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看多远 流行西方的《敏豪生故事》中说到,有个人能在千里以外看清柏林钟楼上的一只小小的麻雀。这当然是夸张的说法,和我国传说中的“千里眼”一样,只是神话而已。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站得高固然看得远,但看得远不等于看得清。因为一个人的清晰视力范围毕竟是有限的。 我们究竟能看多远呢? 南非的布西曼人,是捕捉鸵鸟。狮子、豹和狼的能手。他们眼睛细小,但目光锐利,不用望远镜就能看到我们必须用望远镜才能看到的东西。草原牧民的视力也比一般人要好得多。 台湾台东县的一位名叫钟泰山的少年,经日本专家测试,确认其视力为4.0,能看到远处别人所看不见的东西,被称之为“现代千里眼”。四川省温江县文管所的邓秀虎,眼科专家认定他右眼裸视力为7.06,左眼裸视力为6.0,比一般人的视力要高好多倍。 德国的斯图加特大学曾报道说,该校一位名叫塞德维 尤尼卡的女生,有比常人锐利20倍的视力,她能认出1600米以外是什么人。 有关材料说,闪光如能持续0.0003秒,人眼就能感觉到它。而闪电的实际闪光时间是0.01~0.1秒。在纯净的空气中,人眼可以看见27千米外的一点烛光。在海上能看到16~25千米外的船只。若在高山顶上,眼力可以扩大到320千米处。抬头望星空,则能见到1000千米远的人造卫星,还能见到相距几十到几千光年的星座。 下面的常识,你在生活中或许会用到-从这些依稀可以辨认的目标中,估计你距离它们有多远: 目标 距离 多层楼房 8~10千米 平 房 5~8千米 房子窗户 4千米 单个的人 2千米 帽 子 400米 眼、鼻、手指 60米
眼里“长出”珍珠和小草 世上的事情常常千奇百怪,谁能想到,眼睛里竟能长出草来。 8岁的朱莉安老是诉说眼睛发胀,看不见东西。医生检查发现,小朱莉安的黑眼珠附近居然长有一棵小草,而且还生出了白色的叶子。 似乎自古以来都没有听说过这样的怪事,但医生还是动手术把这草取出了。据分析,可能是孩子跌倒时使眼睛
受了伤,刚巧一粒草籽闯进了伤口,由于眼球里有水的滋润,又有空气,草籽就此发芽生长起来。可毕竟缺乏阳光,所以只能生出白色的叶子。 1997年11月17日,医生从江苏锡山市的一位农民眼中取出了一粒已经发芽的稻粒。这种怪事在上海也有过。苏北有位农民的眼中稻芽竟有2厘米长。 奇事还发生在昌达的身上。她是孟加拉国达卡市的一位19岁的学生。1987年1月2日因眼病到医院诊治。她告诉医生,每当她擦眼睛时,常有一些小硬粒掉下来。入院仅10天,她左眼就掉出像米粒般的透明圆形硬物170颗。医生说,这是世界上迄今已知的第三起“眼结石”症。在此之前,1982年,土耳其的一位11岁的儿童也有过这等怪事,他平均每天要从眼中掉下5至6块结石。 我国古代传说,南海“鲛人”流出的眼泪就是珍珠。想不到今天真有一位在眼里长出珍珠的人。几年前,上海的医生从一位30多岁的男子眼里取出了一颗米粒大小的白色闪光小珠。据鉴定,这是颗真的珍珠。原来,这位病人一年前受了外伤,某一异物刺激了眼睛,眼睛居然层复一层地分泌出珍珠质来。专家认为,其形成过程与蚌珠相似。 一天,马来西亚的一个名叫瓦林的10岁儿童到霹雳州的怡保总医院求治。医生从他右眼里接连拉出了20多条彩色线,每条线约6厘米长,颜色有红、黄、蓝、绿、白等。这是些什么样的线?从哪来的?还是个未知之谜。
死者眼里能留下“照片”吗 人们传说,死者的眼里会留下最后一瞥的影像,如果死者是被害致命的,罪犯就会因此而被捉拿归案。 如果说眼睛确是“录像器”的话,那这录像器就一定是“照相机的底片”-视网膜了。 情况到底如何呢? 古希腊人以为能“抓住”影像的是晶状体,视网膜被认为是营养晶状体和传达“视觉精神”的工具。直到16世
纪,瑞士解剖学家才提出:晶状体的作用只是接受和折射光线,把它传到视网膜上去。1604年,德国天文学家开普勒也说视网膜有“涂绘”看到的形象的功能。但是,这些毕竟还是推论,还必须拿出更可靠的证据来。 终于,神职人员史钦纳第一次揭示了这问题的秘密。他把眼球后面许多不透明的结构一层一层地剥去,后来真的在视网膜上发现了“录像”-是死者在死前一刹那中所看到的事物。然而这“录像”是模糊的,而且极易消失。到19世纪后期,用化学物质已能使最后看到的“录像”暂时固定在视网膜上以后,人们才普遍接受这种看法。 德国科学家科伦曾用鸽做试验。在阳光下,让鸽的眼睛对准窗格,然后立即把它杀死,解剖后,果然在视网膜上发现了窗格的“录像”。 据说国外有些侦查人员已能利用被害人视网膜上的图像跟踪追击,从而把杀人凶犯捕获归案。 尽管如此,若想真正取得视网膜上的“录像”又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留下“录像”的条件相当苛刻,不仅死者在死前一瞬间要“眼明心亮”(在糊里糊涂的情况下能够看到什么呢),而且必须迅速固定、取影。错过了时机,一切也就化为乌有了。 从种种材料看,眼睛真的可以留下人影。 1995年贝月23日香港《大公报》有一篇《富商智破绑架案》的消息,说是西班牙富商纳加恰乌的女儿美洛娣在上学途中被绑匪劫走,绑匪要勒索1000万美元。富商要求绑匪拍摄女儿的照片,以证实其仍然活着。收到照片后他就交给警方。专家将美洛娣的眼珠放大,果然显出绑匪
的模样。警方一看就认出这是名惯犯,且知其出没地点。就这样,绑匪很快落网,被绑架12天的美洛娣也安全回了家。 1996年有报道说,在德国曾有这样一件趣事:24岁的汉斯小姐被车撞瞎双眼,医生给他移植了一个男人的眼球。移植很成功。但汉斯小姐说她现在的眼睛能够“放电影”。因为她看到一个胖警察追来,踢倒人,给犯人戴上手铐。医生的解释是:“你换上的是死刑犯的眼球,他的视神经细胞是鲜活的,他死前见到的影像印在视网膜上。过3个月,图像就可消除,一切就会正常的。”从常理推论,不可能有“放3个月电影”的眼睛。这报道类似科幻小说。
意外复明奇闻录 在人类常见的残疾中,眼睛失明恐怕是最痛苦的了。全球每年有数万人因各种原因而失明。 现代科学技术虽然能使某些盲人重见光明,但大多数盲人仍无法治疗,盲人们依旧在过那“暗无天日”的生活。 令人惊奇的是,有些盲人竟能意外地恢复视觉。 英国有位叫柯尔比的20岁青年,5年前因患眼疾而失明。1985年初,他在拔掉两颗牙齿以后,忽然能够看见东西了。医生认为,拔牙所用的麻药可能是使他复明的原因。 瑞典一个名叫根思·素丽森的妇女,也有这样的幸事。当她被拔去龋坏的臼齿以后,也重见了光明,并在7
个月后恢复到了正常视力。据认为,素丽森的失明是由于原先的臼齿金属假牙引起的。 1980年的某晚,印度一位因白内障而双目失明的老人在家里独坐。突然一声炸雷,他感到脑子被震动约4分钟,于是躺下睡觉。第二天醒来,马上就感到发生了奇迹:他已经重见光明了。 人们说,雷击之所以能使盲目复明,可能是雷击时的磁场作用,使不溶性蛋白质变成了可溶性蛋白质,从而扫除了眼内的“障碍”。 同样离奇的事发生在已经失明6年的美国人萨托拉身上。1981年,他走路时被一只喂狗用的碗绊住跌倒,头撞到墙上。这一撞倒使他幸运异常,当他站起来时,他竟然看到了周围的景象,看到了他从未见过的5岁女儿的小脸蛋。 英国有位名叫伊云妮,布朗的18岁的姑娘,因一场大病而双目失明。她男友嫌她瞎眼而决定与她断绝关系。她万分伤心,用头撞墙以求一死。岂料撞了几分钟就破涕为笑:她眼睛复明了。她立即将喜讯告知男友,两人就重新和好并很快结婚了。 1987年3月,我国湖北省汉阴县一位91岁的老人平押,不慎跌了一跤,儿乎奄奄一息,村里的人已为她准备后事,想不到老人日渐康复起来了,而且,失明10年的双联居然重见光明,原来的满头白发大都变为黑发。1992年5月,湖比南涛县的一位老太太,自幼双目失明,已整整70年,想不到从3米高处样下后,能有免东西了。 1992年的一则报通说,类国有位因车祸导致失明的女人,在产下一个女婴后居然重兑光明。医生认为“这是奇
迹”。 最难理解的是,在1987年,因腐蚀性油漆灼伤失明已36年的英国人汤玛斯,在与一只导盲狗散步时,突然恢复了视觉。
人为什么要眨眼
人们常把短促的时间称为“一眨眼的工夫”。一个人1天平均眨眼1.5万次,每次眨眼的持续时间不超过0.1秒。人通过眨眼可以保持眼球表面的洁净和明亮。但是,如此频繁的眨眼仅仅是为了保护眼睛吗?科学家对此进行了研究,新的研究成果告诉我们,眨眼与心理密切相关。 世界上最早将眨眼与心理联系在一起的是爱丁堡大学的科学家庞德和肯尼迪。他们确认,一个人不论在戈壁滩上跋涉,还是在热带雨林中穿行,其眨眼的速率不变。也就是说,眨眼与气候条件无关,但与完成的不同任务和疲劳有关。他们对从事视觉活动的人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那些在迷宫中寻找路线或在两条平行直线之间画另一条直线的人眨眼很少,而疲劳过度者、发怒者、兴奋者的眨眼则十分频繁。由此可以判断,眨眼与思维存在着某种联系。 后来,随着心理学家和神经学家对眨眼的进一步探索,眨眼的奥秘逐渐被揭开。研究者使用红外线、照相机和电极测量了各种人眼睛周围神经和肌肉的电脉冲,发现当一个人处于管觉、厌烦、焦虑、专心致志等不同状态时眨眼速率及持续时间明显不同。有趣的是,眨眼恰好发生在停止观察和开始思考的瞬间。 研究者证实,警惕性降低了眨眼的频率和持续时间。
阅读小说的人与谈话的人相比,前者每分钟平均眨眼6次,后者为12次。在市区街道上开车的汽车司机的眨眼次数明显少于行驶在城外高速公路上司机的眨眼次数。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如果司机意识到与一辆高速开来的车潜伏着相碰危险时,其眨眼次数几乎为零。其次,眨眼还是焦虑的“晴雨表”。初学驾驶直升飞机的飞行员比教练员眨眼次数多;心烦意乱的妇女比内心平静的少女眨眼次数多;面对声色俱厉的律师提问的证人比面对态度温和的律师提问的证人眨眼次数多。这些都与焦虑有关。眨眼还反映在神秘的人体记忆中。令人惊异的是,眨眼恰好发生在大脑认为不再有新信息、记忆形成的时刻。 在生活中如果稍加注意,就会发现关于眨眼的有趣现象。比如,当你的目光看到一行字的末尾,或者你还没有看懂而返回重读前面的句子时,你立刻会眨眼。此时,大脑似乎命令你在各个重要“站台”暂歇,而眨眼则是这个停歇的重要标志。于是,有人形象地称这种眨眼为“思维标点”。他们把低空飞行的飞行员和城区汽车司机短暂而不太多的眨眼叫做“逗号”,而将持续时间长而频繁的眨眼称为“句号”。前者似乎把眼前移动的景物分成了可以处理的各个单元,后者则表示要对吸收的信息再进行贮存或思考。脑电波的测量也完全证实了这种假说。 由此可见,眨眼透露了人内心的丰富信息,如果进一步深入研究,也许还会发现意想不到的秘密。
