具女尸肢体扭曲的情况看来,她们可能是老人的妻妾,被活埋陪葬,以便来生服侍家主。男孩大概也是遭遇同一命运。那个成年男人则无疑是殉葬者,他双膝和双脚都被绳子捆绑。此外,两位考古学家掘出别的一些大小器物,有珠子、布片、28个陶罐、一个镶金的红铜口罩。凡此种种,证明莫奇人极为注重来生,显然想把死者连同他的所有财物送进阴间。一些墓葬甚至有一根空心藤插入死者口中伸出地面,让死者亲属能够继续给死者喂食物。
不过,使我们对奠奇印第安人有更深切了解的.还是那些在威鲁河流域遗址以及在秘鲁各地出土的陶器。莫奇人用陶器记述一个场面或一个故事,就如别的民族以绘画、雕塑和书籍去记述历史那样。莫奇人没有文字,不能凭书写记载事迹,他们的才能技艺都运用到制造陶器方面,大概因此而制成形制独特的陶器,如壶嘴造成镫形的水壶,上塑两人搀扶一名醉汉,或绘上精美图画,其题材从宗教仪式、战斗场面,以至猎狐、斩头莫不具备。考古学家仔细研究这些物证,拼缀出从公元前100年莫奇人兴起,到公元700年前后衰亡这段时间,日常生活的大致情况,外行人加以涉猎也感趣味盎然。 在莫奇人的社会中,宗教信仰及其仪式或类似的习俗,显然起过重大作用。许多莫奇陶罐都画上一种特别仪式:一群人向一个头顶、双肩发出亮光的人奉献一只大杯。这种仪式莫奇人认为非常重要,正如耶稣被钉十字架之于基督徒一样。许多考古学家认为大杯里面盛的也许是人血,因为许多这种图画描绘从俘虏身上放血的场面。在此种仪式上出现的其他人物,似乎是些半人半鸟,或是具有人类形象的猫科动物,这些画面中奇形怪状的人物总是在进行各种活动,反映出莫奇人至为怪诞的趣味与偏嗜。
一个在陶制器物上常见的形象是几具骷髅在吹笛子,或者在进行性行为。
扭曲的身体、奇形怪状的脑袋等形象出现次数之多,简直使人认为莫奇人着了魔,要不然就是迷上了这些反常事物。许多莫奇陶器本身就是状如死尸的盲者或身形古怪人物痛苦得死去活来的造型,这些形象有些模拟染上残疾(如麻疯)的人,侏儒或身体残缺的人也十分普遍。秘鲁考古学家霍伊尔认为莫奇人可能对犯错的族人施砍手砍足的刑罚。但这并不足以解释出土陶器上那许多怪异丑陋的形象。莫奇人显然崇拜扭歪变形的人或物,这无疑反映了这个部族相信事事与神秘魔力有关的传统。
除了偏嗜怪异丑陋的形象外,许多陶器还描绘了莫奇人日常生活的种种细节。莫奇陶器描绘事物的范围,比起其他古民族所制器物描绘的更为广泛。各种职业和工作都在这些莫奇陶器上记录下来,既有妇人生孩子或梳洗头发、渔人捕鱼、战士在山中打猎,也有各式各样的动物的性行为动作画面。厨房、医师、纺织工人、制陶工人、士兵、祭司、奏乐者等人日常工作的情形,都可以在那些陶器上看到。不管是什么题材,这些画总是含有说故事的成分,无论是海狮吃鱼、莫奇人用吹箭管射雀鸟,或是男人女人在性交,莫不有故事。莫奇人生活的重要环节如食物、居室、等级制社会结构等,先后都在陶器上呈现。
莫奇印第安人令人诧异的特征之一:极沉迷于各种形式的性行为,多年来考古学家均迷惑不解。莫奇陶器很明显地表现阳具崇拜,有时更详细描绘出多种性事的方式。
莫奇艺术只是不描绘可致怀孕的性行为。因此,一些考古学家相信莫奇人绝非存心淫秽,而是要利用图画宣传各种形式的节育方法。有些考古学家则不以为然,他们相信这些反常性行为对那些印第安人,也许具有某些宗教意义,但这尚待详细研究。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印加人征服莫奇人后裔时,发现莫奇人盛行同性恋,男女皆然。在印加人看来,任何反常的性行为都是可憎的,因为他们认为单进行性行为而不生育是极端浪费人命的种子。印加人如果发现有人搞同情恋,必毫不容情消灭这些人家的人口财物,以阻遏这种行为。但他们充其量也只是局部得逞,根据历史记载,西班牙人初到秘鲁时,当地土人的反常性行为仍然十分盛行。
从发掘许多墓址所得零星文物材料,我们可以一步步准确地拼凑出这个民族与众不同的面貌,当然,目前资料还不足以构成完整的面貌。有许多工作仍然要学者去做,还有许多遗址尚待发掘,但一套奇怪的标准已开始露出了分明的轮廓。虽然莫奇人早已灭绝,其文化为取而代之的印加文化掩盖。但从他们留下来的陶器仍然可以看出许多匪夷所思的事情,那些陶器上的图画就是千百万字写成的历史。
纹身的由来之谜 纹身的起源是从人们要装饰自己而开始。以前过裸体生活的民族起先则利用花、叶、动物的骨或皮、树木的纤维、鱼的牙齿、真珠、玻璃珠……等作装饰之用。古代也有利用石灰、赤土、黄土、过猛酸钾与坏土的混合物、植物的色素等就地利用的物质来当涂身之用。这情形从已发掘的古墓的痕迹也可确定,现在也可从未开化民族中发现。
但是涂在身上的东西或色彩随着时问就会消失,故古人就从切伤或火伤所得的瘢痕而领悟到可以长期留在身上的装饰方法。在其伤处注入色素就成为纹身的开始。在公元前500年前埃及的仓丁的雕刻里已可认出纹身的史迹。
“入墨”不只是装饰,且对具原始性向的人或未开化民族是一种认知的记号,它具有巫术的意味,也有保护人们不生病的意念,又可视为宗教的标志、勇猛的表现、身份崇高的表标,以它维持酋长的尊严,又成为人格确认的印记,也成为宗教上的鼓励、誓约与纪念,有时也成为惩罚的工具。纹身从王公贵族至一般庶民,不管东方西方,从古就普及于各民族,而今更应用到美容、医学、成为一种独特的艺术,这样的多种用途及其动机的研究真是有趣的一项探讨。
至于各种不同的纹身目的,这里归类如下: 原始求生目的: 原始人生活在丛林中与猛兽相处,为求掩饰自己的身躯,以达隐蔽的目的,所以将自己涂抹大自然中的色彩或纹案。 . 迷信的纹身: 例如刻上某种动物的形象或特别图案,可以避邪或增加体能,在古代此种纹身图案和图腾有关。
宗族的标志: 许多未开化的民族都有纹身的习俗,这种纹身的背景仍不脱离迷信、风俗,但是明显的却是宗族的图腾,每个人都纹上相同的图腾标志,以作为宗族区分,这种宗族区分法和一些团体区分有类似之处,很明显的如在日本,有许多职业团体有此习性,凡是进入此行业者,都必须纹身,例如日本的马夫便是一例。
罪犯的标志: 古代在脸上刺花是一种刑罚,称之为“墨刑”,其目的是让罪犯与善民有所区分,并达惩戒的目的。
宗教信仰的纹身: 常见热心的佛教徒在身上纹上“南无阿弥陀佛”,法华宗的信者则纹上“南无妙法莲华经”,也有人纹上观音像,不动明王等。
纪念性的纹身: 此种纹身现在很盛行,可以将情人或恩人的姓名刻于身上。 . 。美容上的纹身: 眉毛细薄的女性,可以用纹眉法填补,先天性的疤痕也可以用纹案掩饰。