脚的奥秘
有位日本教授对脚进行了长达37年的研究,观察的人
数近40万。他发现了许多有趣的现象。 如果抓一下刚出生婴儿的脚底,往往右脚底有反应而左脚底“无动于衷”。这说明,左右脚的机能是有差别的。这种反应差别约在出生半个月后才会消失。 左脚接触地面的面积比右脚大,男女都一样。由此可见,左脚主要是起支撑全身重量的作用,而右脚是做各种动作的。人老以后,左脚的作用衰退,所以不易站稳。 大多数人以左脚为主轴决定前进方向。体育运动员、舞蹈演员、戏剧演员在运动或表演时也常用左脚来支撑人体,用右脚来表演动作。多数人攻击时使用右脚。 要是你闭起眼睛,沿着正前方的一条直线走去,那不要走多远,你就可能向左偏移了。这种“左倾现象”,正是造成夜晚迷路者兜圈子的原因。过去人们往往认为,夜晚走路兜圈子是遇到了“鬼”。挪威生物学家伽尔德柏克教授历时30多年,通过对欧、美、亚洲的许多国家的调查·研究,最后写成了一篇著名的论文《动物的行动是以兜圈子为基础的》。他认为,在通常情况下,人走路时会保持直线的方向,但这主要是间脑和眼睛的功劳。如果仅就双腿来说,因为一般人的右侧腿脚肌肉总是较左侧发达,右脚跨步大于左脚,所以不知不觉地就向左转了。这样,人在黑夜看不到目标时,就可能兜起圈子来。 最有意思的是,赛跑运动员都是向左转圈的。因为1913年国际田径联盟成立之际,就把跑的方向规定为向左转。有人对此解释说,心脏位于左侧,所以重心容易偏左。因重心偏左,就用右脚蹬地面来增加速度,所以左转圈容易跑。 研究者发现,千万年前的古代人脚踝狭窄,5个脚趾
分开,人体重心落在脚底的前半部,这对追捕野兽比较有利。可现代人的脚踝呈圆形,脚底比较宽阔,5个脚趾并拢,人体重心位置已移到脚底的后半部分,灵活性就不如古人。如此继续下去,人的站立能力将逐渐减低。 人的站立能力会随年龄增长而变化。20岁左右的青年站立能力最强,超过50岁就会有所减弱。但是,人的寿命假如超过80岁,站立能力反会比前些年提高些。 一般说,脚底的长度相当于拳头的周长;7个脚的长度大约等于自己的身高。然而,脚是有“伸缩性”的。人在中午时脚最大,午睡一会儿,脚会缩小一点点。脚在一天中的变化差别有时会达到5%。 儿童的脚几乎天天在长,每月平均要长1毫米,大约到25岁才定型。
蹈火舞者的脚为何不会被灼伤 4000多年前,印度河盆地民间有这么一种习俗:每当疾病或灾难来临时,就在空地上挖一个大坑,坑里放入大量木柴,在木柴上铺上卵石,然后点燃木柴,把卵石烧得滚烫。巫师赤脚在灼热的卵石上翩翩起舞,口中念念有词,神情自若,汗珠不时掉落在卵石上,溅出缕缕浓烟和火花。他们认为跳这种蹈火舞可以驱逐邪魔,消灾治病。 以后,这种蹈火舞还逐渐流传到其他地方,至今在太平洋斐济群岛、南美洲苏里南以及非洲一些部落,这种蹈火舞还颇为流行。 令人奇怪的是,蹈火舞者的脚底未涂任何东西,赤脚踩在高温的卵石上竟然安然无恙。这是为什么?许多科学 家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解释。 有些科学家认为,蹈火舞者都是些有一定功力的气功师,他们在跳舞时,控制呼吸,全身放松,并通过意念导引控制自己的体温和血液循环,由此增加脚的耐热力。人类学家史蒂凡·凯南经过深入研究,也基本同意这种看法。他说:“当人的意识由常态进入专一状态时,它能够戏剧性影响到人体对外界刺激的反应。蹈火舞者借助于那种歌舞的氛围,诱导出催眠状态,因此即使裸着脚掌也能耐受高温。这种意念的力量与气功很相似。” 有些科学家认为,由于长期的锻炼,蹈火舞者的脚底长有一层厚厚的老茧,像一双薄底皮鞋,再借助于蹈火舞者的娴熟技巧,在跳舞时,脚底就不会被灼伤。 有些科学家认为,蹈火舞者跳舞时,大汗淋漓,再加上炭火的烘烤,双脚底部排出的汗水,滴在炽热的卵石或火炭上,汗水被汽化,形成蒸气层,而水蒸气是热的不良导体,因此对脚起保护作用。蹈火舞者轻盈、快捷地变换脚步,使脚与卵石或火炭仅作短暂接触,并不断形成蒸气层。 以上这些科学家的推测立足于某一点,似乎也都有一定的道理,但还缺乏很有说服力的证据。迄今,这一问题仍是一个未解之谜。
与众不同的听觉
生活中,我们靠耳朵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遥感”到周围的动静。没有耳朵的帮忙,我们就无法“隔窗知夜
雨”,无法知道“深巷犹有卖花人”了。 唐代大诗人李白在《夜宿山寺》中写下了有趣的两句诗:“不敢高声语,怕惊天上人。”本来,天上与地下,相距极其遥远。但在诗人的想象中,“天上人”的听觉真是棒得很哩。 然而,人类的听觉本领却是有限的。我们感知声音的灵敏度就不如狗、狐、鲸等动物。蝙蝠和海豚等能放射和接收超声波,我们更是望尘莫及。但这似乎并无太大的害处。难道我们有必要去偷听鱼儿的窃窃私语或蚂蚁的绵绵情话吗?听不到这些,反倒使我们的耳根清静得多。这也许正是我们的祖先在进化过程中英明选择的结果呢。 据测定,人类的听觉范围在16~24000赫兹之间(赫兹是每秒钟声波振动的次数),即能听到的最低声音是16赫兹,最高是24000赫兹。超过这些范围的声音,我们就只能“充耳不闻”了。我们普通的谈话声,通常在500~2000赫兹之间。 不过,有些人却有特异的听觉功能。德国的法兰克福有个名叫法兰斯·伯特利克的人,据认为他有两只世界上听力最好的耳朵。他分辨电子音响器材发出的微小音响差别,竟比电子测试仪还灵敏而准确。为了这两只值钱的耳朵,他用50万马克保了险。因为他的职业就是监测各种乐器的最佳音响效果。 江苏有位工人,因为几十年来酷爱听广播,慢慢练就了一种本领:通过收听、辨别半导体收音机发出的电磁波异常声音,预测天空的风云变化,据说“准确率达95%”,人称“怪耳”。
人体能耐多热
烈日炎炎,骄阳似火,在沙漠戈壁中一队商旅正在行进中。这是非常艰辛的旅途:沙漠里的气温常常高达40多摄氏度,又没有足够的水,终于,有些人再也迈不动自己那疲乏的双脚,一个、两个、三个······有一年,一下子就倒毙好几千人。 事后查明,他们全都死于中暑。 死于中暑的人都属“热死”。“热死人”的事件几乎每年都有报道。 尽管我们有良好的体温调节本领,但这种本能毕竟是有限的。所以,盛夏季节要防止阳光直射头顶,努力搞好防暑降温。与此同时,夏日也不能老呆在空调房里,也要主动地去适应热,通过发汗来维护和强化机体的散热功能,尤其是青少年。 一般地说,人体的耐热本领还是相当强的。我国吐鲁番地区的最高气温曾超过49摄氏度,有些国家的气温可达到五六十摄氏度,然而大家仍能活下来。英国的布拉格金和琴特里两位物理学家,为了实验,首先在面包房里短期忍受过160摄氏度的高温。带进面包房里的牛肉和鸡蛋烧热了,物理学家却依旧好好的。 根据试验,一般人在71摄氏度环境里能坚持1小时;82度时为49分钟;93度时为33分钟;104度时仅能坚持26分钟。1764年蒂勒特在巴黎科学院的报告称,有个妇女在132摄氏度的炉子里坚持了12分钟。1828年有个人在比利时,曾在200摄氏度的高温下呆了5分钟。《轨道上
的生活》一书中描写了过去前苏联宇航员接受80摄氏度的耐热试验。一次试验下来,加加林体重减轻了1350克,有的伙伴竟减重4千克。 按照美国航空医学专家的说法,如果穿上厚实的冬季飞行服,人的耐热极限达270摄氏度!不过要注意,以上试验是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进行的,我们切记不宜轻易仿效。 相比之下,体内生热就受不了了。超过正常体温通常就是有病。体温若超过42摄氏度,体内的某些蛋白质就可能疑团,生命自然难以维持,所以体温计的最高度数也只有42度。1980年7月,51岁的美国亚特兰大居民琼斯,体温一度达到47.5摄氏度,他竟幸免于死。最惊人的是纽约的一位消防队员,他在救火时受了重伤,体温曾经高达64.4摄氏度,居然也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人类能耐多冷
人类的摇篮在哪里?科学家的看法倾向于:在热带地区。生理工作者也说:人本质上是热带动物。如果让人赤身裸体地躺在二十六七度的房间里,时间一久他就会感到寒冷。在北风怒号的隆冬季节,就难免“路有冻死骨”了。 但是,人能适应环境,经过锻炼,耐寒的机能就会增强。接近南极的火地岛,空气中充满水分,水像冰一样寒冷。然而,当地人可以不穿多少衣服正常生活。8名挪威大学生在一次耐寒试验中,赤身躺在布床上,只盖一层薄的睡袋,而周围的温度接近冰点。第1周,他们的脚冻得
剧痛,简直无法熟睡,后来慢慢地就适应了。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也有较强的适应寒冷的生理功能。他们在屋内点燃动物油的情况下,最冷的天气里也能光着上身酣睡。而像企鹅那样嬉戏于冰河的冬泳爱好者,世界上又何止万千! 1981年,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一个15岁的英国男孩被反锁在一间冷冻仓库里。这个少年靠坚强的意志,在原地不断跑步,一直坚持到第二天库门被打开。 当然,任何事情都是有极限的。科学家认为,如在零下40摄氏度时赤身,即使身体最强壮的人,也活不到15分钟。 前些年,伦敦举行过一次科学讨论会,探讨因舰船失事落水的人能生存多久。研究表明:水温在零摄氏度时,人可忍受15分钟;5摄氏度时,1小时;10度时,3小时;25度时,1昼夜多。(读者朋友切记不可盲目仿效,以上数据都是在严密的医疗监护下测得的)但有位名叫弗里索辛的小伙子,遭海难后在冰海中漂游5小时后才被人救起,专家解释他能活下来的原因说:他体重140千克,有一层得天独厚的脂肪。 有一年,人们发现一个少女跌倒在雪地里,送往医院后一测量,她的体温只有16度,可她竟被救活,而且日后生活正常。根据现有资料,她是世界上有过最低体温而活下来的人。
人为什么要打呵欠
人为什么要打呵欠,这似乎是个十分简单的问题,可