自我英雄意识的纹身: 有些人具有强烈的自我发展的英雄主义,这种英雄主义的呈现方式,在行为上,常见诸于赛车、体育竞赛等,在静态上,则多以纹身作为分别。 奋发激励的纹身: 在身上刻出激励的文字或具有奋发向上意味的图案,以随时警醒自己。 美感的纹身: 这种纹身讲求美感及艺术价值,单就纹身而言,这是最具有发展潜力的纹身。
早在冰河期,也就是公元前8000年以前,在世界多处的岩洞,包括法国、葡萄牙,罗马尼亚和斯堪地那维亚半岛,发现许多有红黑颜料痕迹的陶碗,和一些用鹿角和其他碎骨做成的尖头“针”以及几个带有强烈纹身暗示的小雕像。
随着哥伦布的发现美洲,欧洲探险家都记录了一些大陆上新奇的见闻,他们曾见到墨西哥湾民族的红蓝色纹身。
维琴尼亚,佛罗里达土著的手脚胸脸全刺着不同的标记,就像野兽毒蛇等,都用黑色斑点铸进他们的皮肤内。
几乎在每一个文化里,纹身都是出现于人类的原始时期。
在古代,这种纹身的装饰有着特别的宗教意义和魔力,在皮肤上做记号意味着一个年轻男子的成年,或一个少女的婚嫁,甚至是驱魔或保障生命的永生。
此种夹杂着忍耐、痛苦的仪式,其重要性有如宗教的图腾。
纹身可能始于14000年以前的石器时代。埃及的金字塔是第一个历史上的证据,内有存放超过4000年的木乃伊,男女贵族身上各刻有明显的纹身杰作。自埃及,这项艺术传布于整个古代的世界:克里特岛、希腊、波斯、阿拉伯,甚至公元前2000年穿越亚洲到中国和缅甸。
二千五百年前,移居的虾夷人带着纹身从中国到日本,而使得纹身在日本发展成高度的艺术——以它美丽的设计,敏锐的色彩及独特的立体形态。
一直到1800年,日本的技术仍是保密了有数世纪之久,因为他们不允许外国人进入日本。直到对西方门户开放,这种现象有了转变。
波里尼西亚把这项艺术从亚洲传到南洋群岛、纽西兰。他们给此项艺术取了今日我们所用的“纹身”名称。
库克船长,勇敢的英国探险家,他在1771年,把到大溪地岛看到的“纹身”,并将此二字介绍至欧洲。
纹身是如何传人美国的至今仍是个谜。
从西伯利亚穿越平原到阿拉斯加,北美洲的西伯利亚人可能是传播者。也或者是四处流浪的波西米亚人,跨越2000里,横过太平洋至南美。
不管来源如何,纹身成为传说中的阿芝特克人文化的一部分,玛雅、印加文明使得西班牙人到南美时,-一时眼花嘹乱。北美的探险家,也说出印第安人,爱斯基摩尔人奇怪而美丽的记号。
欧洲、英国的早期居民把纹身用于他们神秘的宗教仪式当中。
勇敢的斯堪地那维亚海上战士把代表种族、家庭的记号传播开来——一项在苏格兰仍存在于一些贵族家庭的传统。
早期的基督徒,在他们的手臂上或脸上纹上十字架,表示忠诚的象征。
后来,基督教、犹太人、回教徒,禁止纹身,因为他们害怕这种神秘的装饰表示自己是个异教徒。
由于禁止纹身,纹身在欧洲有数世纪的衰微,直到库克船长的航行,再度发现了这门艺术,将它传开,并且在往后成为纹身的黄金时期。
航海者,带回了纹身的男子,犹如已往传说中的怪异。
第一个被带回的是“纹身的王子”,头至脚都有纹 身,1691年从南太平洋带回伦敦。带他回来的是威廉。丹 尼尔。
人们群集去看他,而巨传遍整个英国、欧洲做展览。
两世纪以后,巴纳带着他的“君士坦丁王子”从阿尔 巴尼亚到美国。 。
在他的身上有338种设计的图案。在他的手指间纹上 象征“小偷”的图案,在缅甸的马戏团,他一星期赚1000 元。
“纹身的王子”一库克船长从南太平洋带回的传说,以及其他外国岛屿上的纹身在欧洲、英国形成了一项大众所注目的风潮。
当健勇的英国水手航行到太平洋,而朝圣者从圣城带回代表他们疲累旅行的项特产——在皮肤上做记号回乡时,这种风潮更加盛行了。
直到1862年,纹身完全公开地出现,有一个著名的旅行团到圣城,开始了纹身的滥觞。
英国王子——查理士即后来的爱德华七世,在他18岁时,他访问了圣城并且在手臂上纹上十字架,以纪念这种场合。
当这种消息传遍欧洲时,纹身成为狂热的流行趋势。
王子、爵士、公主、仕女、美国的百万富翁、东方有权势者,纷纷让职业性的纹身师纹上小型、精致的图样。在大西洋的两边,此时是纹身的黄金阶段。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美国水手的65%,和25%的军人都有纹身。
1892年, “教授”山姆欧瑞里,在美国发明了机器。
这部机器配合着消毒的程序,成为纹身的一项革命。现在,每个人都可以经由自己的选择,用快速、卫生的、无痛的手续来纹身。
在风行的纹身潮流里,老旧的主题——象征爱情和战争的图样仍然是最受欢迎,但是令人痛苦的纹身仪式已不复存在。
’当个人纹身渐渐受到重视时,纹身逐渐受到人们注意。商人、军人、家庭主妇,对今天的纹身师来说都是他们顾客的来源。
在妇女当中,一项精致的纹身——在大腿上纹上一朵小花,或是肩膀上纹上一只蝴蝶,已经成为一种美丽的记号。另一种最近流行的图样是在占星学上有黄道带的记号。
在加拿大、美国、英国、日本,纹身的热潮促成了无数的俱乐部产生。
纹身迷集会,讨论设计图样、技师,有时甚至会举行比赛加以比较。
对这古老的艺术,新上市的药物已发现了新的使用方法。
医生已发现纹身是惟一掩饰脸上天生胎纹的方法,而意外事件或战争的幸存者,也利用纹身来掩饰他们的疤痕。
另一种纹身是你可能看过但未能认得出来_化妆式的纹身。
在纹身师的针下,红鼻子可以弄成白的,眉毛、脸颊可纹上永久的红色。世界上一些角落,纹身仍然有它古代的宗教、奇异的意义举例来说,在新几内亚,每一个女孩在五岁时,就纹上记号。当这个女孩的婚礼已经安排好时,在游行欢乐的庆典里,纹上最后的记号。 。
在缅甸,纹身被用于止痛以及预防被蛇咬伤。
在伊拉克部分乡下地区相信表皮上的记号能驱除魔鬼的眼睛,是示爱的行动和伤口的愈合。
如果有人读了可兰经的经文会发现纹身是被允许的。
纹身师下一生的工夫所作的纹身作品与在大理石、木头、粘土等雕片或画布、绢等画下的图面大不相同。
由于素材系有生命的人体皮肤,纹身艺术必是与纹者的身体同时腐朽,故欲将纹身作品永久保存传给后世是不可能的,因此纹身从来不被当做艺术来认定是非常遗憾的事。
大多数的现代纹身师都先把要刺的花样外形刺出来,这样,接受纹身的人有机会对这个图样有个大概的了解。
而纹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感觉?牵涉到什么? 纹身馆不像美容院,亦和照相馆相左。
它有位子可以坐着等,有招揽顾客用的客户照片挂在墙上,而最特殊的是,贴在墙上的图样。其目的自然是帮助还没有打好谱的顾客挑选之用。
纹身中最普遍的地方是手臂,顾客躺在床上,纹身师用消毒药水擦拭,由设计师把图案的轮廓描出来,直到纹身者感到满意,可以一直修改。
而纹身又分二部分。
第一步骤如果为使图样的复杂和精美,就需要用单针,不然就像一般的用法,用三根或四根针。如此图样就会像是用手画出来的一样。
纹身师把针尖伸进颜料瓶中,把墨汁沾在针上,扭开电门,快速地在皮上运行,其问需要一再地上颜色。
针在运作时,会有轻轻低低的嗡嗡声。
感觉上,多少有点像抓挤,或是针刺,对某些人更像是酥痒的感觉,不会令人感到不舒服。
对另一些人来说,则是很痛,难过的要命。大多数人是两者的综合。 . 这种感觉主要看刺纹之处是否有骨头,或是否皮肤较敏感。 . 当然,每个人的反应都截然不同,所以纹身造成纹身者的好恶就有所不同了。 、 在纹身的过程中,溢出于针头的墨汁一定得擦掉。因为针是先沾上颜料,再借刺的动作把颜色刺进皮肤里。因此颜料就会掩盖了针前的图样,而这要看纹身师的技术如何了。
而纹身师不是蒙着头干,针头上的压力就是向导,刺出的线条绝不会歪。
自然,把溢出的颜料擦去也是不可或缺的。
等到外廓完成,一团模糊擦去,初期的纹饰就豁然出现在眼前。
第二步骤是上别的颜色,这个就用多针头,差不多得要十二根针头,而纹身要是很痛苦的话,这是最不痛的步骤。
用单针的操作一般是相当不舒服的,平常的纹饰很少有超过五种颜色的:这五种颜色是黑、褐、红、绿、黄。
最好的大师会刺出阴暗、深浅。
有些纹身师先调好一天用的颜料,然后再用瓶子装成一人份。
同时,所有的针具每次都要消毒。
纹饰上的着色是费时较长的过程,当然也要看图样的精巧与否。
显然尺寸的大小是一项附带的考虑。
一个小的纹刺可以十分钟完成,除非图样较复杂,较大的话,时间就延长一点。
当纹刺完成时,这个部位就要敷上消炎药膏。纹刺的部位会很痛,不能摸,特别是穿脱衣服时,这种痛苦会持续将近24小时,然后一天天地减轻,直到一星期后,则一点感觉也没有了。有时候,洗澡擦身都不能碰到肥皂,好让其愈合。
许多人相信,纹身会流血,可是,当然不是没有,这种情形极为少数,而且这都是因为针不利或技术差劲使然。
无疑地,在纹身时,印象最深刻的自是纹具的嘎嘎声、痛楚,以及对一个崭新的收获所有的满足。
“三寸金莲”之谜 缠足,是封建时代摧残妇女的一种恶习,曾使无数妇女蒙受了极大的痛苦,以至于在近代的民主革命中,禁止缠足、放脚,成了妇女解放的一项重要内容。然而,妇女缠足究竟始于何时?却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论。
中国封建礼教、封建道德的一个突出表现就是妇女地位的极其低下,妇女被视为男人的附属品和玩物。为了迎合男人的情趣,满足男人的欲望,妇女无论作出多大的牺牲都是理所当然的,如“楚宫之腰”即为一例。《诗经》中云: “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舒,就是迟跚。窈纠,形容走路好看的样子。张平子《南都赋》亦云: “罗袜蹑蹀而容与”。总之,古时妇女走路以缓行慢移为美;反之,不但不美,亦不符合封建礼仪。缠足的发生,看来主要是基于这一点,但究竟始于何时呢?一种意见认为:妇女缠足开始于五代。持此论者大多引用南宋张邦基《墨庄漫录》中的一段记载:南唐主李煌有一宫女名富娘,轻盈善舞,以帛缠足,使之纤小如新月一般。她穿着白色的袜子在六尺高的金制莲花上翩翩起舞。以后为人所效仿,从此开缠足之先河。到了宋代,妇女缠足的风气已相当盛行。据《宋史·五行志》载:宋理宗时,宫女们由于缠足,一双脚变得纤直,被称为“快上马”;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宣和末年,妇女缠足穿的一种尖底鞋,称为“错到底”。徐积《咏蔡家妇》中有《但知勒四支,不知裹两足”之句。苏轼的一首《苦萨蛮》,极言当时妇女脚之小: “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看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对上述说法持异议者认为:缠足的开始至少不迟于唐代,也就是说,在五代以前就有了。他们引元代伊世珍《瑯嬛记》所载: “安史之乱”时,杨贵妃在马嵬坡被缢死后,当地有一位老妇人因拾得杨贵妃的袜子而致富。其女名王飞,还拾得雀头履一双,上面嵌有珍珠,履仅三寸长。王飞将此奉为异宝,从不肯轻易给人看。据此,推论出缠足在唐玄宗时就有了。《群谈采余》中有咏杨贵妃罗袜诗一首: “仙事凌波去不还,独留尘袜马克山。可怜一掬无三寸,踏尽中原万里翻。”阮阅编的《诗话总龟》中记载了唐玄宗从蜀避难回来,为怀念杨贵妃曾作《罗袜铭》,内有“窄窄弓弓,手中弄初月”之句。在唐代文人的笔下,也有了对女人小脚的描写。如白居易《上阳人》诗中的《小头鞋履窄衣裳,天宝末年时世妆”; 《花间集》中的“慢移弓底绣罗鞋”,等等。反映了当时妇女已缠足并成为_种风气。清代内地有人到西藏,发现当地的灯具状如弓鞋,称为“唐公主履”。唐公主,指文成公主。有人即认为这是唐代缠足的实证。
需要指出的是,持缠足不迟于唐代说法者尽管引用了不少资料,但并未确切地举出究竟始于何时,源在哪里?从记载看,唐代以前人们对妇女脚之大小已有讲究,作为美不美的一个标志。像《孔雀东南飞》中就有“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之句。但要证明唐以前妇女已缠足,还缺乏有力、充分的根据。至于《南史·齐东昏侯纪》中的东昏侯,以金为莲花贴地,令潘妃走在上面,称之为“步步生莲花”,与后人将小脚喻为“三寸金莲”,则是两码事。
缠足不迟于唐代这种说法本身,也有可商榷之处。有人指出,若要缠足,必须以裹脚布层层裹住,这样便不能穿袜。马嵬坡的老妇人拾得杨贵妃的袜子,可见当时还没有缠足。郭若虚的《图画见闻记》中说唐代宗令所有的宫人穿红锦勒靴,这是一种袜筒很高的靴子,缠足的宫人,很难设想能穿之行走。所谓“慢移弓底绣罗鞋”,只是形容鞋底为弧形,鞋尖向上弓曲,今天的女鞋尚有此种形状。《宋史》中载: “韩维为颖王记室,侍王坐。有以弓鞋进者,维日: ‘王安用此舞鞋?一’清代的袁枚也认为弓鞋只是舞鞋而已。还有人引用唐代韩偓《屧子》诗中 “六寸趺圆光致致”之句,说明当时尚无缠足之恶习。唐有大尺、小尺,大尺相当今天的0.985尺左右,小尺相当0.82尺左右,由此推断,当时的六寸之脚也不能说很小。