是要解释清楚并不容易。有人说,打呵欠是人想睡觉的象征;有人说是由于寂寞无聊造成的;还有人说心情烦闷会引起打呵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引起人打呵欠的呢? 科学家们对这种由缓慢深吸气和迅速呼气而构成的无法抑制的呼吸运动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现已证实:人在打盹、疲劳、寂寞等时候,大脑的抑制过程开始战胜兴奋过程。这时身体的某些部分进入抑制状态,而呼吸器官首当其冲。由于血管中积蓄了二氧化碳和新陈代谢的其他废物,呼吸也开始减慢并变得更加深沉了。这影响到大脑的呼吸中枢,便使得人打起呵欠来了。 在深沉而缓慢的吸气中,血液里增加了氧的含量。参与打呵欠动作的口腔、颜面、颈部肌肉呈现的紧张状态,促进了头部血管的血流速度。这就改善了大脑细胞的供血状况,并使细胞的代谢过程变得活跃。此外,人在打呵欠时往往要伴随着伸懒腰(除非环境不允许)。这一动作使手臂、大腿,特别是脊背的肌肉紧张起来,由此而产生的信号进入脑干网状结构,而脑干网状结构向上传导与睡眠和觉醒生理活动有很大关系。所以说,打呵欠确实会使大脑皮层活跃一段不太长的时间。 科学家们还观察到更为有趣的现象:打呵欠并非一定在人们发困、寂寞时发生。他们在机场对飞行员与跳伞员观察了很长时间,多次发现,这些精力充沛的小伙子偏偏在他们执行飞行任务之前,有不少人开始打呵欠,有些甚至颧骨部痉挛,原因何在呢?这时,他们之中有谁的精神状态能和睡眠、疲困沾上边呢? 原来,当人处在情感强烈紧张的情势时,一种很古老
的反射机制使人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同时,另一古老的机制-呵欠(呵欠是呼吸的原始形式,与两栖动物和鱼的吞咽式呼吸相仿)起了作用。此时,深吸气使血液中的氧饱和,血液充入大脑、肌肉,为决定性行为做好准备。打呵欠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人的情感上的紧张。这也许恰好可以说明上面所提到的临执行任务时,飞行员要打呵欠的原因,这可能是他们以自然、简单的方法来减轻精神紧张程度的妙法。 当人晚上打呵欠时,借助打呵欠可以为入睡做准备。即可以清除消极情绪,为安眠创造放松、安宁的情绪。当然,这种说法尚待进一步研究和科学论证。但是,打呵欠与情绪无疑存在着一定的联系。当人情绪饱满、精力旺盛时,就不想打呵欠;当人心情忧郁、思想负担沉重的时候,情况恰好相反。因此,人们有时会突然发生“神经性”的呵欠,这也许就是心境不佳时产生的反射性解脱。不论怎么说,现已搞清楚:打呵欠对人体是有益的,且是必需的。
人为什么会感到饱和饿
人每天都要吃东西。吃是人的一种本能,饿了就要吃食物。饥肠辘辘的滋味实在令人难受,人会感到肚子空空的,胃一阵阵痉挛,还会感到眼发花、头发昏,四肢无力。这是文学作品中常有的描述,也是生活中许多人曾亲身体验过的。那么饥饿感是怎样产生的?为什么有人因病切除了胃,却照样有饥饿感? 从生理上讲,饥饿是来自整个身体的,饥饿感是体内 的热量正在减少、不足的综合信号。人体内储存的可利用的碳水化合物是相当少的,半天时间就会消耗光,此时必须补充食物,摄入更多的碳水化合物、脂肪、蛋白质来维持体能。如果长时间不补充食物而又在不断消耗体能的话,人体内的血糖浓度就会下降。大脑对血糖的变化十分敏感,这时就会发出摄食的信号。在人的中枢神经中,有两根奇特的神经,一般称为“饱神经”和“饿神经”。在正常情况下,它们总是非常微妙地平衡着人或动物的进食和停止进食的行为,科学家在实验中发现:如果把一只老鼠的饿神经切除,那么它再也不会进食,它将面对丰盛的食物而活活饿死;相反,如果将老鼠的饱神经切除,这只老鼠就会不停地吃,成为名副其实的“饕餮之徒”,它的体重会以正常老鼠的5~10倍的速度增长,最后变成过度肥胖的怪物,趴在笼子里动弹不得。 人的食欲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的感受和体验的结果。婴儿只有饱和饿的感觉,并不像成人那样受到食欲和各种美味佳肴的影响。美味可口的食物使人在身体并不需要食物的时候也大量摄入,结果造成营养过剩,这样很容易引起肥胖。过度的饮食也会扰乱正常的饮食神经机制。因此,为了您身体的健康,应尊重饱神经和饿神经向您发出的信号,既不要因贪吃而饮食过度,也不要为身体苗条而盲目节食。
人为什么要吃盐 在人类的日常饮食中,盐是必不可少的。岂止是人类,各种动物也需要摄入盐。家畜有人喂给盐,而野生食
草动物会舔食含盐的土。食肉动物不必舔盐土,因为它们捕食的动物血液中含有盐。为什么盐这样重要呢? 一种可一直追溯到寒武纪晚期的理论是:5亿年前,海洋中小小的后生动物初次在体内形成封闭的液体循环系统。海水大概就成为所有动物体液的化学模型,一任周围环境千变万化,细胞活动总以它为基础进行。因此,时至今日与海洋相去极远的物种的血清仍然异常相似,它们血球周围液体的盐含量并无两样。 当远古海生动物向陆地进发并终于登陆时,食盐始终是保持其体内环境的关键成分。 各种动物的嗜盐机制各不相同,但它们都能顺利应付繁殖、温度变化、争夺资源等方面的需要。在繁殖过程中,不但胎儿体内组织需要盐,产乳也离不开盐。 影响动物盐平衡的另一个因素是群体密度。高密度常会导致侵击行为,先是对脑垂体和肾上腺产生刺激,继而因遏制了保持盐分的激素醛甾酮的产生,从而加速了失盐。换句话说,群体密度高的地方,个体对盐的需求增加;反之,富盐环境里情况则相反。 各种动物都有保持体内盐分平衡的共同本领。科学家对绵羊进行过试验:抽取绵羊富含盐分的大量唾液以破坏其体内的盐平衡,然后喂以盐水,它能在2~5分钟内喝下正好补足所失盐分的盐水。这种适可而止的本领还是一个谜,因为在多余的盐水进入血液和人体组织之前,它们就停止不喝了。 人对盐的需求没有这么精确,但总的来说还是按照生理需要进行调节。在烹调中,食盐是最主要的佐料,没有盐,再好的菜人们也会觉得无味。 食盐对于人类来说不可缺少,但是高血压等疾病与食盐有关,这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现在知道,缺盐会使人体难以保持适当的血浆容积,盐过多则会使血浆容积增大,致使动脉血压增高。动物实验表明,个体是否会患高血压病,主要由肾脏排除多余盐的能力所决定。肾功能遗传差异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人患高血压,而许多人虽摄取过量的盐却平安无事。当然,高血压病因复杂,这只是其中主要的因素。 人体对盐的需求,每日1~2克已足,然而现代人经常摄取这个数量的5-10倍!既然过量食盐有潜在危险,人们为什么还嗜盐如故呢?这种有害无益的食俗又怎么经过漫长的自然选择过程而保存下来?原来,这与人类食物构成有关。早期人类主要食素,近期肉食才占主要地位。当人食素为主时,过量食盐并未形成问题。北美的年轻白人和年轻黑人都很嗜盐,但后者的体内滞盐能力明显较强。有趣的是美国黑人的高血压和中风发病率远较美国白人为高。 白人来到美洲之前,在北欧生活了50万年以上,那里雨水富含盐分,气候寒冷,肉食为主。在这种环境中生活,强烈的食盐欲和滞盐代谢趋势都无必要。而当黑人约于400年前到达美洲时,多数人背离的是摄取和保存盐分的压力从未松弛过的赤道环境,于是原先具有高度适应性的代谢和行为准则在新环境里明显成为不利条件。 由此看来,为了自身的健康,人们有必要改变嗜盐的饮食习惯,不致因追求美味而陷入具有潜在危险性的过量盐的包围之中。
人为什么能自已醒来 小时候,人总是贪睡,早上老是起不了床,总要妈妈推着、摇着,才能半闭着眼、打着呵欠,不情愿地起身穿衣。 等到长大一点,多半能自己醒来,一睁眼,正好是上学的时间。遇到考试或者学校要去什么地方玩,人会特别来劲,天不亮就醒,一醒就起床,根本用不着人催。 ·可是,为什么人睡着了会自己醒来,而且醒得不早不晚,恰到好处?
你的体内装着一只“钟” 对上面提出的那个问题,科学家并没有完全弄清楚,只是推想,在每个人的身体内部,可能装着一只“钟”! 天,总是白天亮,晚上黑。这一亮一黑,人们说,这是白昼与黑夜的交替,也可以称它是昼夜的节律变化。变化的关键是什么?当然是光。所以“光”对生命起着作用。 光照不只是决定人的醒与睡;人的血压、脉搏、呼吸,甚至连体内化学物质的制造等等,总共大约有100多个项目,都随着太阳的起落而变化着。 动物也是这样。就说耗子吧,它们体内的一切变化,总跟光有联系。太阳升起,它入睡;夜幕降临,它就清醒。 也许你会说,要是把人整天关在黑屋子里,一点光也不透,是不是体内这种昼夜变化的节律就没有了呢? 科学家确实做了这样的试验。结果,体内各种变化依
然如故,只是醒的时间要晚一点,比如本来应该每天早上7点钟醒来,可能要推迟到八九点才醒。 所以,科学家认为,地球上的白天与黑夜,决定了人体内各种活动的昼夜变化。这种有规律的变动,就像钟表一样,昼夜不停地轮转着。于是科学家形象地说,人的体内装着一只“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生物钟”。
进一步的追查 也许有人会问,“生物钟”装在人体的哪个地方? 科学家做了进一步的研究。 他们找来老鼠和其他动物,把它们的脑子分别加以损毁,看看损毁到哪些部位,会改变动物的昼夜节律。 结果是当动物的下丘脑受到损毁时,这个昼夜变化的节律就打乱了。平时该睡的时候,它们不睡;不该睡时候,又偏偏呼呼大睡;而且睡的时间很短。一句话,平时的信息时间,全乱了套!所以,有人认为,下丘脑是专管睡与醒的部门。 通过实验,科学家还发现,在下丘脑的下方,有一个管理视觉的中心,它和下丘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似乎是它先感觉到昼夜光照的变化,然后把消息告诉给下丘脑,下丘脑得到消息,就发布命令:天亮了,该起床了! 科学家虽是这么说,但确切的关系,特别是人的醒来,究竟由谁在管,听谁的指挥,还都是个谜。 也许有人会想:醒不醒的,有什么关系呀!科学家弄不清楚,就不去费事了吧,不是更省心了吗! 科学家之所以要弄清楚睡和醒的关系,是因为不少疾病,把该有的正常昼夜节律变化搞乱了,结果该睡的时候 睡不着,该醒的时候也醒不了,这不是很麻烦吗!如果我们能掌握大脑控制醒和睡的规律,说不定世界上就没有睡不着(也就是失眠)的苦恼,可能也不再发生长睡不醒的意外,你说这该有多好!