妇女缠足作为一种习俗,从开始到成为一种社会风气,必然要经过一个过程。究竟何是“源”,何是 “流”,区分清楚确非一件容易的事。尽管它十分符合封建的传统观念,并受到统治者的认可和欣赏,但在历代的正史中,有关缠足的记载却很少见。这也许是“男尊女卑”的封建伦理对史官们的影响。倒是在历代一些文人的诗词、、笔记、纪闻等文学作品中,或多或少地对此有所反映,从而成了我们今天所见到的原始资料。这些资料,有的可靠性也值得怀疑。如《丹铅总录》,认为缠足始于唐代,但此唐的作者是明代的杨慎,杨慎著此书时正充军云南,疏于考订,讹误不少。凡此种种,给我们揭开缠足起源之谜无疑增加了困难。因此,缠足究竟始于何时,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考证。
用活人祭神之谜 祭神的场景,大家从电视中不难见到,无非是在祭台上摆上牲畜及果品。但在古代的一些原始部落中,常常会在高高的祭台上,捆绑着活人,并在祭台下堆满木柴,燃起大火,将活人炙烤而死。
这种活人祭神的现象,在亚洲、非洲、美洲等古代原始部落中均存在过,而南亚的某些部落是这一风俗的最持久保持者。在印度河流域的土著部落,这种活人祭神的习俗延续了4500年的历程,直到1835年才在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绝迹。
活人祭神的仪式大多是在一年中的重大节日或是播种、收割前举行。在仪式举行前,被献给神的这个活人要在10天前洗浴、净争、剃发,并在全身涂满油膏及粉彩。
在仪式开始时,众人们要先围在该人周围歌唱、舞蹈,并祈祷神保佑风调雨顺,庄稼丰收。最后才是把活人举上祭台,并燃起火把,完成祭神的仪式。
对于这种在现代人看来极为惨忍的仪式,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学者认为,活人祭神的目的是为了博得大地女神的欢颜,为了来年的农业丰收。因为这些部落的人们相信,庄稼的发芽、生长与结果,是建立于其他事物的死亡基础上的,没有死亡,也就没有再生。把活人杀死以祭神,正是为了庄稼的新生。
当然,这些分析也是生活在当代的学者们的大胆推测而已,若想真的明白活人祭神的原因,恐怕还要沿着时光隧道,,回到那个年代、那个场景方可知道。
汉杜拿斯人的卖妻之谜 也许你对世界的其他女奴市场熟悉,却不一定会目击过这样一个市场:如果你在场而不买它的女人,你会牺牲性命的。
在美国南部的土人聚居处,有个小地方叫汉杜拿斯,其靠北地带一处林荫中的旷地,出现这样一幕场景——那拍卖场的头人占马尔达把锤子敲着破桌,叫道: “看啊!这美丽的女人——还未足16岁,看来十足一个好女人——她是有两个孩子的。” 有一个人举起手来: “一个金力结!” 占马尔达鼻孔喷气: “她有两个小孩子,她值得3个金力结的!’” “3个!”一个上了年纪的土人狂叫。
“卖成了!”占马尔达也叫着。他伸手去接了买方3个金力结。
那光赤了身子的女人走下坛来,由新主人领着她走往一群四个女人的地方来。这些女人全是他个人买下来的。
在一大群人丛的后面,站着美国奥夏奥大学教授葛、麦士顿,观察这世界上奇异拍卖事件的进行。他耳闻汉杜拿斯人们拿妻子往市场廉价出售的传言,几乎不相信是真事实。那是女人最低的估值,一个金力结只等于美金约七角而已。
麦士顿博士为了奥夏奥大学需要,查察当地土人生活,发觉他们之中,也有许多独立单位的。在中美洲区的男人们被准许在他们的村落内交换老婆的,再又在一年中有三次机会是村与村际问交易和廉售他们的女人。女孩子在10岁以上的可值美金一元以下至56元,但通常是用小块的金力结交易的。
在这些人性强悍的部落里,白人是受到尊重,欢迎,并获得安全。但不能留顿太久,因为售妻市场一经开始,白人逃不脱一个命运——是必须买下他们一个至两个的老婆,如果没有做过或不从命,他会被杀或被勒索赎金。
爱恋和温柔在这里绝不存在。男子善视其妻反被视为疯狂。每隔三个月,转手买卖的妇人与女童约2000人,而让售之后,她们便是出钱购入者的合法财产。如果她出走,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取回代价,同时,他找到她的时候,可以杀了她或鞭笞她。
通常拍卖妇女乃于日出之后开始,先后拍卖仍然没有丈夫的女子,但被证明没有丈夫的女子而且已生育一孩的,则身价立增,少女而生育过小孩的其价值平均很高。
生小孩是汉杜拿斯人最重要的事,盖这一族类人口已日见其减。 , 麦士顿博士发觉该族有几名妇女于过去15年来,被买卖及至少有30次,而她们,每年都准时生下小孩,每个小孩都来自不同父亲的。
如是一个多产小孩的妇女,其年纪在40岁之前的,可值价五十个金力结。
汉杜拿斯的孩子属于汉杜拿斯社会的,每个村落对新出生孩子列入公共支援范围,井加照顾。
尤更奇的,一个男子刚在本身居住地的市场买了一个老婆,立刻携到别一村落参加老婆交易所。命令她全身裸立于展视坛上,由巫婆验过掌纹,便加买卖。
、许多印第安人穷到无法多养老婆,乃把自己老妻拿到交易所去卖,然后补贴·只鸡或一小粒黄金,换回一个新的老婆。
公众集趋一个交易所位于美国边境270英里内。这里一切大公无私,私人不能在场外将妻子易手。市场内则是合法的,公开的把女人作成了货,货转如流。
‘前述这个社会的男人不会对女人有恩有爱,不过也有些青年男女互相钟情的人,倘如这样,那女子进入市场后,男子可具价买她归去,但其意义并不代表那女子终生为其妻子。或者,两个既钟情男女,可以采用特殊办法,不须通过交易所的买卖程式,由男方先找得女子的所属主人,商外条件。再来向部中酋长取得思准。如被接受,酋长即恩准证明女子已转隶属于新的主人。又倘如,只由男子单方面渴求得到这个女子,依上述办法,由酋长发令将女子交给新主人,女子绝不能违背,否则肉体受鞭答;又如她跟了新主人后,又逃回旧主,这算犯了不道德罪,会遭遇到慢刑绞杀。
汉杜拿斯的地方长官曾拟用文明的生活传习于当地土人,但归于失败。亦有众多传教士冒险进入该区,其后便失踪了,这大概是他们不肯讨当地老婆的原故。
麦士顿博士报告:他相信卖妻例俗会在汉杜拿斯族里再会多延100年,除非男权方式有了根本的转变。
封建中国的“典妻”之谜 浙江仙居一带, “典水面”在中国解放以前是件既正当而又极普通的事情。
“典水面”是仙居话,意思就是“租妻”。“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是中国传统的伦理思想,所以,过去的人到中年若仍无子嗣,其惶恐的程度是可想的。本来,娶妾与领养子是最普通的补救步骤,但是娶妾有一最大缺点,就是妻妾间难免因彼此利害的冲突而纠纷时起,结果搞得家中鸡犬不宁。领养子,又因其无血统上的渊源,有被族人视为“非我族类”之虞,尤其在清明以至祭祖及管理祖业等问题上,易受族人的排挤与侮辱,故此二者均非上策。于是, “典水面”的办法就应运而生了。因为“典水面”的女人是住在她原来的家,由男方移樽就教的。其与正妻间之冲突即可避免;而所生孩子之地位,更非养子可比,因其确是自家血统,族人将无由歧视。“典水面”有这些优点,故为一般无子者所乐于采用,成为相当普遍的一种辅助性的婚姻制度。至于因其他原因而“典水面”的,则为数很少。
女方,则以小寡妇为最多,他们对亡夫忠心耿耿,矢志要把子女抚养长大,使亡夫的宗祧承继有人,所以不愿抛弃子女再嫁;而“招老二”,又恐日后与伯叙子侄等人发生冲突。但是家贫子幼,且正是青春或徐娘半老,岁月悠悠,长此守寡确非易事,所以“典水面”就成为最理想的出路了,因其不必抛家离子。还有些是因丈夫精神上或生理上有问题,不能克尽夫道而“典水面”的。曾经就有一个人因妄信佛过度,居然用刀自宫,结果其妻就“典水面”了。
此外纯因金钱原因而“典水面”的虽然也有,但是不多,能于黄花闺女“典水面”的,则是绝无仅有。
“典水面”没有仪式,不用请客,但有媒人及聘金,聘金大多是送些首饰及做几套衣服。最重要的,是那张 “典水面”契,写的时候诸关系人均在场,字斟句酌,非常认真,里面须载明租期年限、起讫年月日、所生子女分配办法、每年男女应付赡养费数目等项,其次尚须附带说明伯叔兄弟子侄不得干涉、及年限届满后男女双方各奔前程,互不相涉等语。然后,男女双方及媒的等人盖章画押,契由男方收执。一切手续完备后,自契约生效之日起,男的即可堂而皇之的去作入幕之宾了。女的若仍有丈夫、或已有情人,此时其丈夫或情人则只好暂时让贤回避,不得有所妨碍,邻居们则对新邻居欢迎如仪,视为理所当然。实际上因各种原因,男的大多只在农忙后、或过年过节时去一去,一年中难得去上几次,每次最多只住上个把月,有的甚至只在第一年里去过几次,以后就懒得再去。只坐在家里等生孩子的消息了。
租期,大多是自5年至15年之间,所生孩子的分配办法,有均分:男归父、女归母或统归父等方式。一般以男归父、女归母的方式为多,小孩多在3足岁后离开生母而到父家去。每年赡养费的多寡,则视女方的年龄、容貌、生育纪录诸因素而定,大致上是每年几箩谷子及几套衣服,至于其他的赠送,则要看以后双方的感情及生育的情形了。
男人“坐月子"之谜 中国的远古曾有女人生下孩子后,丈夫在家中“坐月子”,产妇则到田间劳动的风俗习惯。
《异物志》中曾记载: “獠妇生子即出,夫惫卧,妇乳妇,不谨其妻则病,谨乃无苦。” 按照常理来说,哺乳是由婴儿的母亲承担的,这是公认的生育习俗。然而,在历史上为什么会出现男人“坐月子”的习俗呢? 男人“坐月子”的习俗在历史学上被称之为:产翁制。这种制度在如今的国内少数民族中和国外的原始部落中还有流行j如高山族从古就有丈夫家侍哺,妻子下田耕作的习俗。在南美洲俄利诺河流域的印第安人,还保留着原始社会的母系制,但已有对偶婚,当妻子生下孩子后,丈夫要躲在家里,躺在床上,装成产妇痛苦的样子,接受家人的特殊照顾。在亚马逊河西北部的威陀陀部落,妻子要到森林中去生孩子,孩子出生后,就交给丈夫,自己却要到田间去劳动,只有在晚上才能回家去哺乳孩子。丈夫整天躺在吊床上休息,还会受到亲友们的祝贺。生活在法国与西班牙交界一带的巴斯克人,妻子在生孩子时,丈夫要躺在床上,佯作欲产的样子,家人也去照顾他,邻居们也去向他道贺,而他的妻子却要忙于家务。
据人类学家研究,产翁制度是原始社会的父权制与母系制斗争的产物。
人类最初的婚姻制度是母系制和氏族群婚制。此时,没有父亲母亲组成的个体家庭,人们实行着走访婚,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子女都是由母亲及氏族哺育,父亲不介人妇女生育后哺养,当然也就不会出现产翁制。到了母系制晚期,才出现了对偶家庭,产生了父子关系。但是,由于当时的男人仍对女方氏族有很强的依附,也难出现丈夫与妻子抗争的风俗。只有到了单偶婚和父权制出现之后,男子在生产、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妻子变成了他的附庸,子女是他的财产、继承人。此时,刚刚建立的单偶婚和父权制并不牢固,妇女们用逃婚、哭嫁、不落夫家的方式对抗父权制。因此,父权制也要采取许多压抑母系制复辟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力。男人“装产”更是这些措施的一种。男人之所以要“装产”,就是要让世人相信,他才是生孩子的人。
所以说,产翁制是与原始社会的夫权制一起产生的。
太监侍奉嫔妃之谜 香港作家金庸先生的武侠小说《鹿鼎记》,之所以颇 受读者的欢迎,是因为书中刻画了一个鲜活生动的人物 ——太监韦小宝。韦小宝虽是个太监,但他狡黠机智,巧 于辞令,善于左右逢源,不但把康熙爷哄得团团转,最令 人忍俊不禁的是他竟一而再、再而三地娶了一大群国色天香的美女为妻,可谓是幸运之至的太监了。当然, 《鹿鼎 记》中的故事是杜撰的,韦小宝也不是真的太监,但在中 国漫长的封建统治时期,太监作为君主专制统治的标志性 产物,对中国历史产生过很重要的影响。那么,太监是中 国历史上所独有的吗?是何时产生的呢?太监又是如何影 响中国的历史进程的呢? 太监,就是在宫廷中服务的阉人,而阉人是指割掉外 生殖器的男人。太监们因没有了外生殖器,不仅丧失了性 爱的能力及生育力,而且由于雄性激素不再分泌, “去 势”的太监们会没有雄性的外貌特征,比如没有胡须、说 话声音细尖、体态如女性般丰腴,从小“去势”的太监甚 至会没有喉结等等。太监这种封建帝制的特殊产物,不仅 仅是中国历史中才有过的,据考证,在古代的波斯、印度 等都曾有过太监。而在中国,太监的历史不但源远流长, 而且许多太监官至一品,操持过国家大权,中国的太监在 历史上曾扮演着如此重要的角色,倒是世界上所仅有的。
据考,在三千年前的殷商时期,阉割之风便兴起了。
起初“去势”是作为一种刑法来治裁有罪人员的,后来这 些没有了生殖器的人走进了宫廷,专门负责侍奉宫中的皇帝、皇后及嫔妃们。这些刑余之人进入宫廷的历史可以上溯到西周时期,但当时在宫中侍奉皇室的人不全是阉人,像与秦始皇的母亲赵姬私通而生了两个儿子的缪毒便是一个正常的男人。这些男人在宫中不守“规矩”的不仅仅是缪毒,像汉朝时期的李延年,因他相貌俊美,不仅在后宫染指皇帝的嫔妃,还兼职男宠。到了东汉时期,汉光武帝为了让后宫不生淫乱之事,为了维护皇室的威严,下旨令为皇室服务的所有男性全部“去势”。这种方法自这时起,便被历代的君王延用至清朝。这些“去势”的男人明朝以前被称为宦官,自明代以后便以太监的称谓正式出现在史书上了。