人类为什么变成今天的模样
人类不愧为万物之灵长,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不断征服自然,终于成为地球的主人,也进化成为今天这个样子。 任何生物的形态都与其生存的环境有关。人所以是今天这个样子,是因为这种样子最适合于人在地球的自然条件下生存。 从鲸鱼到蚂蚁,各种动物体积大小的差异达到1000万倍之多,人的体积恰在最有利的适中位置上。如果人有恐龙那么大,未必比现在更有力量,因为那样身体的能量大部分都要消耗在维持庞大的肌肉系统上,大脑就不可能发达到现在这样的程度;如果像兔子那么小,人体又会没有足够体力和速度去抵御一般走兽的侵袭,人这个物种很可能早就被灭绝了。大自然赋予人一个近似圆形的头颅,脑子就装载在颅壳里。脑是人最宝贵也是最娇嫩的器官,用什么样的颅壳能最好地容纳和保护好“一碰就坏”的脑呢?唯有圆的颅壳才合乎要求。因为只有圆形的容器才具备体积最小、容量最大而最坚固的特点。 人的脸庞不论是瓜子脸还是娃娃脸都那么丰富、秀气,不像一般动物尖嘴缩腮的样子。这是因为人有丰富的表情肌,充填在颅骨的下半部构成了人所特有的头形。表
情是人类独有的功能、表情肌能够表达大脑的某些思维活动、因而也是人类智慧的象征。 人的五官都集中在头部而不是分散到别的什么地方,这固然是由于人站立时头部位置最高,便于观察周围事物所致,但更重要的是它必须尽量靠近大脑,才能最快地传递信息。以眼来说,眼实际上是脑的延伸,在胚胎时期脑组织伸出一对突起穿出颅孔外面最后形成眼球。眼球紧贴在大脑额叶下方,离大脑的视觉中枢神经很近。神经传递信息是需要时间的,眼与脑距离近,传递信息所费的时间相对地也短,这就便于人迅速调整行为活动,如看见危险能躲避,看见食物能获取。显然,人作出反应愈快生存能力也就愈强。如果眼球远离头部,反应势必缓慢多了。 我们脸的中部是那个漂亮的鼻子。鼻子为什么不和脸齐平而要冒着容易被碰痛的风险高高隆起?又为什么要有两个而不是一个朝下的鼻孔?鼻孔朝下是为了雨水流不进去而分泌物能淌出来。至于鼻子伸出前方,则是为了方便凑近要闻的物品以及加长空气进入体内的过道,使干冷的空气在两条过道里得到充分的加温和湿润,肺叶就不致受凉。这点在寒带地区特别重要,所以北欧等寒带的人鼻梁特别高,鼻子也较长。热带非洲的人鼻子就不需要那么突出,他们的鼻子比较扁塌。 眉毛有将汗水引走不致流进眼里的作用。眉毛是体毛的一部分,人的远祖猿人遍身都有长毛,起到御寒作用。随着人类的进化,人不再需要依赖天然“皮大衣”来保暖了,所以大部分体毛现已退化殆尽,但也依然保留着有用的一部分。除眉毛外,头发可以遮挡烈日烤晒以免大脑受热过度,天冷时也可保温;腋毛等可以减轻皮肤与皮肤之
间的摩擦。 但是人体今天的样子又决不是永恒的“最佳模式”。外界自然条件在变化,人也必须不断改变形体性状才能继续生存和发展。就说人的手吧,大拇指和其他四个手指的方向并不一致,这和大多数动物不同。大拇指偏向一边使我们能握持劳动工具,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手(掌)的模式,但它很可能还会变化。没有人能断言人手将来会是什么样子,其他器官的变化也是如此。
未来的人是什么模样 几十万年乃至更长的时间后,我们的后代将是什么模样呢? 在漫长的岁月里,人类在不断地同自然斗争的同时,自己的躯体也不断得到完善。从古猿的四肢爬行到人的直立行走,从古猿的遍身密布的粗毛到人的细疏的汗毛,从古猿干皱、粗糙的脸到人秀润、精美的面孔······这些都是大自然的“风雨”在人体上打下的“烙印”,是时间老人在人体上留下的人类文明史。 肯定地说,未来的人类文明更会辉煌无比。到那时,人们不必为可怖的痼疾而呻吟,不必为糊口的三餐付出巨大的体力,也不必对着明月发出“不知天上宫阙”的感慨······那么这些在未来人的躯体上会有什么样的映现呢? 科学家们为我们描述了未来人的形象。 “在一片空旷的原野上,长着30余米高的树木,树上伏着一个怪物。这怪物脸似人类,但浑身呈鳞片状,布满红色脉管,尾巴上还有一个大脉管。当黎明来临时,他便
张开鳞片吸收热量。吸足热量后,他便从树上飘落下来,用尾巴上的管子汲取湖水里的蓝绿色藻类。”这是英国古人类学家狄克森在他的著作《人类之后》里勾勒的50万年后未来人的生活图。狄克森认为人类正在走向衰退。他说,由于未来环境严重污染,那时地球上只有抗污性很强的植物存在,这成了人类的食粮。人类由于体质衰退,成了树栖动物。狄克森这种悲观的人类进化论,并不为多数人所接受。
疾病之间也会相克吗
人们知道,一个人得了一种病,又得另一种病,病情往往会加重,但事实上却并不都是这样。 1982年,在美国的一家医院里,一个患晚期胃癌的病人,因胃壁受到细菌感染而突发高烧,病人几乎完全失去治疗的信心,无奈地等待死神的降临。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过了不久,病人的烧退了,炎症消失了,病理检查证实他身上已没有癌细胞,胃癌就这样奇迹般地好了。 1987年,法国一个患有低丙种球蛋白血症(一种罕见的免疫系统疾病)的男人,又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人们都以为这位不幸的病人,再经受这么一次“雪上加霜”的摧残,只有死路一条了。可这位病人,在被艾滋病毒感染之后,其病情却日渐好转,以至身体免疫系统得到恢复。 有关这种病病相克的奇妙现象已得到医学家们的重视,他们还发现了许多病病相克的现象。比如:患震颤麻痹(又称“帕金森氏症”)的人不大容易得癌症;镰形细胞贫血症患者不容易得疟疾;急性髓细胞性白血病(血 癌)患者,如果后来又得了病毒性肝炎,其平均寿命反而比没有得病毒性肝炎的来得长;每年患一到数次感冒的人比极少患感冒的人更不容易得癌症等等。 疾病之间为什么会相克呢? 目前,科学家们对这一问题还没找出一个十分清楚的答案。不过,这种奇妙的现象肯定与人体免疫防卫系统有密切关系。比如,对癌症来说,它能抑制体内的免疫系统,使之处于“休克”状态,然后乘机发展、扩散。要是人体同时发生了第二种疾病,就会解除免疫系统的“休克”状态,于是免疫系统就会对癌症发起进攻,就可能“打败”癌细胞。 由此可见,人们关于“破罐儿经得住摔,病鬼儿命根长”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平时疾病缠身的人,由于其机体不断受到病原物的刺激,使分泌功能得以促进和加强,充分调动了体内免疫力的“积极性”,因而寿命反而更长。 这种病病相克的现象,也为治疗疾病,特别是一些顽症、绝症提供了新的思路。比如,有人从癌症病人发热后,癌症消失的现象中得到启示,创造了“癌症加热疗法”,即用电热褥把癌症病人包裹起来,通电加热,人为地提高体温,以杀死体内的癌细胞。也有人设想用“生一次小病治一种大病”的治疗方案。我们相信,科学家对病病相克现象不断深入的研究,将造福于人类。
司机为什么会看见“幽灵”
在日本各地,经常可以听司机说深夜开车遇到过“幽 灵”,这是怎么回事呢?下面就是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初的一个例子。一个夏夜,司机森重像往日一样驾驶着卡车从仓库林立的东京浜松町湾岸边出发。森重是一名老练的卡车司机,专门行驶在东京一名古屋线上,10多年来从未出现过事故,他每周4次往返在这条公路上。这天大约刚过午夜12点30分,天上稀稀拉拉地下起雨来,一路上车辆稀少。2点20分过山北后,卡车驶入小山町川前凿开的山路,往前左拐弯后再有六七千米就将到御殿场高速公路的出入口。可是车刚一拐弯,突然前面出现一个身穿白衣的少女,飞快地由左向右穿行,正在急驶的森重一看情况不好,立即跌下制动器,由于车速太快,车还是滑行了一段,猛地撞在公路旁为防止车辆坠落的护栏上。这时森重心里十分紧张,肯定自己是压了人。从驾驶室下来时,他两腿打颤,迈着蹒跚的脚步折回到刚才女子出现的地方,可是那里并不见那女子的踪影。 东名高速公路的这个地段,历来是事故的多发地区,而且事故都发生在凌晨2~3点,正好集中在午夜的时候。有不少司机说见到了“幽灵”,甚至在公路干线巡逻的警察中也有人目击到这类现象。 精神病院的精神分析医生日向野春总认为这种事故显然是司机的意识降低所致,他推断是人处在发困状态(一种脑的活动降低,临入眠前的状态)的缘故。他与日本公路干线安全研究所所长加藤正明一起,曾在司机的头上安装电极,进行脑波调查的实验。对12名受验的司机,分别进行单人时驾驶4~5次,多人时驾驶10次的试验行车。结果,确实发生撞上护栏的事故。再看那时他们的脑波正陷于发困状态,即出东京,深夜2点左右来到离御殿场高
速公路出入口还有六七千米的拐弯处的司机,刚好脑的活动处在降低的节奏。 现在,已经清楚事故的原因是司机打瞌睡开车,但是他们看到“幽灵”到底又是什么原因呢? 据日向野春总的说法,有所谓“看到幽灵的条件”首先是地理的条件,连续单调的视觉刺激后,突然来到开阔的场所,则会出现“幽灵”。离开凿开山路的拐弯地点,恰恰是那种典型。再如像古时候在露天深处的井边或桥边;近代,在长走廊尽头的播音室、医院的手术室、高层建筑里楼梯的休息平台等均符合这个条件,同时还伴随着对空间的恐惧感。此外,还有所谓缩短视觉的下雨的气象条件。 其次,每个人的脑的状态也很重要。脑的功能低落时,容易出现“幻觉”。一般的脑功能降低是在肉体疲乏时,或者赶上睡意向人袭来的周期。“幽灵”深夜出现,与看到的人受睡意袭来的时间带有很深的关系。再者,司机习惯驾驶而缺乏紧张感时也要注意。当然欲看见“幽灵”,除了那些条件外,还有外在诱发因素,例如柳枝的摇摆、灯笼之类的东西发光等外在的刺激。加之周围不是完全一片漆黑,因此,也不能忽视心理状况,如心里潜在地存在着出现什么的恐怖感。所谓恐怖,有极强的迎合性,所以,即使风吹柳枝,或寺院的钟发出嗡嗡的响声,也会引起幻想。 如果各项条件具备的话,你也可能会遇到“幽灵”出现。当然,这些条件涉及到地理环境、时间、气象、人的身体状况等多种因素,并非是人人都能赶上这样的机会,所以,不像做恶梦那样,每个人在一生中总能体验到。
最难解释的梦游症