一个堂堂的男人被割去生殖器,被剥夺了生儿育女的权力,这在重视子嗣延续、家族血脉承传的封建时代是迫不得已的。而太监们多是苦寒人家的子弟,因为家贫无以生计,才不得已而人宫当太监的。作为一个太监,他需要承受的不仅是生理上的极大痛楚,而且还要饱尝世人的不齿及心灵上的巨大创伤。虽然有过一些权贵一时的太监,如魏忠贤、李莲英等,但绝大多数的太监的境遇是十分悲惨的。在宫里时要尽心侍奉,待老年力衰后,只能流浪街头,孤独地死去。可以说,太监是封建君主制度的最大受害者,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可怜人。而君主制度为了维护其所谓的尊严,竞将一个个威风八面的男人变成了男不男、女不女的畸形人,封建社会的血腥与残忍昭然若揭。
太监作为封建帝制的牺牲品而言,本应得到世人的同情与理解,但在许多史书中,太监多被示为祸害,这其中的原因,除了太监有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礼教外,更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不少宦官擅权,为害国家的太监,从秦朝的赵高,到明朝的刘瑾、魏忠贤,再到清朝的安德海、李莲英等均是祸国殃民、臭名昭著的擅权大太监。作为贴身侍奉皇室的太监们,不仅最接近权力的核心,而且与皇室大长日久在一起后,最容易博得皇帝的好感,也最容易形成皇帝庇护下的特殊势力。再加上太监们深处皇宫,与宫外不相往来,皇帝对他们最没有戒心。像明朝的大太监魏忠贤,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魏忠贤是个聪明人,最擅长的是察言观色及左右逢源,当他看到皇帝的乳母客氏很得信赖时,便主动与客氏接近,跟客氏结成了“菜户”(即名义上的夫妻”)关系。在进一步得到了皇帝宠信后,便开始利用皇帝的信任,卖官敛财,横行朝堂,攻伐异己,以至于凡是不给他送礼、不向他献媚的大臣,竟无法面君,可谓猖狂之极。当清军在关外频频进逼之际,魏忠贤固守疆的官员与他不睦,居然把急奏压而不发,蒙蔽圣听。与魏忠贤的大胆妄为“相映生辉”的,还有秦朝的太监赵高,赵高在秦始皇病死在出游途中时,他秘不发丧,并且把秦始皇传位于扶苏的遗旨矫改,让与他关系亲密的秦始皇二子胡亥承继帝位。‘更有甚者,是赵高怂恿秦二世胡亥杀死了自己的胞兄及守边大将蒙恬,引诱胡亥纵情声色,令兴盛的大秦王朝仅传三世便早早覆灭,秦朝也成了中国历史上最短命的王朝。一个太监,居然能决定国家政权的归属,而且能断送一个强大的王朝,赵高的行径,恐怕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同样令人瞠目结舌的。
台湾作家柏杨曾在《多妻制度》中说过: “孔日成仁,孟日取义,我想活生生把男人的生殖器割掉,恐怕不算是仁,也不算是义也。可是这种割掉生殖器的宫廷制度,五千年来,包括所谓圣人的朱熹先生和王阳明先生在内,却没有一个人觉得它不对劲,真是怪哉怪哉!”当然,太监这种“不仁不义”的产物之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不绝,而且没人“觉得不对劲”,其根本是因为这种宫廷制度符合封建君主统治的需要,随着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帝王统治的覆灭,太监便也退出了历史的舞台。
“食人族”之谜 索具在风中劈啦作响,风帆张满,稍倾斜的船身随着起伏的波浪航向大海。这不是一艘普通船,而是十足仿照8世纪阿拉伯帆船构造、用大象从印度马拉巴海岸森林拖来140吨坚硬木材建造的仿古船。船长28米,船上高18米的主桅和22米的主帆桁,都以手工用整棵树干雕制而成。同时,由于中古时代阿拉伯人造船不用铁材(当时铁极昂贵罕有,铁钉又容易使木材破裂),这艘二十世纪仿造的船只,建造时也不用一枚铁钉,船板和肋材上的20000个孔眼都是手工钻出,再用总长约650公里的椰子纤维绳索将它们缀合而成。
《天方夜谭》故事中所载的传奇商人辛巴达,就是乘坐这样的一艘船进行了7次航行,从巴格达和巴斯拉港(伊拉克境内)出发探险和追求财富。辛巴达也正是坐着这样的一艘船航行到巨鹏谷(巨鹏据说是可以把整头大象吞下的巨鸟)、到恐怖的“海上老人”家乡,而且航遍了《天方夜谭》故事书中所描述的很多其他离奇古怪、子虚乌有的地方。
现代这一次航行,所有船员可不是故事中的人物。这艘船在波斯湾海岸建成,命名为“苏哈尔”号(据说苏哈尔是辛巴达出生地),船员都是阿曼酋长国的阿拉伯人。这艘船的启航日期是1980年11月某天,由一位名叫薛弗林的英国人指挥。他专长于验证古代传说中的种种事物,方法是到现场实地测试以证真假。
这次航行前三年,薛弗林乘坐过一艘用木材和皮革造成的11米长小船,从爱尔兰航行到新西兰,从而证明6世纪时一名爱尔兰修士圣布伦丹可以乘坐类似的小船,在哥伦布之前约1000年到达北美洲。这一次,薛弗林认为有关辛巴达的传奇事迹,很可能是根据8世纪至11世纪时阿拉伯航海者的实际经历而构想出来的,因此,他仿照古法建造了这一艘木船,并打算乘这船前往亚洲远方。他决定沿途以中古时代水手的眼光,观察所经的这一部分世界,看看他们有些什么经历,可让人编写辛巴达神奇之旅时夸张成为惊险刺激的故事。
尽管帆船饱受害虫侵损、盐分腐蚀和热带风暴的吹袭,这艘手工建造的“苏哈尔”号,竟然航行了7个月仍然安然无恙,从阿曼到中国广州,航程共9000多公里。薛弗林造船时遵照的古代造船技术,似乎比一些近代或现代造船术还要高明。例如,船身外面是用一种防水的树脂与石灰混合物保护,里面则只用植物油涂擦椰子纤维绳索保养。结果,即使能咬穿最坚实木板、成为后期熟带船只克星的船蛆虫,也没有对“苏哈尔”号的船身造成重大损害。所以,这一次航行的主要目的算是达到了,因为薛弗林在航程中找到辛巴达故事与真实世界之间一些令人兴奋的联系。
例如,辛巴达作第7次航行时,被海盗卖给一个象牙商为奴。后来他被象牙商派去一座森林工作,发现了一处象墓。虽然未经证实的报道曾说有人看见一头象把另一头象的骨骼搬到一处不明的地点,但直至今天,仍无人确实知道一头死去或垂死的象究竟下落如何,因为从来极少有人发现大象的尸体。因此,这种动物很可能有一个极特别的集体藏尸之处,我们虽然无法知道象墓的确实地点,但是这一点认识可能就是辛巴达故事的依据。
另一个故事说辛巴达到了一个后人鉴定为斯里兰卡(从前称为锡兰)的遥远地方。他在那里发现一个由毒蛇保护的钻石山谷,但终于能设法逃脱,而且口袋里塞满了无数宝石。虽然今天斯里兰卡不再开采钻石,但这个岛仍然有许多种宝石出产,例如红宝石和蓝宝石。
正如在辛巴达故事中所说的一样,这些宝石,是从山‘谷地下的冲积土层中开采出来的,而清凉潮湿的矿坑,往往是蛇类躲避热带热浪的上佳藏身之所。同时,据薛弗材发现,今日斯里兰卡的宝石贸易大部分仍然由回教徒控制,他们的回教信仰就是七世纪是由阿拉伯航海者传去的。
在另一次航行中,辛巴达曾在一个叫做“女人岛”的地方娶妻和居留。他丧妻时像陪葬品般遭活埋(当然后来逃脱了),而这刚巧与印度古代一度盛行的寡妇自焚殉夫习俗大异其趣。薛弗林认为,描写这种极不寻常场面的灵感,几乎毫无疑问是来自目睹米尼可岛葬礼习俗的阿拉伯航海者所述经历。米尼可岛是印度西部海岸外拉喀地夫群岛中的一个小岛,古时一度受十分强烈的母权中心文化支配。
辛巴达传奇故事最著名的“海上老人”和“食人岛”两个故事,很可能源于中古时代航海者在苏门答腊的经历。苏门答腊位于马来半岛西岸外,是一个像根粗大狼牙棒那样的大岛。
在“海上老人”的故事中,辛巴达沉船之后遇见一个坐在溪涧旁边、全身毛茸茸用树叶遮体的动物。辛巴达以为那个动物是个老头子,便把它背在肩上,帮他渡过溪流。岂料到达另一边,那个从不说话的家伙不肯下来,只做出手势和发出咕噜的声音。它用双腿紧缠辛巴达的脖子,几乎令他昏厥,然后把他当牛马一样驱使。它一面吃树上的果实,一面夹住他、打他。辛巴达后来发现这个役使他的动物双脚皮肤既粗且黑,它不是老人,而是一头野兽。过了几个星期,辛巴达才想出办法,诱骗那家伙喝下发酵的果子汁,等它喝醉后将它杀死,才能逃走。薛弗林指出, “海上老人”的形象和苏门答腊特产的一种颇有智慧的猩猩极为相似。这种猩猩似身躯萎缩的老人,脚上皮肤粗黑,日常以果实充饥。此外,虽然动物学家认为这种猩猩是胆怯的动物,但居住在荒僻森林村落中的许多苏门答腊人,至今仍然害怕这种动物,认为是非常危险的似人的生物。
另一个“食人岛”故事中辛巴达及其船员流落到一个奇隆的岛上。薛弗林认为这个岛也是苏门答腊。故事说他们被带到一个村庄,那里的土人似乎对他们非常友善,而且送上丰富的食物款待他们。所有人中,只有辛巴达感到这种慷慨事有跷蹊,因此一点东西也不吃。后来辛巴达看见同伴一个个神志不清,更深信食物中掺了麻醉药物。日复一日,水手越来越胖,整天恹恹欲睡。最后,辛巴达看见族长的盛宴中有人肉时,才发觉这些主人的不良动机,于是设法逃走。但这时想拯救那些被麻醉的水手已来不及了。他最后一次看见属下的船员时,只见他们在田野中手脚爬地,在牧人看管下像牛群一样吃青草。
据薛弗林研究所得,食人习俗在中古时代印度尼西亚群岛并非罕见。在这个直接与苏门答腊岛有关的故事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用药物麻醉受害者。薛弗林报道说,在苏门答腊北部地区,大麻至今仍是烹饪时采用的一种香草。他认为苏门答腊是前往附近一个香料港口的必经途径,而当时阿拉伯人又经常到个港口交换阿拉伯人制药普遍采用的樟脑,所以他们一定会经接触过食人族及食人族使用的麻醉药。这些经历极可能成为构思“食人岛”故事的素材。
焚烧童男童女之谜 虽然古代的人视凶残行径为常事,但有一个古国举行宗教仪式时,凶狠残酷之极格外令人震惊。在整个地中海地区,一提起迦太基,必然会使人想到最残忍的宗教仪式:献童子祭。甚至算不上仁厚的罗马人,也没有这样肆意杀戮,视人命如草芥。至于希腊人,知道迦太基人竞有这种野蛮行为后,深感愤慨。我们根据公元前1世纪希腊历史学家戴奥多勒斯的记载,将这种历史上最令人震惊发指的祭礼,予以披露。迦太基这座北非名城被罗马人摧毁前约200年,迭有举行焚烧童男童女的祭礼。
在某个年湮代远的时期,从名叫推罗的腓尼基城市来的商人,建立了迦太基(意思是“新城”);至公元前5世纪,迦太基已成为欣欣向荣、贸易往来频密的商业中心,并与罗马人争霸,但是在与罗马争霸的岁月里,引起一连串造成重大破坏的战争(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三次古迦太基战争)后,终为罗马所败。公元前310年,西西里岛上叙拉古王国的暴君阿格多克利斯,因较早时候与邻近城邦发生冲突,引起战争,被逼暂时离开叙拉古逃入迦太基躲避,亲睹迦太基居民以宗教名义作出的暴行。历史家戴奥多勒斯根据阿格多克利斯目击情况所作记叙,读来令人毛骨悚然。但是我们必须记住,戴奥多勒斯是在事后200百年才追记这事的。
阿格多克利斯混在观众之中,目睹500个儿童成为献给巴力的祭品,在烈火中烧成焦炭。当时在那怪异的青铜制巴力像前,、一大堆柴火烧得烈焰熊熊;一个个可能先已割断喉咙的孩童,先放置神像伸出的双手中,接着掉下火堆。这次祭礼跟很多次同类仪式一样,在深夜举行,祭礼进行中管乐喧天、鼓声雷鸣。戴上面具的舞者与迦太基具有权势的祭司一齐主持祭礼,牺牲子女以供祭祀的父母,更必须站在一旁的眼瞪瞪观看,不准流一滴眼泪,因为子女作祭品献给神是一种特权,非一般父母可享,事实上这种光荣只赐给最高贵家庭。
有些迦太基贵族也实在不争气,误用这种特权,显然必须教训一下。在阿格多克利斯目睹的那次大屠杀前,每当例行祭礼,贵族都习惯以奴隶子女替他们的子女送命。
欺骗行为触怒巴力神,因而迦太基连连战败。戴奥多勒斯告诉我们,阿格多克利斯见到的那次祭礼,是迦太基的贵族旨在赎罪,以亲生子女烧焦的尸体祈求巴力神息怒。
虽然迦太基人这种献童子祭的风俗在古代并不普遍,但是用活人来献祭(例如以敌方俘虏作祭品)则屡见不鲜。
腓尼基人是迦太基人的祖先,他们在建立迦太基前已有祈求丰产的独特祭礼,希望上苍赐福、五谷丰收、子孙康宁。这种常常以杀戮为中心的祭礼,当作精神肉体得庆重生和种族绵延不绝的仙方妙法。迦太基人认为,只要能跟他们崇信的神秘力量达成这种吓人的盟约,所流鲜血必然带来更宽裕安宁的日子。虽然地中海一带接近迦太基的邻邦,因为较为有人道观念,不想迦太基人继续供奉那么苛索的神祗,所以群起反对这种残酷行为,但是迦太基人弃耳不闻,仍然我行我素。有些迦太基人虽则名义上信奉比较宽大的神祗,如主神宙斯和女神希拉,但大多数人从古希腊时代以至罗马崛起这段期间,仍对古老神秘传统深信不疑。
在迦太基社会祭礼对宗教崇拜到底重要到什么程度,我们不得而知。迦太基人也许有其他方法与神沟通,但今人没有这方面的资料。根据考古所获证据显示,祭神杀生在迦太基极为普遍。在一些显然是庙堂或祭炉(附有大火炉的祭坛)遗址,有大量人类遗骸(包括婴孩牙齿)出土。还有保存完好的墓碑,上面所刻图像一望即知是祭礼情景。出土的小哺乳动物骨头也显示,在拜祭巴力和地母(迦太基的地母正是腓尼基人崇拜的女月神阿斯泰特)等神时,曾以兽肉献祭。