他并不觉得在深夜走出家门,可人们却曾见他在街头徘徊;她只知自己躺在床上,可邻居们清楚地见她在打水、扫地。 梦游-睡眠中的无意识行为,是千百年来最难解释的一种睡眠现象。 传说法国大作家伏尔泰的一位朋友,他会夜间起床,穿好衣服,有礼貌地向根本不存在的“舞伴”鞠一躬,然后跳起舞来,舞毕又脱衣回到床上。 维也纳的一位主妇会在熟睡中去大街购买东西。英国的一位农民会在熟睡中把兽医请到家中来给牛治病。印度的潘达特·拉姆拉哈被认为是最著名的梦游者之一,他曾经在一条崎岖的小道上步行了16英里,而他自己还没意识到离开过床铺。还有报道说,有位医学院学生,常常深夜去解剖室啃咬尸体的鼻子,然后再回到宿舍酣睡。有一次“作案”时被人“擒获”,才知他是个梦游者。还有位女生,三更半夜独自到解剖室尸体旁复习功课,可她自己却不知此事。 据报道,北也门发生过一件真实而有趣的怪事。工人叶海亚在一次假死后于夜晚“醒来”,走出了家门。5年后,他的儿女在麦加城的旅店里巧遇这位“死去”的父亲,终于团聚。神经科医生会诊后的诊断是:叶海亚患有“假死后梦游症”。 更离奇的是,秘鲁有个“梦游城”。此城名叫马他尼,约有万名居民。与众不同的是,这里夜深人静:街上 有许多人走来走去,有的还在表演,在跳舞。他们中的不少人是穿着睡衣的梦游者。秘鲁和许多国家的专家尚未找到“梦游城”的秘密,只能推测:可能与当地的地理特点有关,也可能是遗传方面的因素。有材料说:大约1~6%的日本人有梦游症。 美国著名的睡眠专家、芝加哥大学的心理学家思·克雷门声称:他花了35年时间,牺牲自己的睡眠,专门在夜间观察人们的睡眠状况,但他“观察的睡眠者中却没有一个半夜起来行走的”。 然而,梦游者确实是存在的。西班牙学者认为:许多7岁至9岁的孩子患梦游病,这可能是孩子对家庭或学校的处境不满而激起的一种“潜意识的反抗”。并说对这种病不必担心,不管它也会好起来的;几乎全部病人“一到性成熟期就痊愈了”。 梦游者并不因为到处走动而跌倒、碰撞,最后又都能回到原先睡觉的床上。这怎么可能呢?科学家推测:这大概是潜意识的“肌肉感觉”完成的。
梦境探秘 人都会做梦(有些动物也会做梦),都会与梦幻打交道。 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过去很长一段时间,许多人都把梦看成是神灵的显示,对梦解释充满着神秘甚至迷信的色彩。直到19世纪末期,科学家弗洛伊德·弗洛卡里等人提出,梦是一种自然的心理和生理现象。从此以后,对梦的研究和解释才进人了科学的殿堂。
梦境内容从何来 为了研究梦的内容来源,科学家做了不少梦的实验。 科学家有意让受试的人员不吃饭、不喝水,在饥渴交加的情况下去睡觉,结果梦里都出现了吃东西和喝水或喝饮料的情节,这意味着梦境内容与外来刺激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它们感到太饥饿大口渴,所以在梦境中出现了大吃大喝。 当受试人员正在做梦(用电子测试仪测出)时,科学家用冷水浇淋他们,然后用强光刺激,最后又播放一段音乐。等受试人员醒来后,只有42%梦涉到水,几乎没有有关音乐的内容,更没有强光。这个实验显示,做梦时外界环境条件发生变化,对梦境内容几乎没有什么大的影响。
梦中的色彩 一位专门研究梦中色彩的专家认为,梦的颜色与人的性格有关系。梦境中如果出现柔和的中间色调,他的性格通常比较稳定;如果梦中出现红色、黑色等强色调,做梦人的性格一般容易急躁和发怒;经常梦见黄色、橙色等引人注目的色调,显示做梦人有好出风头的性格。 先天性盲人也会做梦是肯定的,不过他们的梦与亮眼人的梦不同,在梦中使用听、触、嗅三觉的映像,没有视觉化。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到过各种色彩,所以不可能在梦中出现彩色的映像。 梦的内容虽然五花八门,但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好梦,或称美梦;另一类是坏梦,或称恶梦。在这两类梦中,都有一些梦能给人联想。
美国发明家伊莱亚斯曾发明过许多东西,但他有个很大的愿望,想发明一种能代替手上缝纫的机器,但一直没有成功。可是有一天夜里,他梦见自己被原始上著人抓住,土著人命令他必须马上发明缝纫机,否则立即处死。后来,土著人准备杀他,举起明晃晃的长矛对他刺来,长矛的形状很特别,每根矛尖上都有一个眼形的孔。当长矛就要扎入他的心口时,他被吓醒了,但脑海中深深印下了带眼孔长矛的形状。在梦中长矛的启迪下,他猛然醒悟到,过去一直困惑难解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那就是,缝纫机针的针眼位置应该在针尖,而不是针尾。
梦的“年龄”和“性别” 儿童、幼年、少年、青年、中年和老年,由于生活环境、人生经历、大脑发育等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他们所做的梦,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个“年龄阶梯”。 很多儿童在梦中,和爸爸妈妈一起吃东西、逛公园、或被关在一间房子里,或梦见小鼠锁在笼子里,或和小猫、小狗在嬉戏。梦中这些小动物,实际上就是儿童自己的替身。那时的孩子还小,不能独立生活,处处都需要爸爸妈妈或阿姨的照料和约束,因而在梦中会出现失去自由的内容。 除了梦中经常见到的种种小动物之外,还往往出现尿意,找厕所撒尿。笔者的一位堂兄,在幼儿时几乎每夜出现尿床。当时听伯母说,他夜里常做尿急梦,总是不断地奔跑寻找厕所。越急越难找厕所。有时找到了厕所,门却关着。最后好不容易找到厕所撒尿,结果就撒尿在床上。 孩子上学时,受到学校生活和文化教育的影响,他们 的梦境就变得开阔,常出现做作业、打球、散步、聊天等。 到了13~14岁以后,少男少女随着身体的发育和心理的成熟,开始出现新的梦境内容。在男孩的睡梦中,出现更多攻击性行为,经常做一些能表现自身力量的梦,如攀登高山、比赛奔跑、野外打猎、挑逗女孩、与人搏斗;而女孩则梦见自己以母亲的身份,去照料弟弟妹妹,有时梦中还流露出愿意和男孩子呆在一起,进行交注。 中年以后,做梦会频繁起来,梦境的内容与上述的年龄段也有很大差异。
梦中杀人 在恶梦中,最吓人的是杀人。 1985年8月的一个晚上,英国凯特勒姆一家大商行的33岁推销员科林·肯普,回家入睡后约两个多小时,他突然梦见两名日本武士在丛林中追杀他,一个武士手中拿着刀,另一个武士则举着手枪。肯普拚命逃跑,武士拚命地追赶,终于在丛林边缘追上了他,肯普绝望地挣扎,并将拿刀的武士绊倒在地,与对方扭打起来,这时,肯普见另一武士正端枪向他瞄准,肯普不知从哪儿来了股力量,挣脱持刀武士的纠缠,倏然站起,猛地向举枪武士扑去,竭尽全力用手死死扼住那武士的颈部。另一名趴在地上的武士惊慌地从地上检起那把掉落的手枪,只见黑洞洞的枪口冒出神奇的硝烟,肯普被惊醒,只觉得气短心跳,浑身上下大汗淋漓。他急忙推躺在身边的妻子爱伦,没有一点儿动静。他又拍打妻子的脸颊,也没有反应。原来,爱伦已死了,她是被肯普在睡梦中活活扼死的。
神奇的梦游 做梦几乎人人皆知,而梦游或许不少人还感到陌生。其实,古今中外都有梦游的事实,虽然比起做梦者来说当然是少数,但众多做梦者中,梦游的人数也不少。这里举几起近代梦游的例子,人们就可窥见一斑了。 在英国苏格兰爱丁堡城郊区,有位农场主的一头牛病了,但兽医却在远离8千米的城中,他一时脱不开身,心中万分焦急,可是第二天兽医竟找上门来了,并责怪农场主为了一头牛在前一天晚上深更半夜去敲他的门。当他弄清楚农场主是用梦游方式来请他时,他被吓得目瞠口呆,因为这位农场主非但能在黑暗中摸到门铃按铃,并且还对开门的仆人说:“对不起,半夜三更来打扰你们。”然后清清楚楚地说了来意和农场的地址后,再转身回家。 中国也有梦游者。浙江农村有一位村民在夜间梦游时,将自己的一头老黄牛牵到田里耕翻泥土,然后又将牛牵到牛舍,自己回到床上睡觉。早上起来到田里一看,感到十分惊讶,想是谁给我耕的田。 从上述这两个梦游事例来看,它们虽然所表现的梦游行为方式不同,但是都有共同的特点:梦游行为都条理清晰,与白天的事情相仿;梦游者一旦醒来,可以说都对自己的梦游行为记不起来;任何梦游者无论在梦游时碰到多少“波折”或“艰难历程”,最终他们总是会回到自己的床上。 梦游是科学事实,其原因何在呢?现在普遍认为,梦游者在梦游时是处于半睡眠的状态,也就是说,这些人的头脑中压着重大问题,在半睡眠状态中,头脑失去了对机
体的控制,因而机体可以不受头脑节制而“自由行动”起来,而这些“自由行动”是一个梦游者在白天完全清醒时,也就是说当他的头脑能完全控制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曾对这个问题研究了15年之久的美国心理和精神学家泽达尔·泰普利茨博士说:“有些人为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焦虑万分,因而彻夜难虑,可是梦游者则在梦中把这些问题解决了,他们的机体方面是醒着的,而他们的感觉器官却是部分睡着的。”
梦游症能否防治 梦游属于一种疾病。为了防止梦游症发作,许多梦游者及其家属采用了形形色色的消极办法来进行“约束”。有的人在睡觉前将自己绑在床上;有的人锁好房门,以防梦游外出;有的人安装了种种小装置,一旦下床梦游能弄醒自己;有的人在睡觉前把一串铃套在脖子上,以便在梦游行动时惊醒家里人。令人惊奇的是,似乎梦游症患者有一种超自然的力量,几乎都能熟练地用一种奇妙的方法来一一解开绑扎的绳子,找到开门的钥匙,拆掉小装置,拿去脖子上的挂铃,所以任何防范措施都无济于事。 美国医学界把梦游症分为“短期”和“长期”两类,并且认为短期梦游症主要是由于情绪上的波动而引起的。长期梦游症的起因还没有完全清楚,有的认为是先天性的,有的认为与血液有关,因此,至今还没有特效医治妙方。
心脏“永不疲倦”之谜