迦太基人跟罗马人断断续续地打了百余年的仗,期间一定经常藉祭礼求神祗庇佑,但巴力、地母和其余诸神往往不予眷顾。公元前201年,第二次古迦太基战争结束,迦太基的军队彻底覆灭,战败受辱。其后在公元前146年,受罗马大军围困2年后,据称迦太基守军走投无路之余,自禁于一座圣庙之中,集体纵火自焚而死。罗马人随将整座迦太基城烧为平地,这悲惨的下场不禁使人联想起迦太基人狂暴的过去,顿兴天道循环、报应不爽的浩叹! 绳结语之谜 公元1527年西班牙冒险家勘探今天厄瓜多南部海岸一带地区时,发现一个绵延逾4000余公里的庞大印第安帝国:印加帝国,疆界北起现在厄瓜多尔与哥伦比亚接壤地带,南及今智利中部。这个帝国的元首高高在上,是臣民尊为太阳神后裔的专制君主。帝国各地筑有道路和灌溉渠道系统,人口众多,分成多个部族。帝国内各种频繁和活动,则由一个颇具效率的行政体系统筹办理,并以帝国中部的首都库斯科为发号施令之所。西班牙人看到这些已开化“异教徒”的工程和农业技术,以及锻工精细、品种繁多的金银器,不由得叹为观止。这些印第安人的建筑工程和工艺制品不但足与欧洲最优秀的媲美,可以说是尤有过之。但令西班牙人同样感到惊奇的是,印加人既不能读,也不会写。他们没有文字,亦无书写的数字体系,甚至原始的图画记录或象形文字也没有。
这似乎不可思议。西班牙人很快发现印加皇帝有需要时,手上任何资料一应俱全,如帝国每一个子民的身份与年龄、食物供应(什么种类,存在什么地方)、军队的屯驻地点和数目、金银财产及皇帝关注的其他事项,如最近的史实和法律等。西班牙人不禁纳闷起来:没有文字记录,举国上下、古今许多复杂的事项,怎样能够编纂和记载下来呢?但他们旋即有了答案。所有这些事项都用结绳的方法记录,而且非常准确。诚如一个征服者在了解此项奇事后写下的记载说: “甚至一双便鞋也不会遗漏。” 印加人这种制度完全依靠绳结语。在一条至少30厘米长的绳子上,系以各种长短粗细不一、颜色有别的绳子,而且说不定在这些绳子上某处,还系有其他或长或短的绳子。印加人利用不同长度的大小绳子,配合各种颜色彩绳,就能做出精密记录,复杂、繁多的事项也不虞失误。
比如印加人保留一年一度的人口统计数字,便是利用绳结语;又如计算每年粮食收成,统计帝国各地一年生产的羊毛以至军备等,全赖这些绳子做记录。绳结记下征服某个部族后从臣服者手上所得贡品,也记下臣民缴付的税款数量。当时并无货币,也无物价,因而使用绳结语记录进货销货,调节供求,以便预知缺货情形,尽量防止货物紧缺。
这样说来,打了结的绳子一定多得像现代图书馆的藏书,而且要任用经过训练的人专门负责管理。保管强绳的人因为具结绳记事的特殊本领,所以极受人尊崇,帝国君主也免除他们的义务,不必像其他人那样缴税和服兵役。
印加上层社会的男子所受教育,即以如何通读和编绳结语为主。每个村庄至少有3、4个受人敬重的结绳管理员,他们常常把彼此的记录交换检查,确保所有事项均按规定记录下来。这些人各有专责:一个专管谷物收成的记录,另一个管人口统计数字,第三个管军备,还有其他的管民生所系事项等等。至于其他与数字无关的记载,如历史、传说和法律等“学识”,则要求记录者有极好的记忆能力。
这类事项的大纲完全采用口授的方式代代相传,但有关细节则凭结绳补其遗漏。利用不同的结绳方式、彩绳颜色和结绳位置,便可记下详细日期、数量和其他事项。
“这个帝国由绳结语统治”是一个西班牙征服者的观感。绳结语对一个幅员广阔的中央集权国家极其重要。所有地方上的结绳记录,均须呈交设在库斯科的中央记录局,以备当局查核。1532年5月,印加皇帝阿塔华尔帕驻跸小城卡哈麦卡,一队西班牙侵略军已经登陆的消息就是用绳结语传给他的。皇帝一看结绳就知道一共有多少人登陆,带的是什么武器。这使无疑还煞有介事地提到对方的马匹;印加人从未见过马,十分惊异,还以为人和马是一体的怪物呢! 西班牙人征服了印加帝国,同时引进一种书写文字,因而大部分绳结语就湮灭了。这块土地的新主人从不想了解结绳的秘密,所以有关印加帝国及其人民的完整记录便全部消失了。今天我们见到的结绳记录大部分收藏在博物院里,但现代厄瓜多尔、秘鲁和玻利维亚各处山区,仍有人用古老的印加绳结语记事。即使在今天,仍然可以看到古印加人的后裔以在长绳上打结和解结方式,记录羊的数目。
绳结语主要是用长短不一、颜色有别的绳子,打上大小不同的结记事。不同颜色的绳子、绳结部位和绳结数目,以某种形式组合起来,表示要记的事物。一般认为阅读绳结应沿主绳由右至左逐条验看。各色彩绳用以表示所记何事(例如黄色绳子代表玉米,指存储的粮食)及其地点(比如一条黄色细绳系于蓝绳上,表示结绳所记储粮属于这个或那个省份)。在某种长度的绳上,绳结的部位和数目代表任何所需的数量资料。乍看来,绳结语似乎简单之极,其实是颇为精细复杂的。例如,以某种特别方式在绳上系一条黑绳,可添加时间因素;较大的数目,只要在某部位打一个结,毋庸打千百个结。绳结也可帮助记忆,尤其对那些手法娴熟的结绳人而言。这些人可利用绳结帮助重温陈年旧事。例如,一条表示过去的黑色主绳,可能表示它记载的是历史资料。以一条红绳在主绳上打个大结,也许表示记事涉及皇帝,绳上的四个结则显示事件发生在他登基后第4年。一条棕色辅绳上面打了10个结,可能指他征服了10个省份,至于其他各色彩绳上的绳结,可代表征服的种族和攻占的城市等事项。
印加人早期在今天秘鲁境内安第斯山脉东西斜坡一带务农,只据有库斯科山谷内的一小块土地。十三至十四世纪期间,敌对部落长期争战,印加人逐渐扩展领土,但要到十五世纪两位雄才伟略的领袖,帕查库蒂及其子托巴相继登基统治,印加人才成为安第斯山脉势力最庞大的民族(“印加”原为统治此一民族的王族族名,后来指帝国所有部落)。1438年到1489年50年期间,印加领土从秘鲁中部库斯科方圆数平方公里,扩展至包括山地、高原、沿海平原、森林和荒漠的70万平方公里土地,人口千万,分属百多个部族,共有20种语言。
印加帝国霸业好比昙花一现。1532年皮萨罗带了170人,并得到不满印加统治的部族之助,就把印加帝国征服了。.1572年,最后一个印加独立省分也陷落,曾经不可一世的印加人几乎像奴隶一样,在大庄园和金银矿场替新主人工作。成千上万土著不是死于极恶劣的工作环境,便是因为没有兔疫力,染上麻疹和天花等欧洲传染病而死。征服者在印加推广西班牙语文、法律和宗教,逐渐完全控制了土地与人民。印加帝国最后成了西班牙帝国一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