在人的一生中,心脏是永不停止地跳动的。它像一台神奇的“水泵”,每分钟跳动60~80次,每分钟可以使5公升血液顺利地通过心脏。一个60岁的人,心脏就已经跳动了20多亿次,通过心脏的血液有1.5亿公升之多。可以说,心脏是生命的“发动机”,人体的“太阳”。 如果心脏停止了工作,我们的血液就无法奔流,新陈代谢就不能进行,脑这个人体的司令部也会完全失去作用,人的生命也就结束了。 难道心脏就不知道疲倦吗? 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心脏的“永不疲倦”之谜,正在逐步揭开。 有的科学家认为,心脏收缩的时候从一端挤出血液,接着放松,从另一端吸进血液。心脏的收缩和舒张,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心脏的一次跳动。心脏不断地收缩和舒张,血液才能川流不息地运行。 心房和心室都会收缩和舒张,但所用的时间不同。心脏每跳动一下大约要用0.8秒的时间。在这0.8秒钟里,心房收缩只花去0.1秒;舒张的时间倒有0.7秒;心室收缩只要0.3秒,舒张时间却有0.5秒。这些科学家指出舒张就是放松,而放松实际上就等于休息。因此,看起来心脏好像是在不停地工作,其实,它的大部分时间却处在休息状态。它既会工作又会休息,劳逸结合是很出色的。睡眠的时候,心脏的跳动次数从70次减到55次,它的休息时间自然也就更多了。
另一方面,心脏的跳动为的是给身体各器官输送必要的养分,但在大量血液不断流经心脏的同时,它本身也获得了更多的营养。由于心脏始终有充足的养料,所以显得身强体壮,永不疲倦地工作着。 也有的医学家认为,心脏所以能“永不疲倦”地跳动着,是因为心脏激素在起作用。 20世纪60年代初,医学家们在解剖尸体的时候发现,在人的心房组织里有一种极细微的颗粒状物质,但由于这种颗粒太小、太少,当时的技术条件又有限,人们没有能深入研究下去。直到1981年,加拿大渥太华大学心脏研究所的伯德博士,才下决心揭开它的秘密。 他从几千只小白鼠的心脏中提取到几毫克这种物质,接着,又把这种物质注射到小白鼠的静脉里,发现小白鼠的心脏产生剧烈的收缩,血容量上升,小便也增多了。由于这种神奇的物质来自心脏,又能使心脏产生强烈收缩,所以,伯德给它起名叫“心脏激素”。 不久以后,美国康乃尔大学的拉雷赫博士,又进一步研究了心脏激素的组成、结构及其作用。 科学家们发现,心脏激素是由碳、氢、氧、氨等元素化合而成的,是一种肽类化合物。别看它的结构并不复杂,但作用很大,几微克的心脏激素就可以持续维持血液的体内循环。当人摄入过量的盐或血量急速上升的时候,心脏就会很快分泌出心脏激素,使人的血量和血压恢复正常。科学家们指出,别看它在血液中的量少,少到用现代仪器几乎侦察不到,而它的作用却大得让人吃惊。 现在,心脏激素已经用在肾功能衰弱、心脏病和高血压症的治疗上,而且有一定疗效。但心脏激素是怎样发挥 作用的,它的化学原理是什么?现在仍然是个未知数,科学家们正在继续探讨。
心脏也有智能
国外有个以狐狸为祖先的氏族,他们喜欢吃狐狸的心,目的是希望能有狐狸那样的智慧。在这些原始人看来,心与思想、智慧是有关的。 我们当然知道,脑子是掌握思想的机器,认为只有它才具有智能。然而我国古人却把这种本领归之于心。《孟子》说:“心之官则思”,明确地指出了心脏的“思”的功能。古代哲学家荀况同样认为:心是人体的支配者,又是精神活动的主管。甚至在50年前,某些学者还在著作中宣布:“心和脑都是人的思想库”。 古希腊人也认为心是思维的器官,亚里斯多德就坚信这一点。 现代生理科学兴起后,人们通常并不相信心能“思”,心有“智能”,只认为它是个机械性器官,它的唯一作用就是把血液输送到全身去,并把古人所说的“心”,都一概解释为“脑”。 的确,我们目前说的“眉头一皱,计上心来”、“用心读书”、“一心不能二用”、“心有灵犀一点通”等等,都指的是脑功能。不过,最近的研究表明,心脏也可能列入“智能器官”。 美国加州一位72岁老人在接受心脏手术后,竟然失去部分记忆,把过去20多年的人和事忘得一干二净,连结婚16年的妻子也视如陌生人。苏格兰的一位家庭主妇因病移
植了一位死于非命的男青年的心脏后,也一反往日温和文静的常态,变得与那男青年般地酗酒闹事、整夜不归了。如何解释这等现象?我国学者认为,是心脏参与脑的工作,两者一起主宰着人的思维活动之故。 在2000年前,人类已知道异常的情绪对心脏会有不良影响。瑞典和美国的学者在不久前调查了17433名成人后得出结论:心脏需要友谊,因为孤独、寂寞的人约有一半左右死于心脏病。 有的心理学家发现:心跳适当加快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因为心脏这时会给脑子发信号,提请“司令部”集中精力去干好工作。 美国的一位生物化学家发现,心脏能够制造一些特殊的激素,借助它们与身体其他器官取得联系,甚至与脑沟通,“指导”其他器官如何更好地为健康服务。各国科学家已相继证实心脏的这种新功能-内分泌功能。 根据上述种种,有的医学博士认为:心脏“实际是一种“有智慧'的器官”。当然,心脏的“智能”究竟有多大,还有待于进一步的证明。
牙齿的力量 你一定知道,喝稀饭与嚼大饼,吃香蕉与哨甘蔗,牙齿咀嚼的力是不同的。 根据美国贝尔电话公司实验人员用特别仪器测试,鼠在啃咬硬物时,牙齿对物体的压力每平方厘米竟达490千克。人类牙齿的咀嚼力平均为31千克。而全口牙齿的总咬力,男子为1048千克,女性是936千克。难怪大家要用 “咬牙切齿”来表示愤怒和显示自己的力量了。不过,要是少了1只牙,则咬力要减少22%;拔去两只,下降近一半;缺了3只呢,就只剩37%了。由此可见,保护牙齿对保护咬力是何等的重要。 牙齿可谓人体中的“大力士”,如果再经长期锻炼,会更加坚强、厉害。 我国浙江温州有位失去双臂的中年人,可以用牙齿提起50多千克重的物品。一位比利时人用牙齿咬住马勒,能将铁轨上重达80吨的两节客车拉着走。1983年,有个杂技演员紧紧咬住飞机上的铁链,致使飞行员用90马力的发动机也无法使飞机离开原地。美国人格连斯坦能咬断筷子粗的铁链。泰国女郎莎加塔,能毫不费力地将钢铁和石块当众咬碎。有一次夜遇歹徒,歹徒将牛骨塞入她口中,她一合牙就将牛骨咬断,吓得歹徒掉头就逃。
“喷嚏”一声含吉凶 假如有谁突然打了个喷嚏,朋友们会开玩笑地对他说:“有人在念你了。”打嚏与思念当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不过,这等看法至少在两千多年前已流行。《诗经》中就有“愿言则嚏”的记载,这句话包含着“他人思我,我则嚏之”的意思。宋代诗人苏东坡早晨起来多打了几个喷嚏,也认为别人在思念他,可又猜不着是谁,于是感慨地写下了“白发苍颜谁肯记,晓来频嚏为何人?”的诗句。在古代,一些人就围绕这点作诗填词:有的因为自已不打喷嚏而怨人家不想念自己,有的希望对方打嚏以联想到自己在思念他······可见,“打嚏耳朵热,一定有人 说”的说法,长久地在流传着。 古今中外,迷信的人会将喷嚏与吉凶联系起来。例如,中世纪的欧洲人认为,新生婴儿打喷嚏,是表示平安;我国民间也认为这是平安和长寿的征兆。欧洲的成年人若在穿衣时打嚏,往往认为这预示着不祥,于是干脆躺下睡觉。历史上,有的国家和地区,船舶起锚时有谁打了喷嚏,也会被认为不吉利而另择航期。 剥去迷信的外衣,运用科学的眼光来分析一下,应该说,在“呵嚏”一声中,确实是“吉”、“凶”皆有的。 当某些气体或异物刺激了我们的鼻腔粘膜感受器之后,这种刺激通过神经反射,人就先深深吸一口气,然后以一种急速而有力的呼气喷射出来,这就是喷嚏。 一般人并不经常打喷嚏。但英国有位男子据说因对阳光过敏,在白天每隔两秒多钟就得打嚏一次,平均一天要打1.8万次。还有一位少女,在发育阶段,也是每隔几秒钟就打一次喷嚏,并且持续了978天。但这些都属特殊例子。有些喷嚏可能是病兆。1994年,江苏扬州市一位青年突然大打喷嚏,每天至少三四百下,长达半年,痛苦不堪。后来查明,他因感染白色念珠菌而导致鼻过敏,于是就喷嚏不断了。 据测定,一个喷嚏中可以有近200万滴极细的飞沫,带有好几千万个细菌。打嚏既然能大量地将有害细菌和尘埃等“驱逐出境”,对健康显然是有好处的。这正是人体的自卫本能之一。有趣的是,生物学家发现,鱼在污水中也会大打喷嚏。或许,鱼就是依靠喷嚏清除污物的吧。 再者,打喷嚏是早期伤风的常有症状,“呵嚏”一声则会提醒我们注意保暖,及早采取防范措施。 打嚏时的震动还具有“提神醒脑”的作用,所以有些人在疲倦时,就特意用“鼻烟”之类来刺激取嚏。在祖国医学里,取嚏还是一种治疗方法,认为能达到“驱邪外出”的目的。1997年曾有两则奇特的报道:天津某男子因连打几个喷嚏而致颈椎半脱位;四川则有人因打喷嚏而成了歪嘴。可见,打嚏的力量还真不小。 鼻腔是呼吸道的门户,那里聚居着各种各样的细菌。喷嚏喷出物的速度极快,时速将近170千米;喷得也较远,“射程”可达四五米;喷出的细小“水珠”还会在空气里悬浮一段时间。这样,打喷嚏可说是在身体周围爆炸了一颗“细菌炸弹”,能传播疾病。据记载,中世纪鼠疫之所以猖獗,1918年流行性感冒之所以能在全球大流行,都与病人频频打嚏有关。 虽说可嚏一声有吉凶,可打喷嚏毕竟是种生理现象,我们没有理由要抑制打嚏,强行抑制反是有害的。但也要防止面对别人打嚏。打嚏时应该像咳嗽那样,背向他人,并用手帕掩住口鼻。这不仅仅是礼貌问题,在预防疾病的传播上也有重要意义。
嗅觉既灵敏又模糊之谜
警察追捕逃犯时,警犬是得力的助手,它依靠敏锐的嗅觉,可以发现逃犯留下的微弱的气味,从而找到逃犯。其实,人的嗅觉也十分灵敏,虽然灵敏度不如狗鼻子,但在分辨气味方面却有自己的高明之处。无论是各种花香,还是各种香水,人用鼻子一闻就能闻出来。化学工作者在实验室里分析了1个月的复杂的化合物,一般人用鼻子有
时一嗅即可分辨出来。 气味分子都是挥发性的,它们飘浮在空气中。当你吸气时,气体分子进入鼻道,经过鼻腔的温暖和湿润之后,进入大脑下面及鼻梁后端两个狭长的腔室内,腔内有一对如钮扣般大小的皮肤突出物,表面覆盖有湿润的粘液状物质,气体分子便以其神秘的方式同这嗅觉神经元的神经末梢感受器结合,从而向大脑的嗅觉中枢发出信号。 人体有5种感觉: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据统计,人们在生活中获得的信息主要来自视觉,其次是听觉和触觉,味觉在人们的生活中也显得很重要,独有嗅觉,常常被人们忽视,放在无足轻重的位置。传统的生理学常常把人类的嗅觉看作正趋向退化的原始感觉。如今,一系列新的研究使生理学家对嗅觉刮目相看。研究者认为,嗅觉可能是人类最重要的感觉,许多关于嗅觉的谜正等待人们去揭开。 据统计,大约每15个脑外伤病人中就有1人会丧失嗅觉。此外,流行性感冒、脑瘤、过敏性变态性反应、老年等原因也会造成部分或全部、暂时或永久的嗅觉丧失。研究结果证明:人们享用各种食物时,至少有3/4的美味感觉来自于嗅觉,只有1/4来自味觉。这是因为食物的各种香气通过嘴巴背后的鼻咽直接进入鼻腔,被大脑感知。一旦失去嗅觉,美味佳肴就会大为失色。倘若你把鼻子捏住,就很难说出是在吃一片苹果还是一片生马铃薯。 嗅觉是一种原始的感觉。人类不像一些野生动物,需要依靠嗅觉生存。按照进化的法则,人类的嗅觉应该逐渐退化,变得越来越不灵敏。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在美国费城进行的人类嗅觉灵敏度实验,其结果令人吃惊:人可以 用嗅觉区分两只外貌完全一样的老鼠,这两只老鼠各方面的遗传特征几乎完全一样,只是染色体上有一组基因不同。这样细微的遗传差异,即使用最先进的分析仪器也难以鉴别,可是人却能用鼻子嗅出它们尿液的不同!人类为什么会保持这样敏锐的嗅觉,这是一个谜。 在生活中,不论是什么气味,香的或臭的,甜的或酸的,都一股脑儿进入人的鼻子,我们无法选择。而气味总是与记忆相联系的,没有记忆,气味将变得毫无意义。嗅觉和记忆在大脑中是怎样联系的,科学家们至今仍不太清楚。研究者还发现,嗅觉和记忆的联系虽然紧密,但人们对嗅觉的记忆也不很精确,这一点不像视觉和听觉。我们看到一张陌生的脸,立刻可以断定这是从来没有看到的,而我们闻到一种从来没有闻过的气味时,却常常觉得似曾相识。为什么人对嗅觉的记忆不如对视觉的记忆精确?这又是个有趣的谜。
一个人的血管长度能环绕地球两周半
大江大河都有许许多多的干流和支流,我们身体里的“红河”也不例外。不同的是,“红河之水”-血液是在封闭的管道里流淌的。这“封闭的管道”,我们叫它“血管”。 血管遍布全身每个角落,任何部位被刺破了,都会流出鲜红的血液来,可见血管是无处不在的。由大血管分出小血管,小血管分出细血管,细血管再分出毛细血管···全身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血管网。 说来也许令人难以相信,一个七尺男儿身上的血管, 大大小小竟有1000多亿条。假如将它们首尾连接起来,长达10万千米以上。10万千米有多长?能够环绕地球两周半 血管有动脉和静脉两大系统。动脉是“动”的,我们在腕部、肘部、颈部、大腿根部以及头上、脚上等处都可摸到它的跳动。 血液从心脏出发,通过动脉血管流向各处。它的“流速”依据心脏的收缩或舒张而有不同。例如在大动脉管里,有时可快到每秒钟走1米远,有时每秒却只能走0.16米。大动脉的管腔一般是25毫米,管壁厚度可达2毫米左右;毛细动脉的管腔有的仅0.01毫米,管壁自然是极薄板薄的。 静脉血管同样有粗有细。不过,总体说来,静脉的管腔要比动脉粗些。例如,大静脉的口径有30毫米大,可以放进一只乒乓球。 静脉里的血流是在平稳地流动的,它的任务是将动脉送往身体各处去的血液汇集起来,再送向心脏。 动脉和静脉互相连接,使血液无法“越轨”流到血管外面来,这才保证血液循环往复运行。 我国古人已知道动脉血和静脉血是有区别的。《内经》申提到:当刺破血管时,有的血管“刺之能射”,有的则“不能射”。为什么血液的喷射情况不一样呢?古人认为是“阴气”与“阳气”的数量不同的缘故。现在知道,这是血管组织和血液压力不一样所致。但无论如何;这种发现毕竟比西方人早得多。
血小板减少为什么会流血不止
看过日本电视连续剧《血疑》的人,都会记得这样一个情节:女主人公幸子不慎小腿被铁丝扎破,流血不止,差点送掉了性命。人们不禁要问,幸子的皮肤只不过受了一点轻伤,为什么就会出现这样严重的后果呢? 原来,这与幸子血小板减少有直接关系。在一次事故中,幸子受到大剂量放射性同位素钻-60的辐射,骨髓造血功能受到严重损害,致使血液内血小板的数量显著减少,每立方毫米血内仅有4万个血小板(正常人为10万~30万个),幸子的皮肤已出现了瘀血斑,于是皮肤受点轻伤便会流血不止,以致威胁到生命。 血小板是血液固体成分中的一种,体积很小,直径只有红细胞的1/3至1/2,形状不规则。血小板的本领很大,是血液中的“防汛部队”,人体一旦受伤流血,它们就会涌向前去,执行“堵坝”的任务。血小板止血的本领主要来自体内含有的血小板因子。人体受伤时,血小板自动破裂,把血小板因子释放出来,致使血浆中的凝血酶元变成凝血活酶。这种酶能使血浆里的纤维蛋白元变成许多细丝,并编织成网,将血细胞网住,因而使血液凝固成块,将伤口堵住。同时,血小板的表面还有一种粘着力,使血粘聚在出血的伤口处,逐渐形成血栓,将伤口封住。另外,血小板还是许多生物活性物质的携带者,其中与止血有关的有5-羟色胺、肾上腺素等,它们随血小板携带到损伤的血管处并释放出来,都能引起局部血管壁平滑肌收缩,促进止血。血中血小板的数量一旦显著减少,便会
引起血液凝固障碍而流血不止。 临床上,除放射病之外,恶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和慢性血病等疾病也会引起血小板减少。医生常通过检查血小板的数量和形态,来帮助诊断多种血疾病。外科手术前,也要检查血小板的数量,以防因血小板过少而造成手术中流血不止。 血小板的寿命很短,平均寿命还不到10天。但是,它的新的“接班人”每时每刻都在不断地出现,使血液中血小板的数量保持相对的平衡。
A型血为什么会变成O型血
无影灯下,医生正在紧张地对重伤员进行抢救。而输血,则是抢救伤员生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输血,实施起来有一定困难。只有血型相合的人才能输血,一旦不合,就会丧失时机。如果能有统一血型,不需交配试验,就可以互相安全地输血,这该有多好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人们孜孜不倦地探索着。 我们知道,人类红细胞表面含的抗原,亦称为“凝集原”,根据凝集原的不同,将人类血液分为若干型,称为“血型”。在长期的临床实践中,各国学者先后发现了一种奇异现象:1957年以来有25例以上的报告指出,白血病患者多为A型血,有些是B型和AB型,当他们病危需要紧急输血时,复查血型,血型却意外地变成O型。人们惊疑不止,认为第一次检查错误。经核对,原来检查无误,此次O型血也千真万确。当人们困惑不解时,患者经抢救治疗后,转危为安,血型又转为原来血型。这种奇妙
现象,表明在患病过程中,血型抗原性逐渐变弱,终于成为O型;病情好转,原来的血型细胞出现较多,又恢复了原来血型。这种变化不仅ABO血型系统有,Rh和Mn血型系统也有。 人们还观察到老年人,恶病质的人,红细胞抗原性就变弱,致使血型变异。科学家们以上述事例,证明所谓终身不变的血型,在疾病和某些因素的作用下是可以改变的,这为人们改变血型的探索,提供了依据。 美国纽约血液中心细胞生物化疗实验室的杰克·戈德斯教授领导的科研小组首先取得突破性进展。他们采用遗传工程方法,从咖啡豆中提取一种a单奶糖酶,这种特殊的酶属于“内切酶”之一,可以切割红细胞表面抗原的多糖体,而获得与另一种血型基本相同的抗原,从而达到改变血型的目的。现在研究者们已成功地把B型血转变为0型血,并在志愿者身上做了试验,获得令人振奋的成功。这种切割后生成的O型血输入人体后,有95%能存活·24小时以上,有50%能存活30天以上,没发生任何输血反应,志愿受试者无任何不良感觉。这项技术现已进入临床实用阶段。目前该研究小组的下一个目标是把A型血切割后变成O型血,预期会有90%以上的A型血转为O型。 日本学者在研究改变血型工作中,也不谋而合,获得了长足进展。他们已能将A型血、B型血改变为O型血。 改变血型是医疗事业的需要,也是人类探索血液奥秘获得非凡成功的实例,它将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发挥重要作用。
人体中神秘的胰岛 在浩瀚无垠的海洋中,分布着无数大小不等的岛屿,它们成为镶嵌在蓝色海洋上的颗颗宝石。在人体的某些部位,也存在着许多神秘的“小岛”,它们支配着人体的生命活动,胰岛,就是其中的一种。 胰岛,位于胰腺之中。胰腺位于胃的后方,是消化器官,而胰岛却是一个重要的内分泌器官。胰岛在分泌胰液的胰腺腺泡组织之间,聚合成一堆一堆的细胞群,犹如海岛一样,因此被生理学家命名为“胰岛”。 成人的胰岛约有170万个,数量可谓惊人,而每个胰岛的大小,也同海岛一样,千差万别。每个胰岛的功能也大不相同,各司其职:有的分泌胰岛素,有的分泌胰高血糖素,有的分泌一些其他激素,如胃泌素等。这些激素对人体产生着不同的影响,有的我们已经认识,有的我们知之甚少,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胰岛素是人体中重要的内分泌素,它是一种小分子蛋白质,由20~30个氨基酸组成,主要功能是调节糖、蛋白质和脂肪的代谢,维持血糖的正常水平。它可以促进营养物质的合成和贮存,调节机体的能量供应,使糖转化为糖元贮存起来;它可以促进脂肪合成,抑制脂肪分解,减少脂肪组织释放脂肪酸和产生酮体;它还可以促进蛋白质的合成,促进糖的利用,节约体内蛋白质的消耗,帮助人体生长。 胰岛分泌的胰高血糖素的作用恰好与胰岛素的作用相反。它可以促进肝糖元的分解,使血糖升高;它可以促进 脂肪的分解;它还可以增加糖在心肌中的积聚,从而增强心肌收缩力,增加心血输出量,提高血压。 在正常情况下,胰岛素和胰高血糖素保持动态平衡,以维持生命。但是,当胰岛发生异常时,动态平衡遭到破坏,人体就会发生严重的疾病。糖尿病就是由于胰岛功能失常、胰岛素相对或绝对分泌不足而引起的,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
古尸手握香囊是何意
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考古工作者在长沙马王堆的汉墓中,发现了许多震惊世界的稀世文物。有趣的是,一号墓出土的古尸手中握有两个香囊,囊内装有桂、花椒、辛夷、茅香等香药,绣枕里面也装有气味芬芳的佩兰。 手握香囊是何用意呢? 原来,按照当时楚地的风俗习惯,“昼佩香囊”、“夜用香枕”,可以“辟不祥”、“杀虫毒”,从而达到延年益寿的目的。 人已去世,还迷恋什么“吉祥延年”,似乎很可笑。不过,芳香之有益于健康,那倒是可信的。 端午节是我国传统的民间节日。在这一天,许多人家屋前要挂菖蒲,在室内要焚苍柏或熏艾叶。为什么?因为。菖蒲、苍柏、艾叶这些香药可以杀虫、消毒。 现在我们知道,薄荷和夜来香之类的花卉,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而且确有驱蚊之功。有人试验,在普通的室内点燃一支质量上乘的卫生香,一小时后就可杀灭空气中的一半细菌。 我国许多古书上,都有所谓“返魂香”、“却死香”的描述,说它们神奇到“死尸在地,闻气即活”。能否因焚香而“通气开窍”,促使昏迷者苏醒过来,姑且不论,但焚香能去毒除秽,那是不容置疑的。 在非洲、出产一种褐黄色的乌龟,由于它能从头部的香腺分泌出浓郁的香味,故名散香龟。人们只要将香龟放在食物里,食物就不易腐败,因为香味使腐败菌无法生长。学者们对世界上几家著名香水厂的调查证实,香水厂的女工很少有人染上肺结核。我国医务工作者则用麝香、丁香、檀香制成“三香囊”,悬挂于肺结核、肺炎病人床前,促使病人早日康复,也有良好效果。看来,结核杆菌还是个“怕香恶魔”呢。 医学家还发现,香能提高我们机体的防御功能。如果让患有慢性支气管炎的老人胸前佩挂装有芳香中药的香囊,晚间将香囊置于枕边,使之经常接触香气,则有健身祛病之效。一些老人通过4~6个月的试验,他们的感冒发生率比往常下降了70%左右。对儿童的试验也不止一次地证明,身佩香囊的感冒发生率要比不戴香囊的降低50%以上。道理何在?原来的芳香通过鼻粘膜进入人体后,能刺激机体分泌出比平时多几倍的免疫球蛋白,从而提高人的抗病能力。 美国国立卫生研究所的医师已经证明:白鼠闻了樟脑气味后就能够增强免疫功能。 由此想来,如果说丛林宝刹中的寺僧因“清静无为”而能强身延年,不如说是缭绕的香烟增进了他们的健康。 我国古人早就懂得香的防病治病作用了,现在,我们不是更应努力利用芳香之气来为自身的健康服务吗。
花香为何能治病
人们喜爱花的婀娜多姿,更喜爱花的浓郁芳香。“踏花归去马蹄香”,花和香通常都是紧密相连的。 在今天,花香已经不仅能使你心旷神怡,还可以为你疗疾祛病。 前苏联有一座著名的“健康”公园,那是世界上第一个用花香来治病的疗养区。据报道,有15种植物对心血管病、气喘症、高血压、肝硬变和神经衰弱病人是有效的。病人只要在这些花卉前作定量散步,或在花前的专门器械上做做医疗体操,多闻闻花香,就可以减轻或治好疾病了。这座“健康”公园已经接待了数以百万计的来访者,受到了许多国家的医生代表团的热情赞扬。 因为花香能杀灭病菌,能增强自身免疫力,能改变生理反应。美国学者最近发现,苹果香就能够降低人的血压。 香的作用真是妙不可言,且举数例。传说古罗马的尼禄皇帝在宴会时,总要命令仆从用一根银管子将香粉吹向宾客,为的是让客人能够多饮几杯。我国唐代诗人李贺也有过“寒香解夜醉”的诗句。这么说来,人们早就从实践中知道香有醒酒之功。 滴鼻避孕是最新研究的避孕方法之一,但滴用的是激素类药物。闻香避孕则是广西民间的传统做法。当地人认为,把刁竹、了哥王等芳香草药放在枕头、垫褥之下或常佩于身上,就不至于孕育了。许多人都知道,麝香可致流产。宋代的苏颂在《图经本草》一书中提到麝香时,指出 “其香聚处,远近草木不生,或焦黄也。”因为麝香的强烈气味危及某些植物的生命。有位孕妇仅仅闻了闻麝香虎骨膏的芳香,第二天就真的流产了。所以至今药物书上仍将麝香列为孕妇禁用品。嗅觉影响怀孕,据说是通过神经与内分泌影响生殖系统的结果。 有报道说:刺柏的香味有助于改变孩子的懒惰习惯;老鹳草的香味可使孩子变得聪明灵巧;薰衣草的香味能减少孩子的进攻性。这类说法可能夸大了些,但表明香味是有益儿童健康成长的。 最有趣的是闻香可以增肥。美国的一位营养学教授发表论文说:食物的香味能使人体发胖。对250名男女的试验表明,食物香味、特别是含油腻和含淀粉的食物香味,可以促进脂肪的增生。难怪有的节食者要说:“只要闻到巧克力蛋糕的气味,我就会重半千克。”道理在于:食物的美味促使血液里的胰岛素量上升,从而加速把血液里的糖变成了脂肪。这也说明了,为什么厨师虽然吃得并不比常人多,但却容易肥胖。
喜臭之人
一般人都是爱香而恶臭的,可某些人却偏偏喜臭。 史书记载,唐代一个名叫鲜于叔明的人,专喜闻臭虫的臭气。他捉了许多臭虫装进罐子里,不时地打开盖子去嗅吸着。还有一个叫贺兰进明的,则特别喜闻狗屎之味。 鲁迅先生曾经提到日本的谷崎润一郎“爱闻女人的体臭和尝女人的痰涕”。并且指出:“日本现代文人所犯的恶癖,正和中国旧时文人辜鸿铭喜闻女人金莲同样的可厌
古今最有名的“逐臭之夫”,恐怕要算《吕氏春秋》记载的那一位了。有一个人的体臭特重,亲友妻妾都不愿与他同住,他就跑到一个海岛上去独居。后来偶然遇到那位喜臭者,偏偏特别爱闻他的体臭,以至于与他左右不离。 如果说“逐臭之夫”极少见到的话,那“逐臭之禽”却并不少。1990年,一位名叫赫尔曼·蔡斯克的德国青年在巴西海边浏览风景时,被一大群从天而降的塘鹅活活啄死了。原来蔡斯克因为患病,身体能发出强烈的死鱼般的腐臭气味,这就招来了塘鹅的袭击。 对人而言,除了某些人的恶癖之外,喜臭者恐怕是患有某种嗅觉异常的毛病。例如,有“嗅觉倒错”的人,就会把正常人闻到的香气当作臭气,而把臭气视为香气。
不怕触电的人
有记载说,1880年6月20日,在英国克拉伦斯,雷电追逐一个女孩有30步远。人们看到女孩被包围在一片火花之中。大家惊奇的是,女孩并未被击中,她旁边的樱桃树却被击倒了。 如果说女孩未被击倒是幸运,那我国青海的黎瑶,就真的是个“不触电的人”了。 青海省医学科学研究所对他的测试表明:他的触电阀压为一般人的5倍。除脸和颈部外,其他部位均可承受350伏以内的电压。所以,他可以毫不在乎地接触220伏特的通电的电线,此时别人抓住他的手也不会触电。科学
工作者的初步解释是:黎瑶之所以不触电,是由于他患有无汗症,缺乏赖以导电的电解液的缘故。 江苏铜山县有个姓董的农民,因家庭矛盾想自杀,可他反复触摸灯头竟毫无感觉。后来有人用8支不同规格的电警棍触他身体,他也毫无反应。四川有个“玩电奇人”,在长期苦练后,能耐500伏高压电,可以“手煎电”,也属奇事。
可以吸物的“磁人” 一个13岁的少年可以手掌向下,将许多厨房用品吸到掌心上。另一个11岁的小姑娘能用手掌吸住手表、小刀等金属品。这不是天方夜谭,科学家证明这是真事。 保加利亚姑娘姬丝汀娜,身体的每个部位都可以吸住钢铁物品,连熨斗都能吸住。 新华社1993年3月9日的一则消息说:俄罗斯有位名叫阿列克谢·安季波夫的老工人,能用胸部吸住一块重达120千克的铁板,堪称一项世界纪录。在俄罗斯已发现60多位有吸物本领的人,不过只有安季波夫最“能干”。该国一个“磁力之家”:妻子、丈夫和3岁的孩子都能吸起或大或小的铁制品,这家人也不敢使用铁制之物。更有意思的是,有些“吸物”人不仅能吸住钢铁,还能吸住木棒、眼镜、梳子、铅笔。有个名叫克里斯季·德沃尔尼科夫的小学生,左手不能吸住金属与塑料制品,却能吸往布条、皮带、树叶、青草、麦秆等物。 1995年的中央电视台《环球45分钟》节目中,也曾播出一个能够在脸上、胸前吸住硬币、匙子等物的“磁 我国台湾高雄市也有一个“吸铁”家族。这张姓人家共5口人,其中有3人在1991年才意识到有此功能。他们是已当祖母的张太太及她的大女儿和44岁的小儿子。一天,张太太与亲友去牛排馆聚餐,等候中感到无聊,随手将刀叉往脸上一靠而被吸住,这才知道自己能够吸铁。可其他亲友都吸不住。回家一说,小儿子、大女儿试了试也能吸铁,可老二不行。进一步表明,这3人都能吸住1000~1500克重的铁制品。 人体是有磁场的。1963年世界上首次记录了人体心脏发出的微弱磁信号;1968年测出了人脑的磁场;1973年发现了肺磁场;后来又发现了神经磁场、肝磁场、肌磁场等等。但是正常人身上的磁场实在太弱了,根本不可能吸住钢铁。何以有些人能够吸住有相当重量的物品,实在是个尚未弄清的谜团。
不怕冷的人
我们既能被热死,也能被冻死。安徒生童话里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不就被冻死在除夕之夜么? 然而,极少数人竟然不怕冷。意大利海滨城市里雅斯特的大街上,有个只穿游泳短裤的男孩,身背书包顶着刺骨的寒风去上学。人们在惊讶中议论:这孩子肯定受了家长的虐待,于是报告警察。 小男孩才8岁,他不得不反复向警察解释:无论冬夏,除了游泳短裤和小小拖鞋外,身上再也不能穿任何衣服了,他必须光着身子。可是医生弄不清造成这一现象的
原因。 这种数九寒天不怕冷的孩子,我国也有发现。四川绵阳市农村,1979年8月诞生了一个被称为“火娃”的女孩,名叫吴小丽。她喜冷厌热,冬天一直光着身子,晚上只能睡凉席而从不盖被。南京江宁县也有一名男孩,一年四季光屁股。 四川省蒲江县有个名叫李进玉的农民,整整21年都是赤身露体,从小宁肯不上学也不穿衣裤。可他发育正常,身体健康,从没有得过伤风感冒。即使是冰冻的冬日,他也照常一丝不挂地在室外干活。家人和乡邻见怪不怪,他自己也不知害羞。 江苏丹阳市有个妇女,50多岁了,从不怕冷,冰天雪地也身穿单衣。不过她特别能吃,肉包子一顿可吃20个。 在湖南叙浦县有个汉子,30年来一直拒穿衣服,只在腰上、腿上系几根一指宽的布条,被誉为“火人”。体检认为他身体健康。他也吃得较多,每天要吃1千克左右大米饭。 除了这些“先天”的以外,还有其他因素造成的。美国男子迪尔于26年前遭电击之后,再也不怕寒冷了。暴风雪天气在室外仍穿着背心短裤。我国有几位经过耐寒锻炼的人,可以只穿单衣在零下10摄氏度的大冰箱里坐1个多小时,尽管衣衫结冰,眉毛挂霜,鱼被冻死了,他们仍然没有异样。 为什么极少数的人不怕冷,还是一个待揭之谜。
奇怪的饮食“异嗜症”
四川省巫山县有一位农民,在27岁时突然食